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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有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按照市印发的《市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办字〔2022〕15号)的要求,聚焦突出问题,明确职责分工,抓好整改落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突出“放管服”,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增强市服务中心、村(居)服务中心代办点干部为群众积极、主动服务的意识,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不见面,马上办”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目标。对全市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力争做到办事效率明显提高、重点难点明显突破、基层群众明显受益的目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上下联动、扎实推进,抓准抓实抓出成效。
二、组织保障
市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市长任副组长,市党委委员、副市长,市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市综治办主任,市规划办主任,市财经办主任,市执法办主任,市税务分局局长,市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市自然资源所所长,市供电所所长,市公共服务办副主任,市公共服务中心主任,市各村(居)委会主任任领导小组成员,统筹推进我市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对象
市有关单位、各村(居)委会。
四、整治内容
根据企业、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重点开展以下方面的整治工作。
(一)政务服务方面问题。重点整治便民服务大厅和机关重点科室规章制度不健全,群众办事不便利,大厅服务“推拖绕”、“慵懒散”等问题。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三集中一分开”,即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集中,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办公室集中,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办公室整体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大厅集中,推行审批权和监管权分开。
(二)落实营商环境评估整改问题,涉企服务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落实营商环境评估问题整改标准低、不彻底,对营商环境建设涉及工程项目、优化涉企服务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全面核查“省十条”“茂十条”等有关政策落实情况,整治减负政策措施执行落实不及时、不到位或不落实等问题,进一步强化服务,最大限度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三)营商环境投诉办结率低问题。重点整治部分环节投诉问题办理时效长、满意率低等问题。要坚决整治行政审批环节繁杂,程序繁琐等突出问题,落实办事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做到一个窗口办理、一个调子办事、一个口径承诺,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全面推行综合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审批和推进容缺审批。切实解决办事流程不顺畅、审批要件多、办理时限长等问题。
(四)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对照上级印发的《2020年茂名市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中×市存在问题整改方案》所列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收集问题的范围和渠道,有针对性的加以解决。要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执法等行为,明晰和公布收费目录清单,切实解决执法人员粗暴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月)
1.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从2022年1月开始,时间为期一年。
2.2022年1月成立市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市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3.2022年1月组织召开全市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2月-11月)
4.明确责任分工。围绕《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加强
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按照项目化推进要求,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协同高效、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5.加强调度督导。市适时召开推进会,深入各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工作,盘点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措施,把专项行动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评。
6.营造浓厚氛围。协调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专项行
动进展情况、特色亮点、经验成效,深入总结提炼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实践成果、创新做法,扩大社会影响力和辐射面。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2月)
7.自查总结。12月1日前,完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自查自评,形成自查报告。
8.检查验收。结合年终考评,对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进行检查验收。
9.巩固提升。加强专项行动成果的转化、应用,把专项
行动中形成的创新有效成果,推广、运用到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实践探索中,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市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认真研究部署,成立××市营商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解决整治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要求各部门要切实把营商环境整治工作摆上日程,要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这项工作,将专项行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开设“绿色通道”,提高行政效率,为本地企业提供便利服务,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组织和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舆论宣传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宣传、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共同打造以诚招商、以诚养商、以诚富商的商贸服务业发展环境。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民互动平台和政府网站等载体,广泛收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各方面意见和问题,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实时受理群众和企业诉求。
(四)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整合市场监管力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督,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现场采访、跟踪报道、群众举报等方式,坚决整治衙门作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服务态度差等问题,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整治吃、拿、卡、要等行为,倾力打造法制、透明、公正的政策环境。
(五)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各单位之间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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