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市场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4篇
加强市场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篇1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进行自我革命,必须从中央和国家机关严起、从机关党建抓起”。本人针对如何加强市场监管部门的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机关党建工作基本情况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机关党组织在本轮机构改革中应运而生。局机关党委成立于*年*月*日,选举产生了*名机关党委委员,其中书记*名,专职副书记*名,副书记*名,党务委员*名,组织委员*名,学习委员*名,宣传委员*名,文体委员*名,群团委员*名。为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机关纪委也同时成立并选举产生了*名机关纪委委员,书记*名,委员*名。全局共有党员*名,其中:机关党员*名,离退休干部党员*名。
机关党委下设*个党支部,各支部设书记*名、副书记*名,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各*名。共设*个党小组,以处室为主成立。机关共有*名党员,其中:机关第一党支部,党员人数*名,党小组数*个;机关第二党支部,党员人数*名,党小组数*个;机关第三党支部,党员人数*名,党小组数*个;机关第四党支部,党员人数*名,党小组数*个;机关第五党支部,党员人数*名,党小组数*个;机关第六党支部,党员人数*名,党小组数*个;机关第七党支部,党员人数*名,党小组数*个。近期,还将成立新的离退休干部党组织。
今年以来,我局机关党建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市局党组和市级机关工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开展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扎实推进机构改革期间机关党建工作。局党组压紧压实党建主体责任,把机关党建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机构改革过渡时期临时工作程序》,成立了人事党建服务组等组织机构,按照“打通、融通、贯通”原则推进工作,有力推进了局机关党建高效有序开展。制订了*年度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推动党建目标责任向党总支和党支部延伸。分解机关党建年度重点工作,明确了时间节点和责任主体。统筹召开机关党委下属各党总支、党支部*年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了*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二)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开展“正风肃纪看机关”行动,自觉接受市委开展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巡察,全面清查、清理、清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作风和现象。充分运用学习强国APP,通过党小组会、党支部大会、党课和每月*日的党组织统一活动日,组织党员观看视频,学习文件,开展讨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和市纪委《关于*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组织全员法纪知识测试,开展*警示教育系列活动。根据市作风办“主动服务企业、积极担当作为”作风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各处室、单位为企服务清单,制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企业承诺书》。利用落实“三定”方案和国庆中秋“双节”重要节点,压紧压实“一岗双责”,局领导对分管处室人员进行廉政谈话。从严规范基层党费收缴,纠正了个别党支部年初收缴全年党费的不规范操作,将全局党费收缴工作由原来的每半年集中收缴一次统一为由党员按月交纳,党小组长按月收取,并汇总缴入局党费专用账户。
(四)着力创建市场监管局“先锋服务*”党建品牌。按月开展“基层党建统一活动日”活动,在市级机关党的工作会议上,市市场监管局荣获市级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先进集体,为转隶组建之后获得的首次市级表彰,局长、党组书记刘永前同志作为涉改单位唯一代表在会上作典型发言,并被表彰为“履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好领导”。“食药好故事展现新风采”、“大市区留守儿童党史国史教育夏令营”活动获市级机关最佳“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实例一、二等奖。一名同志被市级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党员并在大会上发言。“追梦新时代”《读中国》音画诵读节目被市级机关工委通报表扬,*名同志分别获得“奋进逐梦新时代”征文一、二、三等奖。做好第九届市级机关运动会的组织参赛工作,全局共有*名运动员报名参加全部*个项目的比赛;组织参加“融入长三角建设新*”*高质量发展主题展等多项活动,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同时,抓好非公党建工作。组织个私党员开展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三亮”活动,*招商场“商圈先锋,致富圆梦”项目设施方案被*市委组织部“两新”工委列为全市党建工作专项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机关党建工作制度亟需建立健全。
市场监管部门摊子大、职能多、行政权力集中,机关党建工作责任重大。在机构改革过渡期,党建工作有了临时工作程序。现在机关三定工作已经落地,要加紧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机制。由于我局机关党委成立时间尚短,各项制度仍不够健全。在过渡期间制订了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巡察整改和纪检监察、扶贫工作、工会会员慰问、作风纪律及工作秩序督查等多项制度规定,但架构完备、便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尚未形成,尤其是机关党建、党风廉政责任的分解落实、党建工作基层联系点等还需进一步建立健全。
(二)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的责任落实还需进一步加强。
对照高标准、严要求,机关党建工作、行业行风建设要加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巡察指出了不少问题。今年*月,全市机关作风建设问题通报会上,市委戴源书记指出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任何时候对作风问题都不能掉以轻心。通报会上曝光的“小黑站”、“小黑车”问题涉及到市场监管部门。劣质的商品混凝土不仅在生产、运输环节存在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竟然还被大量用于农村道路、桥梁、房屋建设,有的甚至将黑手伸向安居工程。会上要求市场监管局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整改。作风建设问题的通报虽是基层出现的问题,但从基层发生的问题中反观深思市局的责任和作风,“一岗双责”落实要强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坚决克服,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要强化,党员干部指导行业行风、夯实责任落实要强化。责任胜于能力,担当须应负责。当前,各项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上级的部署要靠党员同志来执行,基层的工作要靠党员同志来推动,队伍的作风要靠党员同志来垂范,需要每一位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负责干好工作。因此,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党务干部党建业务知识学习不够。
机关党务干部新手比较多,对党建业务还不熟悉,相关知识储备不足,理论水平不高,亟需培训提高。个别党务干部由于业务工作紧张,抓党建时间不足。个别机关党务干部全盘谋划党建工作的能力还不强,接手党建工作以来,着眼长远加强党建工作方面还有欠缺,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自选动作”不多,党建活动开展的特色亮点也不多。
(四)先进典型、先进榜样选树、宣传、赶学不太够。
