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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级工程建设的会议记录3篇

时间:2022-07-24 12:15:02

关于村级工程建设的会议记录3篇

关于村级工程建设的会议记录篇1

  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村务监督委员会对落实协商成果情况进行监督,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2022年推进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治理的有关决策部署,引导被确定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进一步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增强村级议事协商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完善村党组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1+1+4+3+N”目标任务体系,落实市委“美乡村”驱动战略,落实市委深改委“改革攻坚落实年”活动任务,紧扣乡村治理总体目标,围绕加强党的领导、畅通参与渠道、激发参与活力,创新村级议事协商机制,探索新时代乡村治理新路径,推进试点单位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协商于民,协商为民”为宗旨,以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目标,以解决乡村治理难题为导向,重点推进灵山县灵城街道白水村、浦北县官垌镇垌口村和钦北区贵台镇洞利村3个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积极创新村级议事协商机制,坚决完成改革创新事项目标任务,为实施“美乡村”驱动战略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党建引领,健全机制。

  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村委会负责、各类协商主体共同参与的村级议事协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议事协商目录,把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纳入其中。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议事协商程序和规则,加强村党组织对议事协商议题、方式、过程、成果运用等方面的引导,鼓励和支持本村热心公益、威望较高的老党员、退休干部、经济文化等乡贤能人积极参与议事协商,引领村民广泛参与。用好信息化手段,搭建网络协商平台,拓展在线表达意见、结果公示等功能,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议事协商机制。

  (二)示范先行,以点带面。

  重点推进灵山县灵城街道白水村、浦北县官垌镇垌口村和钦北区贵台镇洞利村3个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制定试点村相关配套制度方案,探索形成村级议事协商规范化新模式。着力在灵山县灵城街道白水村创建“五步商事法”(即广泛听事、集中筛事、民主商事、宣传动员和监督落实的议事协商模式)、浦北县官垌镇垌口村创建“百家讲坛”(即百家讲事、科学议事、合力干事、民主评事的议事协商模式)、钦北区贵台镇洞利村探索“组团会队”(即党小组+顾问团+村民理事会、村民户主会+平安志愿服务队,形成党小组牵头提议、顾问团协助指导、户主会议事决策、理事会跟踪落实、志愿者服务的议事协商模式)等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通过激活多元主体参与基层协商的内生动力,推动村级议事协商成果有效落实。

  (三)监督执行,成果运用。

  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村务监督委员会对落实协商成果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对议事协商过程中持不同意见村民的解释说明工作。加强驻村“第一书记”、挂点包村干部对落实议事协商事项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建议重大议事协商事项由村党组织向镇党委报告机制。加强议事协商工作档案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县民政部门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工作责任分工,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组织实施。

  县区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订工作落实清单,明确推进时间表、路线图等,着力协同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强化要素保障。

  (三)强化督导问效。

  强化督导问效,定期召开推进会,统筹解决议事协商试点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方案顺利实施。同时,及时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阶段性议事协商试点成果,确保试点成果在更大范围内可操作、可复制,扩大议事协商创新的辐射效应和社会影响,服务我市乡村振兴。

关于村级工程建设的会议记录篇2

  县乡财政投入到涉农经营主体的财政资金,要量化为村集体的资金,入股经营主体,获得股份收益。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2022年全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方案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全市组织部长工作会议的部署,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省“两强一增”行动和县委抓党建促集体经济提质行动要求,经研究,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2年起,根据省“两强一增”村级集体经济提升行动计划,围绕服务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大力实施抓党建促集体经济提质行动,打造全县村级集体经济示范片区。2022年实现集体经济“提低、扩中、调高”发展目标,即提升集体经济平均水平,20万元以下村全部清零、村均达40万元以上,扩大30-50万元村占比,调高强村占比、50万元以上强村达40个以上。重点择优遴选扶持补助一批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大扶持中央级、省级、市县级培强扶优村19个村(其中:中央级11个村,省级3个村,市级3个村,县级2个村)。到2025年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52个以上。

  二、扶持范围及标准

  具体扶持范围由县根据重点扶强扶优村的目标任务,围绕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工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全国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三变”改革等工作,从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村集体成员有意愿、有共识、有要求,具备发展集体经济的资产、资源、区位等基础条件的村中统筹遴选。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建设业绩好、农村群众反映好的村,优先纳入扶持范围。2016年以来已经开展财政部试点的村或年集体经济收入达50万元以上的村不再纳入扶持范围。

