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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财党发〔2018〕4 号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财政局党组 关于印发《关于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库支付中心、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各镇(乡)街道办财政所、各股(室): 《关于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财政局党组
2018 年 5 月 28 日
- 2 - 七星关区财政局 关于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现和问责不担当不作为干部”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工作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的要求,根据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七星组通〔2018〕35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深入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担当作为的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二次党代会、区第二次党代会的部署,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大力弘扬“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后发赶超”的新时代贵州精神,强化干部激励约束和管理监督,深入查找和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大力营造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良好氛围,教育引导各级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干事创业,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推进实施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为坚决打赢“113”
- 3 - 脱贫攻坚战,落实“1136”工作规划,实现全区整体脱贫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注意聚焦不担当不作为的人和事,通过严肃查处问责,教育引导干部敢作敢为、善作善成,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导向。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在深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 认真分析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具体情形和原因,区分不同情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给予相应的问责处理。
三是坚持分级负责,及时问责。坚持谁管理、谁问责。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进行查处问责。
三、重点整治的不担当不作为情形
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以及《贵州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脱贫攻坚问责暂行办法》《贵州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问责暂行办法》《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贵州省党政领导干部林业生态红线保护问责办法》《贵州省维护稳定和信访工作党政职责严肃问责暂行规定》《毕节市干部作风“马上就办”实施办法(试行)》《毕节市干部作风问责办法(试行)》《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政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等问责办法,重点整治以下 6 个方面不担当不作为问题。(23 种)
- 4 -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方面(3 方面)
1.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方面,立场不坚定、旗帜不鲜明,面对大是大非问题爱惜羽毛,对歪风邪气不敢亮剑、听之任之; 2.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策部署不力,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打折扣、搞变通,阳奉阴违或者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实际行动和措施; 3.不严格执行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不服从组织决定和工作安排。
(二)管党治党方面(4 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出现违纪违法问题; 2.抓作风建设不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区有关规定不力,特别是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表现,对预算单位和服务对象庸懒散浮拖,不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工作制度,服务意识淡薄,贻误工作造成影响。
3.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重大决策部署不经集体研究,搞个人说了算,或者议而不决,影响工作推进和落实,造成严重后果; 4.党的建设淡化、弱化、边缘化,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
- 5 - 不严肃、不认真、不经常,导致党组织功能虚化弱化,或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 (三)脱贫攻坚方面(4 方面)
1.脱贫攻坚工作长期没有进展或进展缓慢; 2.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不力,扶贫资金长期闲置或被挤占、挪用、套取; 3.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搞数字造假、“数字脱贫”; 4、工作不深入不扎实,产业扶贫利益联结工作抓得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 (四)生态环境保护方面(2 方面)
1.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任务落实不力,效果不好,督促后仍无成效 (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2 方面)
1、在政府债务方面,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履行职责,违法违规直接或间接举借政府债务或提供融资担保,违法违规使用债务资金,为按规定完成分梯度降低政府综合债务率,未按规定处置债务分险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 2.重大舆情监测、发现不及时,者任履行不到位、应对处置不当; (六)其他方面(8 方面)
1.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和局党组决策部署不力,对影响财政部门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不及时研究
- 6 - 解决,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 2.进取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不高,面对矛盾困难和急难险重任务,畏缩不前,患得患失,不敢或不愿及时处置,出了问题不敢担责、上推下卸; 3.履行财政职能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措施不力,导致问题反复发生或事态扩大; 4.“新官不理旧账”,该办的事情拖着不办; 5.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抓得不紧、监管不严,工作推进缓慢或者问题频发,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 6.因个人主观因素导致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重大任务、推进重点工作,或者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 7.其他不担当不作为的情形。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切实履行好从严管理干部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肖荣华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成员及时提供和反馈有关情况,共同做好发现和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相关工作。
(二)发现问题(5 月底)
要对照重点整治的不担当不作为情形,特别是巡视巡察、审计、督办督查、信访维稳等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不担当不
- 7 - 作为问题的自查自纠,范围包括全区财政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重点查找和分析中层以上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
(三)分析研判(6 月中旬)
党组本着要从严从实的态度对上报的自查报告进行审理,结合掌握的各方面情况,定期对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对发现的干部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线索,及时提出工作建议。
(四)调查核实(6 月底)
对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或有关干部情况,由局党组报区委组织部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组建调查组,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调查组要集体与干部本人面谈,听取陈述意见。调查组综合分析调查核实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认定,形成调查核实报告,提出对有关干部的问责处理建议。对事实清楚、情节严重,已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可直接进入问责处理程序。
(五)问责处理(7 月中旬)
1.提出问责建议。局党组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和有关问责规定,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对有关干部的问责建议。问责建议包括不担当不作为具体情形、问责方式等内容。问责方式包括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包括停职检查、调离现职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措施。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或者乱作为问题涉嫌违纪违法的,以及建议给予纪律处分的,及时转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 8 - 2.作出问责决定。区管干部的问责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提请区委研究,一般干部的问责建议报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由局党组研究。
(六)整改督办 被问责干部所在单位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扎实抓好落实。被问责干部本人要写出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或者其他党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讨,也要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按期完成整改。对整改不力、转变不大或者拒不整改的,试具体情况继续追责问责。。
附件: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初步问责建议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