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供大家参考。
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 规范
为认真贯彻落实《委(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委(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规范》(、《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委(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规范》,以及《XX 高校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规范》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学校委领导班子和二级学院组织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规范。
一、增强学校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
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高校作为意识形态工作前沿阵地,肩负着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为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的重要任务。加强高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是一项战略工程、强基工程、固本工程、铸魂工程,须臾不可动摇。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办好大学的政治要求,是落实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的本质要求,是从严治迫切要求,是推进学校事业发展的根本要求。学校委要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精神,领会和把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深刻内涵和具体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到重要的决策部署上来。委领导班子要落实管
意识形态原则,不断增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常检查,真正把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自觉从政治高度,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切实增强意识形态的履职自觉,为建设一流理工大学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
二、明确委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内容
学校各级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的政治使命,主要承担以下九个方面的管理责任:
(一)加强课堂教育教学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制度。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点建设地位。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学习平台等网络课堂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审查。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教材和涉及主权、安全以及民族、宗教等内容的教材,要使用统编教材。严把各类教材政治关,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
(二)加强思想文化阵地管理的责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实行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一会一报”制度,由学校委统管理,宣传部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审批,强化检查机制,严把场地、人员、内容等关键环节。规范师生接受国外媒体采访,
从严管控师生参加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境外非组织的活动。
(三)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的责任。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提升校园网络平台的吸引力和黏着力。建立网络舆情常态监测和预机、网络舆情联合应对处置机制,积极主动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健全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的保障机制,及时排查网站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加强有关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意识形态审查机制。强化对中外合作办学、对外文化交流、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建立对外交流和学术活动中的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对境外非组织和各种基金会在学校内开展活动的管理。按照有关部门制定的境外基金准入管理办法,明确学校、教师、学生接受境外资金资助的范围,实行审查备案制度。
(五)加强重点人教育管理的责任。认真落实教育部、公安关于加强高校重点人的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坚持“教育为主,预防在先;依法依规,综合管控;一人一组,一人一策;属地管理,形成合力”的基本原则,抓好教育引导、管理约束和依法处理三个关键环节,充分运用法律法规、纪规、校纪校规等综合手段,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坚持错误思想,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精神相违背言论,妄议理论和路线
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的员干部和师生,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六)加强各类社团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各类社团管理制度,实行社团成立报批和年检制度,对挂靠的部门实行审查备案制度,加强活动管理。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特别是理论社团和文化社团的管理,配备得力的指导教师,强化学生社团活动的思想政治导向。
(七)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浸入的责任。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原则,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信徒,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
(八)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落实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点建设地位,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坚持不懈用理论体系 师生头脑,引导师生践行核心价值观。注重从优秀青年师生、海外引进教师和学术骨干中发展员。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加强教师聘用、考核中的政治立场考察,将思想政治表现和课堂教学要求与职称评定、评优奖励等挂钩,严把政治关口。加强知识分子工作,委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注意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学术带头人、学科领军人物的工作。加强选送到境外的高校交换生和访问学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九)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的责任。学校委把意
识形态工作队伍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完善选拔、培养、激励机制,形成一支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队伍。选优配强意识形态工作干部,实行意识形态工作队伍教师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推动专职化、职业化建设,建立职务职级
“双线”晋升办法和保障激励机制,实行职务(职级)评审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切实解决意识形态工作部门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三、建立委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体系
学校委始终把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作为事关学校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头等大事,真抓、真严、真落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领导,建立由委领导、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二级学院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坚持一级抓一级,做到权责明确,层层落实。
(一)委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要坚持完善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强化委管治领导责任,委书记、校长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学校委履行好把握正确方向导向的责任,履行好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的责任,履行好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的责任,履行好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责任,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管理和员干部管理的责任。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建工作紧密结合,纳入
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干目标和任期管理,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学校委要重视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发挥它们在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学校委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至少在内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委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作一次形势任务辅导报告。
(二)政主要领导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学校政“一把手”要按照政治家、教育家的要求,牢固树立大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把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基础工作,树立“没有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是最大的失职”的意识。委书记要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任务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理、重点工作亲自督导。要落实“政同责”,校长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有重要责任,须担负起双重责任,既抓好日常行政工作,又要主动关心和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三)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分管责任。学校委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副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协助委书记、校长抓好统筹协调落实工作。学校委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所联系的二级学院和业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分管领域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领
导要领导并督促分管部门和联系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认真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经常听取分管部门和联系二级学院的宣传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坚持重心下移,学校委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深入一线指导,推动宣传思想教育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四)委宣传部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负牵头抓总责任。学校委宣传部是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要在委统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检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强化委宣传部在统筹意识形态工作、统筹推进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统筹校园文化、统筹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统筹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等六个方面的职责任务。委宣传部每年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检查,检查结果向学校委和上级委宣传部门报告。
(五)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本领域、本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学校机关委对各职能部(处)和直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责任,机关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学校委(校长)办公室、组织部(统战部)、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工会、团委、教务处、人事处、科技处、信息办、国交处、保护处、校友处等相关部(处)对业务领域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部(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副部(处)长对负责分管工作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学校 X 委要把落实、上级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员
干部执行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六)二级学院组织、直属单位组织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相应主体责任。学校二级学院组织、直属单位组织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学院政主要负责人负第一责任,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进一步发挥二级学院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履行政治责任,在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把好政治关,强化二级单位领导班子、领干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中心组学习制度、教师政治学习制度建设,加强教师支部、学生支部,特别是研究生支部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宣传教育,发挥教育、引导、凝聚师生的主导作用。
四、落实委意识形态责任制的保障措施
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管理”与“引导”并重的原则,健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建立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文化建设委员会、学校网络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等协同工作机制,形成思想教育、文化传播和舆论引导“三位一体”的意识形态责任管理体系。
(二)加强队伍建设。抓好队伍建设是贯彻落实好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核心和关键。一是强化干部意识形态能力建设。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不同于其他任何部门和领域,需要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大培训力度,形成理论信念坚强,理论素养深厚的干部队伍。二是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养。要扎实推进师德师风建设,重点加强员教师、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人文社科教师、思政课教师、青年教师、留学归国教师等 XX 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严格把好用人关,把好课堂教学政治关和质量关。三是加强宣传思想干部队伍建设。要着力加强宣传思想干部理论学习,切实转变理念和作风,创新方法和手段,提高专业素养,要把宣传思想干部队伍纳入到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计划中,宣传思想干部每年确保不少于一周的脱产学习培训。要着力培育和建设网宣、网管、网评队伍,加强正面网络宣传引导。要着力加强二级单位宣传员队伍建设,二级学院委(总支)必须配备专兼职宣传员,形成一支宣传思想工作的专门队伍,做到阵地有人守、工作有人干、舆情有人察。四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强化辅导员的价值引领和职业认同,以专业化、职业化、
科学化为发展导向,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骨干队伍。
(三)加强考核检查。学校委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项检查,明确检查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学校将落实意
识形态责任制纳入二级学院建工作责任制、二级学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二级单位绩效考核、校级文明单位评比等工作中。将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作为评优评奖、职称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作为二级学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如有涉及意识形态责任制负面清单的情况,则实行一票否决。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二级学院组织、直属委组织和相关员干部,要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出现政治导向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明确责任认定,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分清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干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干个人的责任。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干进行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学校委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委宣传部可向学校委、X 委提出问责建议。对领导班子、领干问责情况,由委组织部备案。对领导班子、领干问责情况,由委组织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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