  对纳入中央及省级重点扶持的村,各级财政一次性补助不低于50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财政一次性补助30万元,剩余部分由县财政安排补足。市级重点扶持村,由乡镇组织扶持村申报乡村振兴衔接项目,与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对接,项目资金不少于30万元。县级扶持村,由县财政一次性补助35万元。坚持重点扶持与全面推进相结合,注意整合涉农资金,并积极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对各级财政投入的产业发展资金按一定的比例折算为村级集体经济的股金,入股公司(基地)获得分红。

  三、发展措施

  (一)以“党建引领”壮大提升集体经济。

  大力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继续选派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优秀干部,驻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和队长,选优配强政治过硬、懂经营、善管理的村级“领头雁”队伍,不断提升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分批次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到沪苏浙等先发地区开展轮训,不断提升乡村干部抓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能力。全域扩面深化纵深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提升村集体融资可获得性。鼓励金融机构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纳入评级授信范围,开发“乡村振兴贷”“集体经济强村贷”等信贷产品,优先安排信贷计划,给予贷款规模倾斜和利率优惠。

  (二)以“政策护航”壮大提升集体经济。

  县乡财政投入到涉农经营主体的财政资金,要量化为村集体的资金,入股经营主体,获得股份收益。按照“50%项目资金、5%年收益率、5年收益期”的方式分配给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推动合作经营向股份合作发展,利用扶持资金合作经营项目,原则上合同期限3年左右或建立收益增长机制。立足区位、资源、人文等优势,引导村级有针对性地发展“城郊型”“种养型”“资源型”“服务型”等类型的集体经济,通过各项优惠政策及项目资金扶持,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稳定增长机制。

  (三)以“改革攻坚”壮大提升集体经济。

  以推动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能力为出发点,有序推动人口规模较小的村庄、“空心村”撤并或跨村规划和联合发展。按照人口、地域相邻原则,适时调整1000人口以下村的设置,有序推进村级组织设置优化工作。以闲置农房宅基地盘活利用试点创建为契机,鼓励和支持村集体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投资入股等多种方式,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校舍、旧厂房等集体资产,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引导社会资本、各类社会组织和乡贤等市场主体共同参与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的开发建设,发展乡村旅游、农业体验、健康养老、休闲度假等新型经济业态,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继续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全面盘活农村闲置低效资源。支持将集体预留机动地、新增耕地、农户自愿退出的承包地、依法收回的承包地、林地、“四荒地”等资源,依法进入市场等形式盘活利用。

  (四)以“要素汇聚”壮大提升集体经济。

  坚持把村级产业项目发展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和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直接挂钩,在“土地、资金、人才”等各方面优先安排、优先保障。全面摸排县域内校舍、仓库、礼堂、办公场所、老供销社等集体资产或国有资产,原则上经营权全部划转所在村;政府投资形成的农村饮水、小型灌溉、文化娱乐、停车场、房产物业等资产,交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持有和具体管护。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成果为基础,逐村清查核实村、自然村(村民小组)两级集体各类资产,摸清集体资产家底,明确产权归属。全面清理涉及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房产和国家所有的依法由村集体使用的农地、林地、茶园、果园、水面等资产、资源的承包合同,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让、出租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经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合理利用。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要积极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2%。推广以林权、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水域滩涂养殖权以及生产经营设备设施等为标的的新型抵质押担保方式。

  (五)以“创新驱动”壮大提升集体经济。

  深化村企结对、村银结对、村社结对,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与企业家结对子活动,把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作为帮扶重点,从资金、项目、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多个村共同出资组建经济联合体,支持村级探索联合共建“飞地抱团”发展项目,依托基础好、有前景的开发区、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创业园等平台,以市场化为导向,通过村集体自筹、协作帮扶、财政扶持渠道,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经营、统一管理方式,发展跨村、乡、县“飞地”抱团项目,明晰村集体产权或股份,增强村集体经济发展后劲。同时,选择一批成长性好、发展前景大、带动力强的产业项目,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库,将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纳入中央和省市县培强扶优项目库。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健全完善县、乡领导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联系包村制度和县乡两级单位包村帮扶、驻村工作队驻村指导等制度,从班子建设、发展规划、资金和项目等方面帮助村发展集体经济,将结对帮扶情况纳入县直单位及个人考核内容。各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主持研究、部署推动、调研指导。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规划、政策、项目、资金等要素统筹,形成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综合体系。乡镇和村要落实直接责任,做到责任明确,目标明确,认真组织实施,积极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创造条件。

  2.强化村级主体。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事项,需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各乡镇党委、政府请于3月31日前,将重点扶持村项目实施方案报县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里将于4月上旬组织开展项目评审。

