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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户燃气保险销售工作实施方案9篇

时间:2022-07-16 10:40:04

商业用户燃气保险销售工作实施方案9篇

商业用户燃气保险销售工作实施方案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吉教联〔2018〕14号)文件精神,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二、实施范围、课后托管时间及实施步骤

  (一)实施范围

  从2020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三、托管服务师资力量、课程内容、管理形式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四、托管经费来源、使用、管理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五、托管服务程序

  是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确定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按照本校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督促检查课后服务情况,同时设定专人以年组或者楼层为单位进行监管,做到全程有效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安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商业用户燃气保险销售工作实施方案篇2

  一、工作目标

  全区教育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通过学习四史,深刻认识红色政权来之不易、新华夏来之不易、华夏特色社会主义来之不易。弄清楚我们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弄清楚艰苦卓绝是什么、是怎么来的,以史为镜,进一步检视和校准坐标,做到不忘历史、不忘初心,知史爱党、知史爱国。通过四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把握历史规律和历史趋势,知其所来、明其所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进一步树牢宗旨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努力建设家门口好学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激励担当作为,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激发教育系统干事创业精气神,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全力实施各项教育改革,加速推进xx教育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

  1、坚持示范带头,把四史学习教育融入领导班子建设。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做实四史学习教育的载体和抓手。推动领导干部走在前列、作出表率,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将四史教育作为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出专题进行学习研讨,发挥党员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坚持集中轮训与干部在线学习相结合,坚持讲专题党课与交流研讨相结合。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学习活动,带头交流四史学习体会。党工委书记主动深入基层学校联系点党支部讲1次四史专题党课,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将四史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把学习四史同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和师生坚定理想信念、传承红色基因、永葆政治本色、勇于担当作为。

  2、突出日常经常,把四史学习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学习培训。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把学习四史贯穿基层党组织全年组织生活始终。年内安排不少于4次围绕四史学习教育内容的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书记至少上1次四史学习教育内容的党课。把四史学习作为教育系统理论教育、党性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校(园)长暑期集中培训、后备干部、中层干部专题培训的核心课程,逐步提高课时比重。将四史学习内容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新发展党员、党务工作者、支部书记、普通党员全员全覆盖培训的必选内容,通过理论学习、分组研讨、案例教学、网络互动等形式,创新学习积分制,提升学习实效。优化四史教育形式,挖掘各类红色教育资源,发挥区域化党建平台作用,充分运用各级党建服务阵地共享资源,用好学习强国平台,拓展学习阵地。

  3、抓住重要节点,把四史学习教育列入节庆纪念活动。在重要节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题学习,持续推动全系统上下掀起学习四史高 潮。面向党员、干部、教师和青少年,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之际、世博会举办10周年纪念活动、七一党的生日、十一国庆节、六一儿童节、国家公祭日等重点节点,以理论宣讲、主题党团日、升国旗仪式、入团入队仪式等形式,重点组织学习宣传城市发展理念、党的光荣历史、新华夏和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进一步拓展党性教育、红色教育、初心教育的形式与内涵,营造四史学习教育良好氛围。

  4、聚焦青少年学生,把四史学习教育贯穿立德树人教育。立足校园主阵地,推动四史教育进课堂、进活动、进仪式、进队伍,把四史内容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引导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开足开齐开好道德与法治课、历史课,挖掘语文、地理等相关学科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四史教育资源。实施中小学思政课改革创新行动,遴选一批思政课教学名 师,征集一批思政课精品教学案例,打造一批思政课示范课堂,强化四史教育。把四史内容融入主题团日、班队会以及学生社团活动,策划开展少年修齐讲堂、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习新思想,当好接班人新时代好少年等中小学生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升国旗仪式、成人仪式、入党入团入队等仪式,强化党旗下宣誓、配戴团徽领巾、向国旗敬礼等仪式礼仪的庄严感,激发爱党爱国爱社会义情感。抓好思政骨干教师、少先队辅导员、校外辅导员队伍建设,培养一批能讲历史、会讲历史、善讲历史的专兼职师资队伍。

  三、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覆行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作出部署安排,细化措施。各单位党组织书记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既要率先垂范,带头参加学习、接受教育,又要站在一线、靠前指挥,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具体指导,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抓好统筹推进。区教育党工委成立四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程抓好四史学习教育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党工委副书记兼任。教育局机关、领导干部首先要抓好自身的学习教育,作出表率。党群科要加强工作指导,把开展四史学习教育纳入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在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中抓细抓实。普教一科、普教二科、活动中心、教育学院、实践基地、团工委、关工委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抓好青少年四史学习教育。

  (三)加强督查指导。区教育党工委将采用听取汇报、走访调研、随机抽查、参加学习讨论、列席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单位要深入了解党支部、党员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四史教育开展情况,将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支部评星定级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文明校园创建评审的重要依据。

  (四)做好宣传引导。教育局党办、行政办等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宣传报道,激发全体党员、干部和师生学史读史热情,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各单位要落实专人,及时梳理总结本单位开展四史学习教育的特色做法、成功经验等相关信息,依托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平台开展宣传报道,并向教育系统基层党建网报送学习动态。