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已经成立,基层党组织各项建设正在不断建立健全和加强提高。机关*名党员同志,有不少优秀的党员干部,政治坚定,修为良好,敬业精业,视局为家。有的能参善谋,素质全面,有的吃苦耐劳,不计名利。迫切需要选树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先进。要把身边的典型作为党员同志学习的榜样,要通过主题教育活动把先进典型弘扬起来,切实让能负重、敢担当、勇作为在全局蔚然成风,打造一支充满激情、富于创造、勇于担当的党员队伍,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党员学习教育需要加强。
在组织学习上,满足于做到党建工作日常化、经常化,但活动内容、方式稍显单薄,没有结合各个党员同志、人员构成进行个性化设计,有时千篇一律。学习内容在深度和广度上尚有欠缺,学习形式和载体有待创新。要大力学习传承“铁军”精神和忠诚、尽责、勤廉、争先的市场监管队伍文化。把尽责作为本份和操守,坚持以学为先、党建领先,干好本职、履职尽责。
三、主要对策和建议
(一)注重党建引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加强机关党建建设、干好市场监管工作,必须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的领导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是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定海神针”。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把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市场监管的各个方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努力使市市场监管局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市级机关前列、走在全市市场监管行业前列,成为让市委市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要组织好党员干部凝聚思想共识“同心圆”,全面深入运用“学习强国”平台,推动机关大讲堂、学习日、APP等各类载体的互促互补,注重学思践悟,促进知行合一,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
(二)注重组织建设,夯实基础规范
一是完善组织架构。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三定”方案和职责分工,完善局党总支、支部架构,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突出政治功能建强基层组织,建立党建联系点,把机关党建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落实到每个支部。二是激发内在动能。扎实开展共产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大力培养先进典型,打造“平常看得出来、关键时候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的党员骨干团队,扩大党支部的组织覆盖、工作覆盖。三是彰显工作活力。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队伍建设,弘扬实干精神,鼓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对事业尽心尽责、对工作尽心尽力,为服务推进“两海两绿”、建设“新*”,锻造一支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市场监管铁军。
(三)注重学习教育,提升素质能力
要不断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组织党员干部走出去接受培训学习,把专家学者请进来传道授业。要在学习中不断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悟,不断深化对新时期市场监管工作方向性规律性的认识,自觉以高质量监管助力高质量发展。作风是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现实表现,它直接决定着个人素质和工作水平的高低。新机构进入正轨,严格制度、规范管理的任务很重,必须坚持“严”字当头,做到严管队伍、严谨规范。机关党建工作、党员学习教育要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按规范办事,加强精细化管理,细化工作流程,细心细致做好每件事。要集中整治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注重工作落实,解决实质问题,以实际效果来衡量工作业绩,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提升来评价工作优劣。
(四)注重阵地建设,增强党员干部凝聚力
加强机关党建阵地建设,加快建立党建工作基层联系点,认真开展“领导上讲台”“热点大家谈”“我是党课主讲人”等活动,旗帜鲜明讲政治,引导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履职尽责。市场监管事业是全新的宏大事业,必须培树弘扬与新时代市场监管要求相适应的精气神,形成新型市场监管文化。要学习传承“铁军”精神,大力培育忠诚、尽责、勤廉、争先的市场监管队伍文化,要把忠诚作为根基和本色,坚决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到市场监管事业中去;要把尽责作为本份和操守,坚决做到有效监管保安全、创新服务促发展、高度融合强基础、锻造队伍抓党建;要把勤廉作为底线和保证,坚决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始终坚持以学为先、领导率先、党建领先;要把争先作为标志和风采,打造先进党员队伍,彰显市场监管部门干事成事风清气正的业绩和形象,党员同志的凝聚力、战斗力得以凸显。
(五)注重品牌建设,创好“先锋服务*”
坚持党建引领和职能推动双管齐下,进一步发挥“先锋服务*”党建品牌在机关党建工作中的渗透力和感召力,把正确的价值导向树起来,把队伍的精气神提起来,引领市场监管工作站排头、创特色。加强学习提高,自觉用新思想来解放思想、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市场监管在改革发展大局中的重要意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党员同志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安排,服务中心大局,紧扣“三高”目标、“三市”战略,为走好“两海两绿”发展路径、加快“四个新*”建设出力流汗、多做贡献。
加强市场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篇2
要充分运用好省“智慧建筑”管理服务平台和建筑工程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等信息化监管手段,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关于加强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实施意见,希望大家喜欢。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我县建筑市场秩序,深入推进我县建筑业“放、管、服、效”改革,不断加大对建筑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促进我县建筑市场秩序持续向好,营造诚实守信、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有效提升我县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总体部署,结合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和行业治乱有关要求,以《建筑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开展打击建筑工程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各方参建主体市场行为,强化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遏制建筑工程各类违法行为多发势头,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机制,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市场竞争氛围,促进全县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严厉打击未经许可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
1.我县辖区内所有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一律不得开工。
2.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经开复工检查,符合开工条件的,经县住建局批准,方可开工建设。