  3.做好风险防范。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坚持从实际出发,稳步有序推进。坚守底线,不改变村级集体产权性质,不损害村集体和农民利益,不污染破坏生态环境。要严防腐败,尊重农民意愿,不搞行政命令,杜绝基层政府或乡村干部自作主张、大包大揽、包办代替等行为。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村集体大胆探索、积极尝试。

  4.严格奖惩考核。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乡镇及村“两委”班子考核的重要指标。推行“双考核双扣分”制度,将乡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既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又纳入发展目标管理考核,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工作进展缓慢实行“双扣分”并约谈主要负责同志,并取消当年度乡镇评先评优资格,乡镇党政正职当年度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从2021年起每年由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一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贡献奖评选活动,在村级设一等奖6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其中村“两委”正职奖励10%,其他村干部(含后备干部)奖励8%。对完成年度集体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的村,在年度绩效报酬发放时在原有的基础上村“两委”正职提高15%,其他村干部(含后备干部)提高10%。对未完成年度集体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的村,在年度绩效报酬发放时在原有的基础上村“两委”干部(含后备干部)全部减半发放,并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关于村级工程建设的会议记录篇3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财务管理,不断规范村(社区)建制调整后的社区财务管理行为,确保城乡社区财务管理规范、公开透明,根据《中纪委 财政部 农业部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10〕4号)、《农业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3〕6号)、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XXX市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等规定,结合XXX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实际,就常态化加强城乡社区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及省、XX市全会精神,聚焦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建设的新需要和广大群众对幸福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坚定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社区财务的管理规定,持续提高社区财务管理规范性、质效性和透明度,维护城乡基层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巩固社会稳定和基层政权,为“两个率先”落地落实提供坚强基层基础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社区财务工作在党的领导下统一实施,各级党组织根据任务分工,分级分类落实监督管理责任。

  (二)坚持村财镇管、多方监督。社区财务由镇(街道)作为管理主体,按照管理职责履行管理责任,市级有关部门、有关社会组织和群众依法依规参与监督。

  (三)坚持以民为本、科学有效。社区财务管理坚持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坚持为民理财、为民服务,根据社区发展治理工作需要做好社区财务管理工作。

  (四)坚持依法管理、公开透明。严格根据国家关于社区财务资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社区专项保障资金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依规开展社区财务管理,按照法定程序落实对外公开工作。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理清市、镇(街道)、社区的财务管理职责和工作边界,形成三级监管、规范有序的社区财务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健全完善集体经济机制制度,不断增强社区造血功能。社区建制调整后的社区财务更加规范透明,监督方式更加多元创新,助力社区发展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四、主要内容

  (一)完善社区财务基础工作

  1.规范社区财务资金账户。“村(居)民委会(村级自治组织)”和“村级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凭市民政局和市农业农村局颁发的法人证书,分别开设各自基本账户,用于办理各自主体的日常专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社区专项保障激励资金管理根据XX市要求,各社区设立社区保障激励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保障资金、激励资金分设专账核算。

  2.完善社区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村组代理会计核算的财务报销流程及授权审批、现金存款管理制度、民主理财、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等制度。以集体资金管理、债权债务处理、集体资产经营和集体工程项目管理为重点,更新完善“三资”管理制度。落实XX市城乡社区专项保障激励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细化形成本镇(街道)、本社区专项保障激励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加强社区财务管理规范性。以上制度及时逐级上报镇(街道)、市级主管部门备案。

  3.加强社区财会队伍建设。加强村组代理会计管理。从事村(社区)组代理会计人员具备从事财会工作的素质和能力,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加强对村组代理会计岗位职责考核,不断完善村组代理会计优胜劣汰机制。村组代理会计不定期轮岗,在同一岗位上担任委派会计原则上不超过6年。加强社区报账人员培用。完善社区财会人员激励机制,将社区报账人员纳入社区人才队伍建设统筹管理,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业务培训,支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开展“五优”业务能手评选,优秀人员纳入社区“两委”人员进行重点培养使用。

  (二)全面强化社区财务管理

  1.加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清理,建立“三资”分类监管工作台账,并按照规定上传国家监管平台,主动接受公示和监督。集体资金严格实行账款分管,集体组织所取得的所有现金,均应存入银行并及时入账,完善专人专管和逐级审批监管体系。完善集体资产资源市场化经营管理的制度设计,每年培育发展一批社区社会企业,明确经营管理者的责任和经营目标、决策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实现集体资源资产保值增值,不断壮大社区集体经济。

