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与法同行作文,供大家参考。
篇一:与法同行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事情,需要法律的保护。有人说:“法律是一条绷带,只要我们遵守法律,它就能有效地保护我们,为我们做出一定的贡献。”我们作为一名少先队员,作为一位社会小公民,应该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次,我和妈妈在云和街道行走,看见两个小孩在马路边追逐嬉戏。突然,从左边急速驶来一辆小轿车,那两个小孩仍然在你追我赶,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的到来,轿车司机紧急刹车,这才没有引起一场车祸的发生,但却把司机惊出了一身冷汗。
还有一次,我悠闲地走着,只见前面的一辆大货车对红灯毫不理会,飞速地闯过红灯,差一点把一辆面包车撞上了。如果所有的司机都像这个司机那样的话,一朵正在绽放的生命之花就会在一瞬间凋零。
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阳光少年,应该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遵守社会上的各类法制法规,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小学生,决不能知法犯法,更不能愚昧无知地跟着他人犯法。
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岁月之短暂,生命之宝贵;
与法同行,让我们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
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
篇二:与法同行
法律,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
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法律素质如何,就关系到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人品道德。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如:赌博,斗殴,偷窃……
我们应该踏踏实实地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自爱自重,珍惜自己,在一生中对社会有作为,不做违法乱纪的事,与法
同行。在我心中,一直有一个小故事教育着我不要做违法乱纪的事:在南京公安机关的预审室里,17岁嫌疑人小力供述他们的违法犯罪事实:两年前我带着录取通知书来到学校报到,同宿舍6个同龄的同学成为好朋友,好“哥们儿”。不久,我们耐不住学校严格管理的业余寂寞,大家一商量就决定溜出去“热闹热闹”。从此,我们经常是集体翻墙头出去喝酒抽烟。
日久天长老是喝酒抽烟,大家都有点烦,再说家里给的钱老是这样花也不太够。一天晚上,几个哥们在外面喝啤酒,也点不起什么菜,都觉得很无聊。当时有人说,老是这样不好玩,咱们不如顺便去“拿”点东西。借着酒劲大家都很赞成。
从那以后,他们时常夜里酒足饭饱后,就一块到附近一些中小学校行窃。起初,他们盗窃也还算有点节制,只是“拿”些铅笔、橡皮擦、牙刷、毛巾和书本等,不“拿”太值钱的东西。
后来,经常作案胆子就大了,什么值钱就“拿”什么,几个哥们儿有福同享,作案时互相提醒,每次都很顺利,对仅仅到中小学“拿”点东西不感兴趣了。最后一次大家商量,快毕业了,今后要分配到不同单位,6个人没机会一起“拿”了,决定干点大的,就去了那家手机店。
因为他们几个是“铁哥们儿”心齐,有事经常能互相“打掩护”,先后盗窃的财物达到将近1万元,学校和家长都没能发现。
是呀,那几位学生因为鲁莽和冲动,有侥幸心理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原本是祖国的栋梁变成了社会的负担。
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岁月之短暂,生命之宝贵;
与法同行,让我们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
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愿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材!
篇三:与法同行
自古有云:“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
当我们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地走在马路上,你是否留意过路口的红绿灯?“红灯停、绿灯行。”这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有人过马路不走人行道; 在路口看见红灯想就走就走; 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与机动车较量了起来······让人看了不禁为他们捏了一把汗。“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应好好珍惜。”但为图方便,有多少人在马路中横跨铁栏,穿越马路,这是冒着生命危险换来的方便吗?