商业用户燃气保险销售工作实施方案篇3

  为巩固和提升**村村庄环境整治成果,夯实美丽乡村,提高**村长效管护质量,2019年度**村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村五位一体长效管护基本原则

  1、以着眼长远,注重长效为原则。

  2、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切实把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抓紧抓好的原则。

  3、以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建设与管理相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运动相结合原则。

  4、能有效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和保护生态为原则。

  二、加强领导

  为切实做好我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特成立村庄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

  副组长: **

  成 员: **

  **

  **

  三、具体措施

  1、把环境整治纳入**村村规民约,让村民能够积极参与环境整治。

  2、健全五位一体管护队伍,做到管护员每天按时上班。

  3、安排村干部专人负责日常管护工作,按时发送整改图片。

  4、及时更换破损的垃圾桶,垃圾及时清理,做到垃圾桶无溢出。

  5、对乱堆乱放工作量较大的组及时组织人员集中整治。

  6、对河道中的水花生、路边杂草、坟地杂草按期打药。

  7、加大考核力度,以每月长效管护管理考核排名及卫生考核排名为依据,结合我村长效管护日常巡查记录,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2019年01月15日

商业用户燃气保险销售工作实施方案篇4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新时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共产党的根本路线就是群众路线,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2022年全区“三无”小区综合整治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市委、市政府平安民生实事的实际落实,加强对“三无”小区(无主管单位、无门卫管理、无技防设施的居民生活小区)管理混乱、治安问题突出、社会矛盾突出的现象进行重点整治,进一步改善民生、促进民安、解除民忧、提升民意。根据全市关于深入加强“三无”小区整治工作的精神和我区实际,现对全区“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种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全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法治环境优化为目标,通过深化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改革、规范小区出入口管理和建设技防监控全覆盖网络等措施的实际落实,重点改善“三无”小区物业管理混乱、治安问题突出、社会矛盾突出等三个方面问题,逐步形成以党政主导、综治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群众积极参与,齐抓共管小区治安防控的局面,切实提高群众公共安全感和满意率。

  二、工作目标

  1.突出的治安问题基本上得到解决。 “三无”小区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有下降;

  2.治安防控体系趋于完善。初步实现小区人防、物防、技防“三防”措施到位,出入口管理规范有序,小区技防监控网络覆盖率达到95%以上,并能够为小区安防和各类案事件处理提供有效支撑,小区治安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3.社会矛盾显著减少。小区各类事务管理有效落实相关责任主体,单项或多项物业管理服务有序开展,物业管理不稳定因素显著减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4.法治环境持续优化。“三无” 小区治安整治工作得到广大居民住户的认可,小区法治建设进程显著推进,居民公共安全感指数明显提高。

  三、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X月X日——X月X日)。根据前期摸排统计情况,各办事处对本辖区内“三无” 小区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启动,结合每个小区实际问题,按照“一地一策、因地制宜”的原则,制定整治方案,细化治理任务,研究治理措施,建立工作台帐,明确分工责任。

  (二)集中治理阶段(X月X日—— X月X日)。以实现“三有”为目标,根据各小区不同情况,落实适合自身特点的治理措施,按照治理方案和工作台帐安排,投入人力,财力、物力开展全面治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X月X日——X月X日)。由区综治办按照治理目标,对治理后的小区逐个进行检查验收。

  (四)建章立制阶段(X月X日——X月X日)。对全区“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成功经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小区管理正常运转机制,及时解决小区各种治安防范问题,为居民群众创造宜居宜业环境。

  (五)巩固提升阶段(8月1日——10月1日)。按照“一办一主题、一区(社区)一特色、一院(居民楼院)一亮点”原则,各办事处重点培育和巩固提升1—3个小区成为全区“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亮点,有力助推全区平安创建工作。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区“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X任组长,X任副组长,辖区各办事处综治中心主任、综治专职副主任,辖区政法部门以及区物业办、民政局、城建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区综治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提高认识。“三无”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是2020年度全市落实民生实事的主要内容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辖区各办事处是本辖区“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对综合整治工作实行“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要对工作负总责,亲自研究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大投入,提供有力保障。要成立专门班子、组织专门人员,参照本方案和整体部署要求,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的工作方案和台帐,确保专项治理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实行分类施策。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达到实际效果。一是分类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对于规模较大的小区,具备实施物业管理条件的小区,要在区物业办、办事处的引导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引入选聘有专业资质的物业公司进驻,实施商业化服务管理;对不具备实施专业物业管理条件的,由办事处、社区组织成立服务机构,实行社区代管,开展单项物业服务。对于开放式散落的居民小区、 规模较小或位于背街小港内的零散楼栋,可以引导建立自治组织,纳入周边小区统一治理,进行综合治理;对于单独楼栋,距离其他小区较远,无法纳入统一治理的小区,由网格管理人员、居民(业主)代表成楼栋长牵头,按照居民(业主)公约实施自行管理服务。二是切实规范出入口管理、在全面落实小区全封闲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小区门卫值班管理制度、出入口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要对门卫管理落实不到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门卫或出入口管理人员要坚决予以清退和更换。对确不适宜安排门卫安保和出入口管理的楼院、小区要通过安装智能门禁系统、楼宇对讲系统等防范设施,提高小区自防自管能力,增强居民防范意识,减少各类案件发生。三是强力落实技防监控网络全覆盖。要在区技防监控中心、辖区公安机关和社区警务室等相关单位的指导下,强力加强“三无”小区技防监控网络建设和全覆盖,要对技防建设责任实行专人专管并提供强力的人、财、物保障。要根据小区实际,建立规范可靠的视频监控前端探头和后台控制存储平台,对于开放式散落的居民小区、规模较小或位于背街小巷内的零散楼栋要在全面落实技防监控全覆盖的基础上,可将监控平台整合集中、统一管理。

