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关于落实带薪休假情况调研报告(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关于落实带薪休假情况的调研报告
休息休假权是劳动者应当平等享有的重要权利。按照县人事局工作安排,我乡针对落实职工带薪休假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深入了解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情况,我乡通过发放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等形式开展了专题调研。根据职能部门属性选择不同类型且具有代表性的股站所。发放调查问卷20余份,收回问卷20份。
二、落实情况
1、2019年度中层以上干部共计26人(其中4人为县级驻村干部),按计划休满天数的有0人,占中层干部以上人员的0%,未休满天数的26人,占中层以上干部人员的100%;
全年一天都没有休假的有26人,占中层以上干部人员的100%其未休假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脱贫攻坚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没时间休假。
2、2019年度中层以下(不含中层干部)职工共计21人(其中5人为县级驻村干部),按计划休满应休假天数的有0人,全年一天都没有休假的有21人,占中层以下职工的100%,其未休假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脱贫攻坚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没时间休假。
3、从调研报告综合情况来看,黔人社通〔2019〕14号文件规定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和其他人员享受未休假报酬的人员比例是合理的,未休假人员控制在该文件规定的比例范围内无问题,对改进和完善黔人社通〔2019〕14号文件相关规定建议尽快落实到基层部门,特别是乡镇一级。
4、带薪休假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调研情况上看,乡镇带薪休假落实不到位的主要原因是大部分站所是一人所,工作忙,没时间休假,占比达95%,当前单位职工无法完全享受带薪休假的主要原因还是工作内容较多,疲于应付等客观因素。
5、关于兑现2019年度未休假报酬方面,多数职工对未给予经济补偿不满意在《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从调研情况看,职工普遍对单位应休未休的年假给予经济补偿的满意度较低,其主要原因是未能按时兑现。
三、主要做法
广泛宣传。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以来,我乡通过召开全体职工大会,提高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知晓率。
四、职工带薪年休假难以很好落实的主要原因
我乡在贯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方面做了许多实际工作,但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条例》的实施还不平衡,部分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原因是工作与休假的矛盾突出。单位中,由于关键岗位人员不足,很多岗位工作人员“一人多岗”,因为没有富余人员,无法相互替代,只能放弃休假,其工作报酬没有经费渠道,致使难以落实该项制度。
五、对策建议
1、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充分认识到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适应经济新常态的需要,是全面推进依法法国的需要,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
2、创新方法,增强年休假工作的计划性和灵活性。应着力推行单位休假年度计划,实行组织计划安排与职工个人申请、单位批准相结合的办法。
3、将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针对各类违反规定不给予职工休假的加大处罚力度,以刚性的制度为职工落实好带薪休假提供配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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