这个星期,正好轮到我们班在学校里值日,我们发现了许多违反校规的同学,他们有的不穿校服,有的打打闹闹,午休时间还强行闯入校门······
再说上个月发生的货车司机强行冲卡恶性事件吧。11月19日凌晨,在水官高速收费站,4辆货柜车拒缴过路费,连续冲卡,最后一辆带着拖挂的货柜车还没驶出安全岛就急转弯,尾部的拖挂勐然撞向收费亭,连收费亭里坐着的工作人员都被撞翻!其中一位工作人员右手骨折。
那些货车司机们,就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忽略这些不良行为背后的后果。
犯错误是每人都不可避免的事,所以要用法律来约束我们错误的行为。我们要遵守法制,决不能知法犯法,不能存有侥倖心理。“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岁月的短暂,生命的宝贵;
与法同行,让我们摆脱冲动和鲁莽,拥有理智和稳重;
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
篇四:与法同行
在生活中,人们不能离开法律,小学生不能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消费者不能离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者不能离开……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也正在加强。做为一名小学生,更要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时刻提醒自己,法律就在身边。我们要时时刻刻记住这些,让我们与法同行。
有一次,我在上学路上,看见两个小孩在马路边追逐嬉戏。突然,从左边急速驶来一辆大卡车,那两个小孩仍然在你追我赶,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的到来,卡车司机紧急刹车,这才没有引起一场车祸的发生,但却把司机惊出了一身冷汗。还有一次,我和妈妈出去散步,过斑马线时绿灯显示此刻应该是行人过往,这时两个民工正在过马路,一辆小轿车根本不顾这一切,风驰电掣般开过来,差一点 撞上民工,来了一个急刹车,汽车司机气冲冲地下车,狠狠地将那两位民工推倒在地。于是我走过去,对那位叔叔说:“叔叔,是你违反了交通法规,可你却打别人,你不觉得羞愧吗?你应该向他们道歉!”叔叔听了后惭愧的低下头……我想:如果每一个公民都遵守交通规则,那些鲜活的生命就不会丧失在车轮之下,那些因车祸变得支离破碎的家庭就会大大减少……
同学们,我们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们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模范遵守法律。法律永远和我们相伴,让我们与法同行。
篇五:与法同行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不起眼的小事,比如:“在楼道上堆放杂物、在公共场所或在家里制造噪音。”这些事情看似小事,其实都和法律有关。
在我们居住的小区,有部分人喜欢在楼道上堆满杂物。平时大家都不怎么在意,只要过得去就行了,所以就没人管。有一天,不知道谁家把二十几盆兰花摆在了过道上,大家走路都小心翼翼。虽然大家心里不舒服都只在私下议论:“是谁呀?”“太没有公共道德了。”一个腿脚不方便的叔叔走那过不小心打碎了几盆兰花。摆兰花的那家人就和叔叔吵了起来还要叫叔叔赔。邻居们看了都过来劝。我当时在想:“怎么办呢?如果家家都这样的话,那还创什么文明城市呢?”事后我看成都电视台有一个节目叫〈〈庭审进行时〉〉上面讲了一个跟这个差不多的案例,法官最后判摆杂物的人把东西搬回走。因为楼道是公用区域,不是私人财产,这个人违反了占用公共区域法。哦,原来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平时在家里唱歌、跳舞觉得影响不到别人,其实在国外如果你在家里唱歌、跳舞,声音大,影响了邻居。邻居们就会去投诉你,严重的还可能让警察抓你。不过,最近几年我国这方面也在加强管理,每年高考、中考国家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不能影响考生有良好的学习和休息的好环境。
所以,我们从小要学法、懂法,就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篇六:与法同行
每一天,清晨都将托起一轮崭新的太阳;
露珠都将滋润着整个大地,法律的维护能使整个地球变得灿烂无比!如果在这个世界上缺少了法律,可以想象,整个地球村会变得多么阴暗!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犯错误是每一个人都无可避免的事情,但是,法律也就是来约束我们的行为的。所以,我们要正视法律,不能存有丝毫侥幸的心理,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它一视同仁。
曾经有这样的一个故事:某班里,同学们都在打扫卫生,有两位男生在说话,说着说着竟然吵了起来,一位男生不小心将另一位男同学的毛衣撕破了,这位男生气愤地说:“你看,你把我的名牌毛衣撕破了,你赔!你赔!”另一位男生也不甘示弱:“我不是有意的,你干嘛这么凶嘛?”接着打了起来,别的同学并没有阻止,而是为他们喝倒彩、鼓倒掌,只有一位女同学去报告了老师,当老师赶到时,这两位同学身上已经是这儿青那儿肿了。老师将他们带到了办公室,严厉地批评了他们,并给他们俩讲了做人的基本准则,告诉了他们俩“退一步便是海阔天空”的道理。两名同学都感到了自己的不对,于是握手言和。
没想到,放学以后,又有几个男同学起哄说:“你们为什么又不打了,胆小鬼,刚才你们为什么打得那么激烈,现在谁怕谁了?”“谁说我们害怕了,打就打。”接着,双方拳脚相加。然而,同学们得表现更是不可理喻了,仍在那里袖手旁观,并且火上加油、雪上加霜!这时,一位同学王亮被打得头破血流、鼻青脸肿。当到家门口时,终于昏倒了。他的母亲将他送往医院,终因失血太多、伤势太重,抢救无效死亡!这时,王亮的母亲痛不欲生!
听了这则故事,你们是否有感悟呢?是否同情王亮同学,是否恼恨那班同学呢?是啊,是啊!事情总在不该发生得时候发生,总在不该结束时候结束!