  (三)强力督导推进。各办事处要将本辖区“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实行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要为每个“三无”小区的综合整治工作建立相应的工作台账,各办事处综治工作中心和各社区综治办要加强对本辖区“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措施落实。区综治办对各小区治理进展和督导情况随时进行抽查并印发通报。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要结合全区平安创建和群众安全感工作,大力宣传“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措施和成效,提升群众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知晓率和理解度,要大力引导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和主动配合治理工作、使小区管理走上良性的环轨道, 切实增强广大市民的安全感和满惠感。要不断加大对“三无”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积极营造“三无”小区专项治理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责任查究。根据全市有关精神, “三无” 小区专项治理工作全面纳入年度平安建设目标综合考评内容,对不能按期完成的治理任务,小区验收不过关,多次发生反弹,案件高发,群众反映强,强烈的单位和小区主管部门实行挂牌整治、黄牌警告、重点管理,直至一票否决,确保城区居民安居乐业,群众安全感持续提升。

商业用户燃气保险销售工作实施方案篇5

  近期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示批示精神和会议要求,在做好疫情工作的前提下,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努力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两手硬、两促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扎实安排部署。围绕保用工、保复工、保产能,印发了《领导包抓重点企业的通知》,落实领导包抓重点企业,成立了企业复工工作专班,建立了部门、工业园区和企业分级负责机制,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和“八个严格落实”要求,全面夯实企业主体、行业监管、属地管理“三个责任”。围绕“复工前有准备、复工中有预案、复工后有监管”,逐企业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个方案”,确保企业平稳过度、有序生产。召开企业复工复产调度会,全面部署防疫管控、人员返岗、物资转运等工作,切实做到精准有效防控疫情,科学有序复工复产。

  二、强化风险管控,筑牢安全防线。严格落实联防联控、人员筛查、防护措施、日常管理等“六个坚决”要求,把牢复工报批、消毒安全、生产运行、货物出入、职工就餐、疫情应急、集体活动、职工防护等“九个关口”,印发了《加强疫情防控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建立企业复工审核制度,引导企业有序、稳妥、错峰复工复产。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体系,扎实做好物资配备、厂区消杀和隔离防护等工作,及时完善应急预案,全面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成立企业复工复产专项督导小组,对各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实现复工企业全覆盖督导、复工人员按比例筛查、复工问题及时交办整改,筑牢了企业抗疫防线。

  三、强化调研指导,__发展难题。始终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等形式,组织相关单位向企业通报行业发展形势,深入宣传中省市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国制造2025、工业促投资稳增长等政策举措,指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各项政策;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发展规划等进行全面研判会诊,找准制约企业发展瓶颈的突破口,指导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四、强化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五个聚焦”的思路,精准施策__发展瓶颈。聚焦发展环境优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行一站式审批和并联审批。聚焦科技支撑,重点解决企业技术改造、科技人才引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问题。聚焦产销对接,重点解决企业产销和原料购进难题。聚焦融资支持,积极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重点解决企业发展资金不足等问题。聚焦企业管理,重点解决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建立企业复工复产联络员制度,向各复工复产企业分别派驻联络员,及时协调解决生产运营难题。

  五、下一步打算

  一是夯实疫情防控责任。持续加强对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进一步夯实疫情防控的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镇办属地管控责任,鼓励企业创新生产运营模式,确保企业人员管理、生产组织、物资调运有序科学开展。

  二是持续开展跟踪监测。按照八个“严格落实”要求,建立疫情期间经济运行调度分析机制,持续加强各领域经济运行情况分析预警,严格实行企业防疫复产日报告制度,每日对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及时掌握企业复工复产动态,确保停产企业尽快复产、复产企业满负荷生产。

  三是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深入开展“百人包百企”活动,研究出台减费、免租、稳岗、贴息、降薪等扶持政策,全力解决企业生产、原材料供应、物资运输、资金保障等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各类产业奖补资金,确保实现全年工业经济稳增长目标任务。

