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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七星关区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研究与传承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2-06-22 19:50:03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毕节市七星关区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研究与传承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供大家参考。

毕节市七星关区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研究与传承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 1 - 关于对《 毕节市七星关区历史文化、红色文化 研究 与传承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 》 征求意见的通知

  区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为认真落实《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 年工作要点》相关工作要求,区史志办草拟了《毕节市七星关区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研究与传承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完善方案,现将“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帮助修改完善文稿,以便按程序送审。请各单位将修改意见建议于 2021年 6 月 11 日前反馈区史志办,报送地点:区史志办 530 办公室,联系电话:8288189 ;邮箱:1709984247@qq.com 。

  毕节市七星关区史志办

 2021 年 6 月 7 日

  - 2 - 毕节市七星关区历史文化、红色文化 研究 与传承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对全区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的研究,强化历史和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和弘扬历史和红色文化,保护城市的珍贵历史和传统风貌,守住城市历史记忆,进一步彰显城市文化特色,传承城市文化脉络,丰富城市发展文化内涵,开发红色历史文化课,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爱党爱国热情,传承伟大革命精神,凝聚奋斗新时代的强大力量,根据《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 2021 年工作要点》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试验区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弘扬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培塑忠诚灵魂”要求,深入研究、挖掘、盘活我区历史文化、红色文化资源,加强红色文化、历史文化遗址的保护和利用,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爱党爱国爱民热情,凝聚磅礴力量,努力在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先行区上作出贡献。

 二、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研究,形成一批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研究理论成果;通过深入挖掘、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

  - 3 - 红色文化遗址,在保护城市的珍贵历史和传统风貌,守住城市历史记忆的同时,传承红色基因,弘扬先进文化,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了解党的奋斗历史,在困难面前坚定信念,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听党话、跟党走,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爱党爱国热情。

 三、历史文化、红色文化资源基本情况 我区位于川滇黔三省结合部,历史悠久,民风淳朴,蕴涵着丰富的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素有“文化重镇,三省红都”的美誉,丰富的文化资源为我区弘扬文化精粹、传承革命精神、发展全域旅游提供了强大的人文资源优势。目前,据普查统计,全区已了解不可移动的历史文化、红色文化遗址有 126 处,其中历史文化 94 处、红色文化 32 处。非物质文化遗产 5 项(彝族火把节、彝族罗哄、苗族跳花节、苗族芦笙舞、田坝花灯舞),历史名人 11 人。历史文化包括史前至新中国成立之前 85 处、新中国成立后 9 处;红色文化包括毕节城区 14 处、乡镇 18 处。现已列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文化遗迹有 36 处、红色文化遗址有 7 处。已开发利用的文化遗址 处,尚未开发利用的文化遗址有

  处。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做好历史文化、红色文化资源梳理和研究。一是全面排查历史文化、红色文化资源。整合文广、史志、宣传等部门资源,加大历史文化、红色文化资源摸底排查工作力度,挖掘辖区内历史文化、红色文化资源,抓好革命文物调查工作,对历史文化、红色文化遗产进行分门别类,摸清辖区内历史、红色文化资源底数,建档造册,做好革命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推

  - 4 - 荐工作,为开展历史文化、红色文化资源研究、保护和传承打好基础。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史志办)。二是加强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研究。认真做好历史文化、红色文化资料收集、整理,深入挖掘历史文化、红色文化资源,彰显文化价值内涵,编辑出版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系列丛书,为干部群众学习党史提供好文献资料。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 区史志办)