3.对于我县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工程,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要严格按照行政监管工作职责,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建筑工程凡土地规划手续未办理齐全的,县住建局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项目情况,通报给县自然资源局,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该项目进行执法,并勒令停工;建筑工程凡施工许可证未办理的项目,由县住建局负责对该项目进行执法,并勒令停工。各有关部门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违法施工的工程项目,可视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直接处理。
4.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擅自开工和擅自批准开工建设的项目,对项目责任人和相关部门,要依纪依法坚决制止并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5.其它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建筑工程领域招标投标违法行为
县住建局要依法履行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等招投标市场主体的行政监督职能,对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纳入重点监管内容:
1.招标人。招标人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通过肢解工程项目、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
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组织形式、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等事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未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进行交易;未对投标人存在违法犯罪及不良信用记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的问题进行审查;存在歧视、限制或者排斥投标人的行为。
3.评标委员会。评标程序和评标报告等事项不符合相关规定;评标方法、标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评委赋分、计分不符合评标标准,与审查意见不一致,存在明显不公平。
4.投标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中标后将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5.其它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全面规范工程项目参建主体建筑市场行为
县住建局要依法履行对建筑工程项目各方参建主体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职能,对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纳入重点监管内容:
1.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肢解发包、违反法定程序发包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发包行为。
2.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转包行为。
3.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挂靠行为。
4.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违法分包行为。
5.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未依法按照合同履行派驻管理人员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活动,或派驻的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存在未到岗履职的行为。
6.建设单位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施工过程结算制度要求,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程款的行为。
7.其它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有效落实劳务用工和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县住建局要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涉及建筑工程领域等相关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并纳入重点监管内容:
1.本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筑工程项目要全部接入省建筑工程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且覆盖率达到100%。
2.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要全部纳入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范围,并建立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工作台账,台账须满足实名制管理相关要求,严禁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建筑工程项目要及时采集并上传施工现场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的人员信息,且人员信息采集率、上传率和更新率达到100%。
4.建筑工程项目要及时采集并上传施工现场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的考勤信息,且人员考勤信息采集率、上传率和及时性达到100%。
5.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要按要求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单位要配备劳资专管员并建立工人工资发放台账。建设单位要及时足额向总承包单位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人工资,总承包单位要及时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足额拨付工人工资。
6.建筑工程项目领域因违法发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转包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欠薪案件办结率达到100%。
7.其它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要充分认识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对促进我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发挥的积极作用,迅速动员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县政府将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建立考评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检查重形式、走过场的要进行通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要进行表扬,并总结推广经验。
(二)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工作效果
要充分运用好省“智慧建筑”管理服务平台和建筑工程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等信息化监管手段,重点对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考勤更新率低的项目,加大检查频次和惩处力度,有效提高监管效能。同时,加强与人社等行业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建筑市场监管力量,加大监管和惩处工作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记入建筑市场不良信息,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增加企业违法成本,注重监管实效。