商业用户燃气保险销售工作实施方案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创建全国市(州)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州全面深化平安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州、县相关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推进我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州委十一届八次、九次会议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不断完善科学化管理、网格化服务、多元化参与、法制化运转、精细化治理的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为建设集绿色发展、阳光康养、旅游综合服务于一体的牛背山生态康养小镇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达目标”的工作步骤,2020年全面部署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工作,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工作布局、治理方式现代化。2021年积极开展具有地域特色和示范典型的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全镇社会治理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到2022年,建成社会治理现代化合格镇,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更加完善,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和治理成效明显提高,安全稳定、公平公正、法治优良的社会环境全面形成。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工作措施:

       1、11月10日前,制定《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细化方案》,完善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任务清单,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2、11月30日前,成立镇基层治理委员会,制定我镇社会治理规划,建立完善平安建设协调机制和考评体系,制定我镇平安建设考评考评办法,把考核结果作为镇、村两级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责任人员:。每半月召开一次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党委会或领导小组会议,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进行会商,分析研判全镇社会稳定形势和平安建设推进情况。

  (二)进一步巩固国家安全,建立反应敏捷、管控有力处置及时安全体系工作措施:

       1、深化情报预警体系建设。整合村两委、网格员、综治维稳员队伍,建立完善情报预警网络;深化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落实每日研判、每周会商、每月汇总和重大敏感情报线索及时落实核查、跟踪反馈预警制度。

      2、深化重点人员管控。全面落实普通护照依法办理和分级分类集中管理制度,彻底排查辖区办理的各类护照,实行集中管理,使用备案批准制度,并建立台账;落实自焚高危、“法会”回流、非法出境等人员滚动筛查制度,完善动态梳理评估,精准管控,形成台账。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到镇内活动排查,及时上报,依法管控。

      3、建立维稳应急处突机制。完善我镇维稳应急处突工作预案,梳理我镇维稳应急队伍、强化管理物资、机具,做好应急准备。   

      4、全面夯实民族宗教工作。深入开展宗教极端活动、邪教活动排查,对全镇2个依法登记和6个依法保留寺庙开展密切监控。严格落实宗教活动依法审批制度,对外来人员严格排查、建立台账,严防一切形式宗教渗透、民族分裂等活动;积极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培训教育,提高识别力和警惕性。

商业用户燃气保险销售工作实施方案篇7

  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把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对农户生产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充分用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财政部办公厅关于防范洪涝灾害切实防止返贫致贫的通知》、《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办法(试行)》、《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和《市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工作方案将因灾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纳入监测帮扶范围。

  本工作方案所指因灾包括以下三大类: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事件、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动物疫情、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协同联动共享。灾害发生后,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及时共享灾害信息,及时推送风险线索,及时组织核查,及时制定落实帮扶措施。

  (二)坚持全面覆盖、重点核查。灾害发生后,区、镇、村三级要及时启动响应与会商研判,全面收集风险线索,对存在疑似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进行重点核查,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三)坚持快速识别、及时帮扶。区、镇、村要建立绿色通道,快速开展识别认定,确保受灾对象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四)坚持分类施策、先行救助。对因灾纳入监测帮扶的受灾农户,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细化落实各类保障政策,有针对性帮扶。特殊情况下可先行救助帮扶,后履行有关程序,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确保把灾害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三、三级联动,形成合力

  灾害发生后,区、镇、村三级立即启动响应与会商研判,各区级相关部门向区乡村振兴部门推送受灾等相关信息。

  (一)部门推送。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受灾总体情况推送。其他部门按照《市区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中风险信息推送要求,在灾害发生后的x天内将受灾情况及可能导致农户返贫致贫的风险线索向区乡村振兴局推送。

  (二)及时研判。区乡村振兴局要第一时间统筹工作力量,结合相关部门推送的受灾范围及风险线索,立即组织分析研判。

  (三)信息反馈。区乡村振兴局汇总部门推送的风险线索后,当天向相关乡镇推送,并由乡镇立即向相关村(社区)反馈。

  (四)快速认定。对受灾农户要建立“绿色通道”,按程序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分析研判、评议公示、复查审核、部门比对、区级审定、公示录入等监测对象认定工作。

  四、精准落实,帮扶措施

  对因灾纳入监测帮扶的受灾农户,分析家庭基本情况和收入结构,弄清帮扶需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细化落实各类保障政策,有针对性帮扶。加快开展损毁房屋、道路、水利等项目的维修重建工作,保障农户的住房和饮水安全。帮助农户开展生产自救,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稳岗就业,积极开展农业保险理赔。

  (一)落实兜底帮扶。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强化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等兜底保障工作,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条件的受灾农户,按政策规定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及时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切实保障好受灾农户基本生活。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残联

  (二)开展就业帮扶。对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回流”防灾的,引导及时返岗复工;对原在家务农无法恢复生产或有就业意愿的,引导外出务工,或通过园区企业、产业基地、扶贫车间、公益性岗位就近就地就业;加强就业技能培训,提升受灾农户再就业能力。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三)保障住房安全。对受灾房屋和疑似影响居住安全的房屋,由镇、村(社区)组织初步筛查并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的,区住建局指导乡镇纳入危改项目。不能纳入的,要多方筹措资金,尽快落实改造。对房屋墙壁倒塌户,乡镇要及时转移确保居住安全;区住建局应联合有关职能部门指导乡镇做好受灾危房排查,确保“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镇