你们可知道,打王亮得那位同学,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矛,那些起哄得,有的是班长、有的是组长,这么优秀得学生成为罪犯,可想而知,会有多少人为他们惋惜啊!
试想,在一个没有法律的社会里,你会过得安定、幸福吗?不!我坚信,绝对不可能。所以,犯罪,无疑永远在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威胁着我们纯洁、善良的心灵!同时,在我们同学当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良的现象。如小偷小摸、强要同学钱财,更有甚者参与抢劫,触犯了刑法。还有更严重的,看到同班同学打架,却袖手旁观,并且火上加油!
也许有人会说:“他们也真够倒霉的,个个前程似锦,却遭遇如此劫难!”试想,假如在他们年轻的生命中,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他们是否就真的能够“前程似锦”呢?为以为不然。二人的悲剧,看似单纯、冲动造成,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他们的法制观念淡薄,这种思想意识上的淡薄,不仅取决于他们个人,更是由于周围的环境造成的。这固然是他们的悲剧,也是他们父母、老师的悲剧,更深一层地,就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再设想,如果陌生男子在产生不法念头的时候,能用“法”克制自己;
如果马某在遭遇不法分子的时候,能用“法”保护自己;
如果小天在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的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现在,我们总该明白当今社会,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了吧!
而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不仅要学法,懂法,更要善于运用法律。这,便是所谓的行动。眼下,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但在学法的同时,也要注意道德、勇气、社交能力的培养。做一个真正的四有青年,为实现我国的素质教育做出贡献。
朋友,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尔后,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我心中!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我们有足够的理由期待着:法律终将成为德行的彰显,守法终将成为公民的信仰,国家终将走向法治之路,中国终将复兴礼仪之邦。 我们不能只要求青少年“法在我心中”,更要从自身做起,使法在“我心中”!
篇七:与法同行
在美丽的蓝天下,生活着聪明而有智慧的人们,然而,是什么让他们保持着善良的本性,是什么让他们尊重他人?是法律。如果没有法律,这将是多门可怕的世界——到处都是鲜血的海洋,到处都是受骗的人们,到处都是垃圾成山……知道法律的重要了吧。
作为少先队员,就应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说法律它吧,似乎离我们很近,向我们,经常会在电视上看见什么某某某杀人了,被判死刑;
某某某贩卖冰毒几千克,被判十二年有期徒刑;
某某某肇事逃跑,被判十年有期徒刑……。这类事件多得数不胜数;
说法律它吧,又似乎离我们很远,因为我们不曾杀过什么人,犯过什么罪。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甚至就在我们身边。远的不说,就说我吧。有一次,和爸爸妈妈过马路的时候,绿灯亮了,我悠闲自在的走过去,突然一辆大货车冲了过来,那位司机还边打电话,根本看不见前面有人,还好爸爸及时冲过来,把我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要知法、懂法、守法,否则,一朵盛开的生命之花,就会在一瞬间凋落,枯萎。
与法同行,让我们懂得生命的宝贵;
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理智;
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让我们在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材
篇八:
现在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法律是无处不在的,我们要学法懂法,做到与法同行,遵纪守法。但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就拿我妈妈乡里前几天发生的事情来说吧:前几天,妈妈乡里发生了一件青少年破坏公物的极不文明极不和谐事例,妈妈乡里的“农民健身休闲公园”里被人故意捣乱:公园里的石桌推倒,石桌摔到地上摔成了几半;
石凳从台阶上滚呀滚,被滚得面目全非,就像月球一样,坑坑洼洼;
健身设施被破坏,其中一种体育设施的把手给弄断;
绿化带里的花草被践踏蹂躏,全部枯死;
还把计生文化宣传栏全部撕毁敲掉,实属不该。顿时,公园里的设施惨不忍睹,公园里的景象狼狈不堪。后来,妈妈乡里的人发现了,马上报告给妈妈,妈妈马上带领了几个乡干部去调查。经调查,据目击者提供的一丝线索,妈妈他们找到了突破口,不久就找到了“凶手”——原来是一群五六年级的在校生和几名中学生、还有一名社会青年。妈妈他们对这些“凶手”进行了严肃深刻的教育,最后,这些“凶手”也觉悟了,非常地后悔。可是,错误已经造成了,妈妈说,现在,这些人至少还要赔偿损失8000元!!!唉——我为他们叹息——同学们,犯法是一种“自杀行为”,我们要与法同行,遵纪守法,守法等于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