(三)严格行政执法,确保处置到位
县住建局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事后公示,执法文书规范使用,音像记录重点环节记录,对所有行政处罚决定和其他重大处置决定必须经过本部门法制机构审核,从源头、过程、结果保证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确保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到位,保障行政执法效果。
(四)发挥社会力量,强化监督作用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让公众了解和监督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对被查处单位和人员的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利用多种媒体进行公示公告。同时把打击建筑施工各类违法行为与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结合起来,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化建设工作结合起来,转变监管新思路,构建监管新方式,完善监管新手段。
加强市场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篇3
一、明确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
各级工商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从依法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出发,积极发挥工商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提高市场监管效能,落实市场主体责任,提升诚信守法水平,努力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
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与部门分工协作相结合,积极配合旅游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工商机关旅游市场监管职责。坚持日常监管执法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严厉查处旅游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效能。坚持行政执法与诚信建设相结合,在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的同时,积极参与旅游市场诚信建设,推动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坚持依法监管与服务发展相结合,有力助推我市旅游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增强法治意识,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
工商机关作为旅游市场监管门之一。其主要职责是:依法负责旅游经营者登记注册;依法查处虚假违法旅游服务广告;依法查处旅游市场中的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查处旅游市场中的垄断行为;负责旅游市场中的商品质量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负责旅游市场中的商标注册和保护,依法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依法对旅游市场中的合同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处理,查处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配合出台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三、坚持依法行政,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
(一)加强日常监管执法。在立足当地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综合协调,完善监管制度,优化监管方式,强化对旅游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对辖区内旅游景区(点)、旅行社等有关经营者发布旅游服务广告的监测检查,对虚假违法旅游服务广告,要及时责令停止发布并依法查处,维护良好的旅游服务广告市场秩序。排查和治理带有行业共性的“潜规则”问题,依法查处旅游经营者给予或者收受商业贿赂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旅游市场环境。以旅游合同格式条款监管为重点,收集点评消费者集中反映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查处旅游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合同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落实《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工商机关网络市场监管平台的功能作用,加大对网络旅游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旅游城市和景区景点工商机关要依法打击非法收购和经营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切实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二)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整治。在强化日常监管执法的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重点加大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比较严重的旅游景区(点)、旅游商品市场、旅游购物店的整治力度,全力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反工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围绕五一、十一、中秋、元旦、春节等重点旅游时段,强化与有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充分发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作用,切实做好假日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市局将适时对各县区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开展不定期督查。
(三)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特别是对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商标侵权、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利用旅游格式合同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惩处。加强案件督查督办和区域执法协作。做好工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按规定向公安机关进行通报、移送。对违法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公开,起到保护消费者、威慑违法者的作用。
四、健全监管制度,构建旅游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一)落实旅游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树立社会化监管理念,从主要强调对旅游经营者的监管转变为更加注重发挥经营者的作用。强化旅游景区(点)管理者在经营行为规范、消费纠纷调解、违法行为查处协助等方面的责任和作用。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诚信原则,指导经营者健全完善进货查验、质量承诺、协议准入、不合格商品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各项管理制度,推动经营者严格自律,切实提高监管效能。结合创建诚信市场示范标准,引导旅游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商品质量等方面的管理责任。