  (四)保障教育和医疗。保障义务教育和基本医疗,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防止出现义务教育阶段因灾失学辍学现象;协调落实新纳入的监测对象医疗救助、大病救助等政策措施。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医保局

  (五)保障饮水安全。对受灾农户饮水水源受到污染的,及时组织清理和消毒,确保饮水安全;对集中供水设施损毁的,及时安排资金组织修复,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加强规模水厂和集中供水点的水质检测,确保饮水安全。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各镇

  (六)实施产业帮扶。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等部门要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专班,深入乡村一线、田间地头加强农作物、养殖业、林下经济的灾后恢复和后期管理的现场指导,尽可能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帮助受灾农户尽快恢复生产。鼓励受灾农户发展“短平快”产业,积极生产自救,减少损失。对严重受灾农户,要认真进行梳理,一户一策帮扶,通过提供农资、种苗等方式,及时帮助补耕补种补养。要及时收集受灾农户滞销农产品信息,加强与社会需求、政府采购等对接,千方百计帮助销售农产品。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各镇

  (七)强化小额信贷支持。对脱贫户和监测户,因灾暂时无法按时还款的,合理运用续贷、展期政策;有贷款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可简化流程、加快审批进度;对办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后确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受灾脱贫户和监测户,可追加贷款支持。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局)、区乡村振兴局、各镇

  (八)动员社会帮扶。对因灾导致家庭收入骤减、支出骤增、自身难以承受的家庭,要广开渠道,加强与社会爱心人士、帮扶部门和社会团体的沟通对接,鼓励开展扶贫济困献爱心活动,帮助受灾家庭渡过难关。探索建立社会防止返贫救助基金,依托社会各界力量在防止返贫资金募集、工作落实中发挥更大作用。

  责任单位:区工商联,区妇联、团区委、区乡村振兴局、各镇

  (九)强化保险帮扶。对涉及受灾脱贫户、受灾监测对象农业和住房保险理赔的,相关保险机构要及时受理,简化流程,第一时间理赔到位。各保险机构要积极开发综合特色保险险种,对农产品价格下跌、产品滞销、意外伤害、劳动力丧失、短期失业的家庭提供综合保障,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有效提升其生产经营积极性和自我发展能力,避免因突发风险陷入严重经济困境,有效防止返贫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局)、相关保险机构

  (十)深化精神帮扶。加大对脱贫人口、监测人口、老弱病残孤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受灾农户的关心关爱力度,各帮扶单位要积极组织帮扶责任人、各镇要组织各村(社区)干部要广泛开展“交心、暖心、宽心”活动,“一人一策”落实灾后帮扶措施,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强化宣传引导,坚持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激发受灾农户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内生动力。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坚持自治、法治、治相结合,教育引导其弘扬传统美、树立文明新风,逐步消除精神贫困。

  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各镇

  五、先行救助

  对受灾严重、生活陷入困境的,及时统计申报灾害救助,优先予以保障。

  (一)调整衔接资金使用结构。区乡村振兴局可根据受灾实际情况,区分轻重缓急,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后,优先安排衔接资金用于防止因灾返贫致贫急需的产业就业帮扶、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修复等项目。优化入库程序,及时将应对灾情新增的项目调整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在当年衔接资金无法调整的情况下,可先行实施。

  责任单位:各镇,区乡村振兴局

  (二)利用区防止返贫监测基金进行救助。经各区级相关部门无法予以解决的,统筹利用区防止返贫监测基金进行救助。

  责任单位:各镇,区乡村振兴局

  (三)临时救助。对符合急难型临时救助条件的对象,要积极实施“先行救助”,提高救助时效,并在急难情况缓解后,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完善经办人员签字、盖章手续;对支出型救助对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救助。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仍不能解决救助对象困难、且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条件的对象及时按规定程序纳入相应救助范围。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镇

  (四)先救助后履行相关程序。对因灾因突发事件造成受灾农户医疗费用支出较大的情况,区卫健局要先落实救助措施,后履行相关程序。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财政局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镇、区级相关部门要把防止返贫致贫摆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突出位置,特别是把防止因灾返贫致贫作为防止规模性返贫的首要任务来抓。各镇党委书记要牵头抓总,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做好统筹协调。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做好信息预警、数据比对和落实好行业扶持政策。各村(社区)要具体抓好存在因灾返贫致贫风险对象的摸排和动态监测,落实“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

  (二)完善机制,统一调度。要建立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下开展工作。建立健全灾害预警信息、监测分析信息、救助帮扶信息共享与比对分析机制。区应急管理局、区乡村振兴局要指导各镇、村(社区)建立健全预警分级,建立动态监测预警图,确保精准发现、动态帮扶。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交换与比对分析,及时通报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的预警信息,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精准落地,不漏一户一人。