 (二)加强历史文化、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一是抓好规划编制。在城市建设、旅游产业发展,统筹考虑历史文化、红色文化保护、建设、管理工作,将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纳入城市规划发展体系,在城市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等环节,加大重点文化保护单位保护,避免征拆、建设过程中造成不可移动文物误拆或损坏。二是抓好文物修缮保护。坚持把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作为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抓手,注重历史文化保护,重点抓好贵州抗日救国军司令部旧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川滇黔省革命委员会旧址、红二、六军团政治部旧址以及林青纪念馆的保护工作,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陕西会馆、秦天真故居、周素园故居等的保护工作,保护城市的珍贵历史环境和传统特色风貌,留住城市记忆,彰显城市文化内涵。三是分类施策解决文化保护难题。认真梳理、盘点全区历史文化、红色文化保护难点和问题,深入研究分析历史文化、红色文化消失原因,集中力量突破文化保护难题。对一些具有重要科考、科研价值的重点历史文化、红色文化遗址,探索采取建立小型纪念标志、文化碑或相关标识,使之得到有效的长期提示和保护。把历史建筑的划定保护作为城市文化保护、传承、延续的重要抓手,

  - 5 - 对发掘符合国家、省相关规定的历史建筑进行积极申报并挂牌保护。探索采取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古建筑保护修复模式,共同参与历史风貌区的保护利用,推动城市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协同发展;建立文物保护工作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史志办, 文化遗址所在地乡镇街道)

 )

 (三)建设历史文化、红色文化街区(村镇)。坚持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全面推进的发展理念,依托贵州抗日救国军司令部旧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川滇黔省革命委员会旧址、红二、六军团政治部旧址以及林青纪念馆等,打造天河沿线古街道;做好毕节卫古城墙保护,守住城市记忆。依托大屯土司庄园和鸡鸣三省、大南山苗寨、三官寨等,打造历史文化、红色文化村镇,编制专门的保护规划,将历史文化、红色文化保护工作纳入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延续和传承城市历史文脉,彰显七星关厚重的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特色。

 (牵头单位: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 单位 :区自然资源局、区史志办、区民宗局、文化遗址所在地乡镇街道)

 (四)加大历史文化、红色文化资源利用。一是推动文旅融合。将文化资源利用作为传承文化的有效手段,坚持合理利用与转化创新,结合辖区内历史文化、红色文化资源布局,将宣传推介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纳入旅游产业规划发展布局,精心设计旅游精品线路。建立完善红色纪念体系,挖掘红色文物价值、口碑故事,规划好以“鸡鸣三省”为主线的中央红军长征文化线路,以红二、六军团建立川滇黔革命委员会革命根据地为中心的黔西北红色纪念体系,认真做好编制规划,积极启动

  - 6 - 红色文化精品旅游线建设工程,打造红色文化旅游精品,让历史文化、红色文化资源“活”起来,推动城市文脉更好传承。二是合理利用。结合文化资源禀赋和特色,积极探索合理利用和开发模式。发挥历史文化资源、红色资源在宣传推介城市文化,传承红色文化基因,提振干部群众精气神,打造“三省红都”等方面的作用。重点利用好林青纪念馆、贵州抗日救国军司令部旧址等红色资源,引导和教育群众培树爱国主义精神。

 (责任单位: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史志办)

 (五)建立历史文化、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和传承长效机制。一是建立文物保护工作责任制。对历史文化、红色文化遗产,落实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保护标志,建立文物档案,落实保护组织,探索建立由文物部门牵头,关涉部门及属地乡镇街道参与的文物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细化保护工作责任,定期对重要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文物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文化遗产安全。二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文物工作“五纳入 ”(即文物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的要求,将历史文化、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经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所需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对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的事业性收入,专门用于遗址保护。

 (责任 单位 :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财政局、区史志办、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文化遗址所在地乡镇街道)

 五、工作要求

  - 7 - (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以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宣传、文广、自然资源、公安、司法、住建、史志、遗址所在地乡镇街道参与的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研究、保护与传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研究、保护与传承相关工作。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部门工作职责,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作有序推。各涉及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机构,落实好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积极配合区直相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的研究、保护与传承工作,做好宣传、发动、组织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 二)强化宣传引导。利用电视、媒体公众号等各类媒体,采取新闻报道、制定宣传短片等形式,加大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研究、保护与传承工作重要意义的全方位宣传,增强群众文物保护意识,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文化保护工作,着力构建线上线下,内外结合的宣传格局。

 (三)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健全督查、通报、考评工作机制,把开展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研究、保护与传承工作纳入区直有关部门、涉及乡镇街道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毕节市七星关区史志办

 2021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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