(二)积极参与旅游市场诚信建设。树立信用监管理念,从主要依靠传统行政监管手段向注重运用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手段转变,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方案》,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息约束等手段,强化信用监管,使诚信成为每一个旅游经营者的自觉行动和追求。坚持失信惩戒,对于严重失信的经营者,要严格执法,提高失信成本。建立旅游诚信记录和“黑名单”制度推动形成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守法经营,游客文明旅游的格局。坚持诚信褒奖,对于守信经营者,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给予资金、政策方面的奖励和扶持,为诚信者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鼓励和引导旅游经营者积极参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完善“守重”活动各项工作机制,努力营造失信企业受惩、守信企业获益的社会氛围。
(三)推广使用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积极配合旅游部门,按照《旅游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修改制定各类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明确旅游经营者与旅游消费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大力推广国家工商总局与国家旅游局联合制定的xxxx年版《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境内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示范文本)》等示范文本,并结合当地旅游实际,进一步完善合同示范文本,增强合同文本的规范性和实用性,切实保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为契机,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在旅游者当中普及法律常识和常见不公平旅游合同格式条款的表现形式,增强旅游者对“霸王条款”的甄别能力和防范意识,提升合同示范文本的社会认知度。
(四)加强旅游消费维权。充分发挥xxxxx行政执法体系的作用,提高xxxxx中心规范化水平和维权工作效能,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有关旅游的投诉举报,维护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大力推进xxxxx进景区工作,积极引导和督促景区经营主体设立和完善“消费维权服务站”,促进消费纠纷的和解,切实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强化对xxxxx有关数据的分析利用,按规定程序发布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积极开展旅游消费维权教育,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商机关要切实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认真研究分析《旅游法》颁布实施后旅游市场监管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好信息沟通,遇有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市局。
(二)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对于媒体曝光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回应社会关切。
(三)强化部门协作。旅游市场监管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系统性、综合性工作,对内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各个方面,对外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各县区工商(机关内部要做好上下、区域、职能机构之间的工作协调,建立业务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坚持地方政府统一领导、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强化外部联动,加强与旅游、公安、交通、食药、安监等部门的工作协作,通过互通监管执法信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联合执法等途径,增强工作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各县区工商局于xxxx年x月xx日、x月xx日、xx月xx日前上报本县区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有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
加强市场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篇4
县住建局要依法履行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等招投标市场主体的行政监督职能,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县住建局加强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实施意见,希望大家喜欢。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我县建筑市场秩序,深入推进我县建筑业“放、管、服、效”改革,不断加大对建筑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促进我县建筑市场秩序持续向好,营造诚实守信、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有效提升我县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总体部署,结合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和行业治乱有关要求,以《建筑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开展打击建筑工程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各方参建主体市场行为,强化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遏制建筑工程各类违法行为多发势头,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机制,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市场竞争氛围,促进全县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严厉打击未经许可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
1.我县辖区内所有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一律不得开工。
2.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经开复工检查,符合开工条件的,经县住建局批准,方可开工建设。
3.对于我县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工程,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要严格按照行政监管工作职责,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建筑工程凡土地规划手续未办理齐全的,县住建局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项目情况,通报给县自然资源局,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该项目进行执法,并勒令停工;建筑工程凡施工许可证未办理的项目,由县住建局负责对该项目进行执法,并勒令停工。各有关部门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违法施工的工程项目,可视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直接处理。
4.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擅自开工和擅自批准开工建设的项目,对项目责任人和相关部门,要依纪依法坚决制止并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5.其它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建筑工程领域招标投标违法行为
县住建局要依法履行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等招投标市场主体的行政监督职能,对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纳入重点监管内容:
1.招标人。招标人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通过肢解工程项目、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
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组织形式、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等事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未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进行交易;未对投标人存在违法犯罪及不良信用记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的问题进行审查;存在歧视、限制或者排斥投标人的行为。
3.评标委员会。评标程序和评标报告等事项不符合相关规定;评标方法、标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评委赋分、计分不符合评标标准,与审查意见不一致,存在明显不公平。
4.投标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中标后将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5.其它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全面规范工程项目参建主体建筑市场行为
县住建局要依法履行对建筑工程项目各方参建主体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职能,对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纳入重点监管内容:
1.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肢解发包、违反法定程序发包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发包行为。
2.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转包行为。
3.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挂靠行为。
4.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违法分包行为。
5.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未依法按照合同履行派驻管理人员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活动,或派驻的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存在未到岗履职的行为。
6.建设单位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施工过程结算制度要求,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程款的行为。
7.其它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有效落实劳务用工和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县住建局要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涉及建筑工程领域等相关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并纳入重点监管内容:
1.本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筑工程项目要全部接入省建筑工程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且覆盖率达到100%。
2.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要全部纳入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范围,并建立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工作台账,台账须满足实名制管理相关要求,严禁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建筑工程项目要及时采集并上传施工现场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的人员信息,且人员信息采集率、上传率和更新率达到100%。
4.建筑工程项目要及时采集并上传施工现场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的考勤信息,且人员考勤信息采集率、上传率和及时性达到100%。
5.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要按要求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单位要配备劳资专管员并建立工人工资发放台账。建设单位要及时足额向总承包单位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人工资,总承包单位要及时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足额拨付工人工资。
6.建筑工程项目领域因违法发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转包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欠薪案件办结率达到100%。
7.其它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要充分认识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对促进我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发挥的积极作用,迅速动员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县政府将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建立考评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检查重形式、走过场的要进行通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要进行表扬,并总结推广经验。
(二)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工作效果
要充分运用好省“智慧建筑”管理服务平台和建筑工程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等信息化监管手段,重点对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考勤更新率低的项目,加大检查频次和惩处力度,有效提高监管效能。同时,加强与人社等行业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建筑市场监管力量,加大监管和惩处工作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记入建筑市场不良信息,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增加企业违法成本,注重监管实效。
(三)严格行政执法,确保处置到位
县住建局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事后公示,执法文书规范使用,音像记录重点环节记录,对所有行政处罚决定和其他重大处置决定必须经过本部门法制机构审核,从源头、过程、结果保证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确保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到位,保障行政执法效果。
(四)发挥社会力量,强化监督作用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让公众了解和监督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对被查处单位和人员的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利用多种媒体进行公示公告。同时把打击建筑施工各类违法行为与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结合起来,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化建设工作结合起来,转变监管新思路,构建监管新方式,完善监管新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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