  (三)严格考核,严肃问责。区委、区政府将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工作纳入区级相关部门、各镇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因救助帮扶不力、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等导致返贫和新增致贫的,对相关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问题突出、影响恶劣的问责处理。

商业用户燃气保险销售工作实施方案篇8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精神,按照苏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苏州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探索具有吴中特色的社会心理服务模式,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吴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居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照《精神卫生法》《健康中国行动》和《“健康苏州2030”规划纲要》等法规政策,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注重实效、人民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强化党委政府领导和部门协作,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立健全心理服务网络,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强化危机干预规范管理,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心理健康服务需求,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提高获得感,提升幸福感。为苏州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吴中经验与吴中样本。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建立健全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公平可及、科学完善、运行顺畅、规范高效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平安吴中、健康吴中建设、融入文明吴中实践。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协同、专业支撑、社会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机制,坚持源头预防、动态管理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搭建“盖边沉底”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形成普遍服务为前端、监测预警为中端、精准干预为末端的“社会心理健康全程服务链”。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健康细胞工程(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家庭等)、基层平安建设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的重要内容,基本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降低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极端案(事)件发生率。

  三、工作任务

  通过实施六大社会心理工程,落实十八个工作项目,开展全区域、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心理服务,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

  (一)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提升工程

  1.建立心理健康知识传播机制。加强健康社会心态公益宣传,提高公众“健康自己,快乐人生”“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识和科普知识,理性认识社会心理问题。建立吴中区心理健康专业团队,搭建专业机构与媒体的交流平台,协同开展各类健康科普活动,加强对健康教育内容的指导。专业机构组织编制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心理健康问题相关知识和信息指南并向社会发布。(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委牵头,区教育局、区文体旅局配合)

  2.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科普活动。依托“健康吴中联播平台”“吴老师心理咨询公众号”等心理健康科普平台,扩大心理知识宣传覆盖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公共场所的“六进”活动。依托“智慧有线”平台,推进社会心态公益宣传进村入户,借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已有的视频端口,播放公益广告及心理健康知识。各村(社区)健康教育活动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向群众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资料。各镇(街道)通过投放户外广告、宣传灯箱等形式开展社会宣传工作。到2021年,全区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至少达到60%。(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委牵头,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区总工会、区科协配合)

  3.提升居民心理健康自我管理能力。鼓励专业机构、学会、协会开展多种形式培训活动。提高居民心理问题早期识别能力,提高群众心理健康意识,采取科学方法缓解压力,重视睡眠健康,培养科学运动的习惯。消除居民对精神心理问题误解和歧视,正确认识抑郁、焦虑等常见情绪问题,关注家庭成员心理状况,出现心理行为问题要及时求助;关怀和理解精神疾病患者,减少歧视。到2021年,全区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至少提升到20%。(区卫健委牵头,区科协、区妇联配合)

  (二)社区心理健康促进工程

  4.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依托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场所,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统一标识、统一流程,2021年底三级建成率均达到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残疾人康复中心、连心家园等机构应确定心理健康服务专(兼)职人员,通过招募志愿者等方式组成服务团队,提供多层次社区心理健康服务,并建立定期例会和培训制度。各部门打造心理服务品牌,提供社区弱势群体心理支持服务,为退伍军人、贫困、空巢、丧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孕产期和遭受意外伤害妇女、流动儿童、孤儿、特殊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残疾人及其家属等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为失能、失智、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残联、区科协、区妇联、团区委配合)

  5.提供社区精神康复服务。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精卫机构对社区康复机构的指导。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加强人文关怀,促进社会融合,积极为有劳动能力患者提供就业引导,提升其适应环境、重返社会的能力。到2021年,实现100%的镇(街道)开展社区康复服务,100%覆盖有社区康复需求的居家患者,至少有50%居家患者及家属享受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心理疏导服务。鼓励团体、个人开办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以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形式纳入康复体系。(区民政局牵头,区卫健委、区残联配合)

  6.建立重点人群个案管理机制。畅通诉求渠道,摸排各类矛盾问题,对纠纷群体提供心理辅导,及时疏导化解矛盾;主动排查发现疑似心理行为问题人员,并引导其到专业机构就诊;完善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个案管理工作,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干预。到2021年,制订个性化疏导方案,特殊人群个性化心理疏导覆盖率达到60%。(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委、区科协、区妇联配合)

  (三)特殊人群心理健康管理工程

  7.开展高风险对象心理疏导服务。根据各部门工作特点,公安、司法行政、信访、残联、妇联等部门应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司法所、社区矫正场所、信访接待场所等设立心理服务场所,配备专业人员,成立危机干预专家组,面向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危机干预和转诊等服务。(吴中公安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牵头,区卫健委、区残联、区妇联配合)