  2.加强社区专项保障资金管理。加强保障资金使用规范性。按照“村财村管、居财居管”等财务管理原则,规范使用社区保障资金,并严格落实XX市统一制定的社区保障资金使用规范和禁止项目清单。社区专项保障激励资金实施的项目和硬件设施,按照规定纳入社区集体资产资源进行管理。每年4月底前完成上年度社区保障资金沉淀资金(除按合同约定应付未付资金) 集中清理,清理的沉淀资金统一纳入XXX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专项激励资金统筹使用。全面推行实施“社区保障资金E管家”智慧管理平台,进一步提高线上管理效果。

  3.加强社区日常运作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村(社区)组各项收入及代收款项,严禁使用外购或自制收款收据。村级备用金一般控制在1000元以内,严格实行“一报一领”制度。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坐支、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严禁私设“小金库”,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加强应收应付款项管理,避免坏账形成和变相小金库产生。

  (三)健全社区财务监督机制

  1.健全社区财务依法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社区的一般财务收支、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社区专项资金等作为公开内容的重点,公示内容必须真实、齐全、客观。搭建公开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公开,其中,线下采取公示栏、村(居)民会议等形式公开;线上探索依托“天府市民云”等方式公开,公示资料及时做好留存记录备查。建立公开制度。社区财务公开要与社区党务、村务公开一并进行,每季度公布一次,公布情况作为社区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重要内容和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2.健全社区财务依法审计机制。明确审计主体。社区财务由镇(街道)作为主体,每年全覆盖开展一次审计,市审计部门对镇(街道)的社区财务审计进行业务指导。社区专项保障资金审计由市委社治委会同市审计局实施,按照XX市要求进行审计。确定审计重点。镇(街道)作为主体,在做好日常财务收支、预决算、收益分配等定期审计的基础上,开展对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城乡基层组织债权债务等专项审计,并对社区专项保障激励资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和涉农财政资金进行重点审计。强化结果运用。制定社区财务审计问题台账及审计运用整改方案,并按规定备案。社区及时将审计结果应用于党员和群众的评议质询、村务公开重要内容、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诫勉谈话、现实案例的财经纪律培训、社区财会人员配强等内容,起到警示教育、规范管理作用。

  3.健全多方参与联动监督机制。加强会计监督。村组代理会计按月核算社区财务,严格把关财务收支业务,对不合理、不合规的收支业务一律不予办理。加强检查监督。镇(街道)每年全覆盖开展社区财务检查和财务互审,重点关注社区保障资金使用、工程项目施工、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社区闲置资源利用等方面,严把内控关。由市委社治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负责每年不少于2次对各镇(街道)的社区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加强纪检监督。市纪委监委每年对各镇(街道)的社区财务检查和互审结果进行抽查,比例不少于40%,抽查结果作为镇(街道)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各镇(街道)和市级相关部门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将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市纪委监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城乡社区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机构,由有关市级部门、各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督促镇(街道)指导社区做好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成员单位根据职责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下沉项目资金、谁负责监督管理”要求,分级分类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共同提高城乡社区财务监督管理水平。

  (二)多方参与,完善措施。建立完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群众代表参与城乡社区财务监督的制度体系,合力强化城乡社区财务监管。加强对现代科技的探索运用,各职能部门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充分运用现代技术加强对下沉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指导城乡社区提高资金和项目管理的规范性。

  (三)加强检查,强化追责。市委社治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成员单位,要结合业务工作开展,不定期深入城乡社区开展资金和项目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明确提出整改意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管理不严导致城乡社区财务管理出现重大问题或引起网络舆论负面影响,严肃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常态化社区财务管理办法,并及时报市纪委监委、市委社治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备案。

  附件:XXX市城乡社区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机构

  附件

  XXX市城乡社区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机构

  一、城乡社区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组

  市纪委常委 XXX

  市委社治委副主任 XXX

  市财政局副局长 XXX

  市农业发展中心主任 XXX

  市审计局经责分局局长 XXX

  各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

  二、工作职责

  市纪委监委:负责对社区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和追责。

  市委社治委:负责指导镇(街道)、社区依法依规做好社区专项保障激励资金管理使用,并将社区财务管理工作情况纳入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范畴,督促其勤勉尽责做好社区财务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以及村组代理会计核算等有关规定,对派驻镇(街道)的村组代理会计进行管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村组代理会计的财务工作能力。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的监督、指导,督促镇(街道)、社区依规开展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和运营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按照中央、省、XX市和XXX市有关社区发展治理有关工作安排,积极做好社区财务审计业务指导工作。

  各镇(街道):根据上级社区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按照“村(社区)财镇(街道)管”原则,忠实严格履行好社区财务管理职责,督促社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谨细致、规范有序做好社区财务管理和公开工作,不断提高社区财务管理规范性和透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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