  8.加强严重精神障碍综合管理。到20xx年,各镇(街道)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心理支持和疏导等工作,依法开展案(事)件处置,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在册患者治疗率与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均达到80%。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奖励制度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制度,合理补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造成的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建立由村(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精防医生、民警、民政专干、助残员、志愿者等基层人员组成的个案管理团队,对病情不稳定患者及其家庭实施个案管理,开展精分患者应用长效针剂试点服务。100%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家属学校(课堂),开展患者家属护理知识培训和住院患者家属心理辅导,同社区康复机构密切协作,建立病情复发患者转介绿色通道。(区卫健委牵头,区委政法委、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残联配合)

  (四)校园心理健康促进工程

  9.健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区文明办设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指导中心,整合区域内心理健康服务资源,面向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心理咨询服务,对村(社区)、学校等基层心理咨询站点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依托市级心理健康科普体验馆,为青少年及其家长提供放松情绪、减轻压力环境。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考核范围。(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团区委配合)

  10.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网络。区教育局应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积极为师生提供发展性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创新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提供方式,通过“校社合作”引入吴老师心理咨询团队、苏老师心理咨询团队与外援服务团队等方式,为师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心理健康服务。定期对教师开展心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师心理疏导工作。探索医教融合,打通精神科专科医院与学校之间的壁垒,信息共享,协同治疗与心理咨询。(区教育局牵头,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配合)

  11.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各中小学按照《苏州市中小学规范化心理辅导室建设标准》,开展规范化辅导室建设,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到2021年,90%以上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将心理健康教育与品德教育、青春期教育、家庭教育等相结合,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可持续发展,100%在校师生接受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机构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开展以学前儿童家长为主的育儿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发现学前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特殊教育机构应结合听力障碍、智力障碍等特殊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心理品质。(区教育局牵头,区卫健委配合)

  12.实施学校心理行为问题筛查评估干预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定期对学生开展心理评估。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与精神专科医院建立转介服务工作机制,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建立绿色通道。建立学校与村(社区)间的联动机制,关心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心理健康,及时了解遭受欺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以及沾染毒品等学生情况,并提供心理创伤干预。(区教育局牵头,区委政法委、区卫健委、区民政局配合)

  (五)职业人群心理健康促进工程

  13.做好职业人群心理健康服务。规模较大且职工较多的厂矿、企事业单位要依托党建中心、医务室等开展心理健康服务,规模较小的企业和单位可通过购买专业机构服务的形式,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EAP),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举办职场人际关系、情绪调节等方面公益讲座,提升员工心理健康意识,掌握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各单位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调适服务,定期为基层青年干部、公安民警、行政执法人员等职业群体传授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和情绪、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每年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讲座,为有心理疏解需要的人员提供心理援助。(区总工会牵头,区卫健委、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团区委配合)

  (六)社会心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4.建立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建立吴中区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全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技术指导、日常推进、考核评估、队伍培训等工作。建立部门间社会心理健康相关信息交流合作与共享机制,绘制“社会心理服务资源一张图”,发挥社会心理风险预测、试点工作决策支持、绩效评估等功能。(区卫健委牵头,区委政法委、区宣传部、区科协配合)

  15.完善专业心理服务网络。通过平安医院创建、等级医院评审,推动综合医院普遍开展心理(精神)科建设,对躯体疾病就诊患者提供心理健康评估,为有心理行为问题者提供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服务。精神卫生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心理(精神)科门诊执行“点对点”工作支持,开设心理门诊为患者提供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相结合的服务。妇幼保健机构应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孕前检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等工作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加强与精神卫生中心合作,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科普宣传,对辖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评估,推广老年痴呆适宜防治技术;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全区孕产期、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覆盖率达85%。鼓励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区卫健委负责)

  16.提升医疗机构心理服务水平。医务人员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对相关疾病的患者及家属辅以适当心理调整。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医疗机构开展睡眠相关诊疗服务。(区卫健委负责)    

  17.建立心理健康服务专业队伍。建立社会心理专业人才、社会心理咨询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四类专业队伍,建立分层次人才评价机制,向政府相关部门开放信息,优先从专业队伍中选择人员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建立社会心理服务专业队伍,开展重点领域社会心理服务、技术指导和科研攻关等;建立社会心理服务心理咨询师队伍,制定从业人员工作能力评估规范;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加强社会工作者社会心理服务能力培训和认证工作;建立社会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动员群众、康复患者、患者家属加入志愿者队伍,并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建立心理志愿者爱心银行促进志愿服务持续、稳定发展。(区卫健委、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团区委配合)

  18.完善社会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平台。组建区级专业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工作机制,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区级专业心理危机干预队伍纳入全区应急系统,定期开展培训和协同应急演练。整合区心理援助热线、区妇联服务热线、团区委服务热线等联络资源,建立心理援助沟通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合理分工、科学转介,提升心理援助平台服务有效性。充分发挥网格化联动优势,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开展社会心态预测预警,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区卫健委、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政法委、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妇联、团区委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吴中区成立社会服务体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党政负责同志任组长,政法委、宣传部、教育、民政、司法、财政、人社、城管、卫健、应急管理、信访、残联、市场监管、文体旅、工会、团委、妇联、科协、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及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名单见附件1),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资源整合。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试点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试点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制订年度计划、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各项试点工作。各镇(街道)成立相适应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二)成立工作小组

  成立吴中区社会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小组(名单见附件2),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有关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试点工作协调和业务指导评估工作。试点实行项目化管理机制,采取相关单位派驻联络员、外聘专职人员等方式,负责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心理健康、精神卫生、教育、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等领域专业人员,建立试点专业组,设立心理健康素养、心理咨询、心理危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四个专业组,建立定期例会及重点问题会商机制,推进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设,开展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等工作。

  (三)落实工作经费

  参照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加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力度,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开展试点工作,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公益性服务的筹资渠道,探索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的政策措施。探索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政策和激励措施。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四)强化督导考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试点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办法,定期对各部门、各镇(街道)开展督导评估。对重视不足、工作进展缓慢、工作质量较差的,要求限期整改。领导小组将于20xx年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区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商业用户燃气保险销售工作实施方案篇9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形成系统、科学、有效的流动党员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流动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流动党员在改革和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X市流动党员服务管理办法》(X组通〔X〕X号)等有关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新形势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点和流动党员队伍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系统、科学、有效的服务管理机制,切实抓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流动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主要原则

  1、坚持双重管理、共同负责。实行以流出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双向配合共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有机衔接、密切协作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

  2、坚持分类指导、动态管理。随时掌握流动党员的情况,强化跟踪管理,把流动党员纳入党组织的经常性管理之中,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3、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搭建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加强教育管理,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组织观念。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一证两表”“三明一评”制度

  1、《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审验制度。各党支部要按规定及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返回时要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对不再外出的,及时将证收回。《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发放、审验、收回情况和活动证上记载信息要及时记录存档,对存在问题要及时指出和纠正。

  2、流动党员“两表”台帐制度。建立《流动党员个人基本信息登记表》和《流动党员管理信息登记表》台账,由支部书记(专职副书记)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负责人每季度会同流动党员联系人对台帐信息补充更新一次,并将更新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各党(工)委。

  3、流动党员“三个明确”制度。一是明确流动党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流出地党组织应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指定联系人,联系人可以是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本支部有责任心的正式党员。联系人应每季度至少与外出党员联系一次,并记录每次联络的时间、方式(通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及具体内容,实行动态管理。二是明确组织生活要求。流动党员外出前,党支部和联系人要对其进行行前教育。了解掌握其外出目的、流向、单位及大致返回时间、联系方式等情况,介绍《流动党员活动证》的使用、审验方法,明确流动党员与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思想、交纳党费、参加组织活动和党员评议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三是明确服务帮扶措施。各党支部应区别不同情况,采取谈心、家访、电话、短信、通信等形式,经常联系和关怀、慰问流动党员,一般每季度至少要联系一次,春节、“七一”必须联系、慰问;通过结对帮扶、组织互助、申请党内救济或社会救济等途径,努力帮扶家庭生活困难的流动党员。

  4、流动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流动党员要参加每年一次的支部党员民主评议活动,确实不能返回的外出流动党员,应将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向支部书面汇报,由其联系人在党员大会上代为汇报情况,同其他党员一样接受民主评议。能够自觉做到学习好、组织生活好、服务群众好、遵纪守法好、弘扬正气好的,可以评为优秀格次;能够达到流动党员管理基本要求的,可以评定为合格党员;不能达到流动党员管理基本要求的,可评定为不合格党员,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二)建立“双重管理”制度

  流出地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应加强沟通联系,建立有机衔接的管理机制。

  流出地党组织主要职责是:建立流动党员信息档案,掌握其流出去向、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建立与流动党员联系沟通渠道,跟踪掌握流动党员工作变更情况;建立与流入地党组织定期联络机制,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QQ、微信等途径,及时向流入地党组织提供党员相关信息,搞好工作对接;建立流动党员定期汇报制度,检查督促流动党员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生活,通报、反馈并提出对流动党员的具体要求和建议;主动与流入地党组织进行联系,及时了解流动党员情况,为流动党员参与民主评议提供依据。

  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核实流动党员身份,组织流动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和其他党内活动;对外来流动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在学习、就业、生活等方面提供必要帮助;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流动党员情况。

  (三)建立教育培训制度

  流动党员教育应坚持“实际、实在、实用”的原则,不断拓宽教育培训渠道。一是行前教育。在党员外出前,利用办理党员活动证、接转组织关系等时机,对其进行党风党纪、遵纪守法等教育。二是邮寄教育。流动党员所在党组织要确定流动党员联络员,负责把党课教材、党报党刊以及党员电教片等学习资料寄发给外出流动党员,组织党员自我教育。三是补课教育。流动党员所在党组织应抓住流动党员春节等重大节日回家的时机,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内容,对他们进行补课培训。

  四、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党(工)委要将流动党员服务管理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结合年度表彰,对工作开展好、表现突出的基层党组织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基层党组织,予以通报批评。

  (二)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各党(工)委要设立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外出务工流动党员教育培训、党内活动、党务工作等方面需要。

  (三)强化督促检查指导。各党(工)委要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和推广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注意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以典型引路,指导和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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