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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全科组办发〔2021〕2号:对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科普日活动通知(完整文档)

时间:2022-06-24 12: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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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全科组办发〔2021〕2号:对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科普日活动通知(完整文档)

 

  —1—

 七星全科组办发〔2021〕2 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1 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和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激发科学梦想和科学志向,推动形成崇尚科学的风尚,助推我区全民科学素质全面提升,助力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按照《中国科协等 13 部门关于举办 2021 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21〕28 号)和贵州省科协有关通知要求及《关于组织开展 2021 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毕市全科组办发〔2021〕2 号),结合我七星关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 星 关 区 科 学 技 术 协 会

  文件

  —2— 区实际组织开展好 2021 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主题 9 月 11-17 日集中开展,主题为:百年再出发,迈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各有关单位可根据全国活动主题,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拟定活动副主题,主题宣传活动贯穿全年。

 二、活动内容 (一)围绕建党百年,回望创新发展。围绕建党百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回顾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就,立足新起点,展望和谋划科普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二)弘扬科学精神,激发科学梦想。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知识、激发科学梦想、涵养创新生态,在全区营造热爱科学、尊重创新的环境,推动形成崇尚科学的风尚,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基础支撑。

 (三)倡导绿色发展,服务生态建设。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广大公众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自觉行动。

 (四)立足全面小康,助力乡村振兴。立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起点,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引导先进技术服务农业,科技成果惠及农民,科学文明深入农村,带动树立科学生产、健康生活、协调发展的理念,提升乡风文明、助力乡村振兴。

  —3— (五)开展志愿服务,深化文明实践。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充分调动科技和科普工作者积极性,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为阵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技志愿服务,推动“智惠行动”全面融入科普日活动,服务社会文明程度提升。

 (六)宣传科学素质纲要,推动贯彻实施。结合全国科普日活动组织开展,认真做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 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的宣传解读,调动全区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科学素质纲要》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三、主要活动 紧紧围绕主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科学素质提升和创新创业发展需要,立足面向基层、服务发展、惠及群众,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社会需要、群众喜欢、影响力大、服务面广的系列科普活动。

 (一)主场活动 主场活动由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举办,各有关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和公众参与。高校、企业(园区)科协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主场活动。

 1.组织参与区全国科普日主场活动。区主场活动将于 9月 11-17 日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利用“科普毕节”平台开展线上科普活动。活动期间,“科普毕节”微信公众号每日推送科普知识和信息 4 条以上,“科普毕节”微信群七星关区管理平台每日推送科普知识和信息 15 条以上,各有关单位及以下管理平台和各级推广平

  —4— 台按照要求及时转发和推送,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制作推送专业科普知识和信息,将科普知识和信息推送到最基层,让干部职工和公众随时随地都能通过手机端参与到全国科普日活动中来。在此期间,各有关单位要下大力推广“科普中国”、“科普毕节”平台,特别要快速推进“科普毕节”微信公众号的关注量的提升和“科普毕节”微信群七星关区管理平台在基层的建设。

 3.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关于转发<关于开展 2021 年度“百万公众网络学习工程”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毕市全科组办发〔2021〕1 号)和毕节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百万公众网络学习工程”活动成效测试的通知》要求,自始至终加大力度组织公众参与“百万公众网络学习工程”活动成效测试。

 4.与有关单位联合举办线下活动。整合科普大篷车资源,通过科技成果展览展示、优秀科技工作者宣传、发放科普宣传品(宣传资料)、科技科普咨询、开展义诊、科普培训(报告、讲座)等多种方式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服务,为干部职工和公众提升科学素质搭建线下平台。

 (二)系列联合行动 由相关部门牵头,集中组织有关单位、学会(协会)、大中小学校、科研院所等,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等阵地,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科普联合行动。向公众传播新发展理念,弘扬科学精神,促进公众对新时代小康社会和智慧生活的认知,全面推动我市公民科学素质跨越提升。

 1.碳达峰碳中和科普联合行动。由区生态环境局牵头,

  —5— 联合有关单位,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科普活动,传播生态文明知识,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引导公众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2.青少年科技教育联合行动。由区教育局牵头,联合有关单位,在校内外开展丰富多样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激发青少年科学梦想和科学志向。

 3.科技资源科普化联合行动。由区科技局牵头,联合有关单位,发动科研院所科技工作者、科研项目承担团队等将相关的科技项目成果进行科普化展示,推动科技资源科普化。

 4.水利科普联合行动。由区水务局牵头,联合有关单位,普及水科学知识,开展以节水知识、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等主题的科普活动,提高公众护水意识和水科学素养。

 5.乡村振兴科普联合行动。由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联合有关单位,面向农村、针对农民开展乡村振兴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参与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推动各级学会、农业科研机构、科技小院、农技协开展农村科普活动。

 6.卫生健康科普联合行动。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联合有关单位,聚焦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科学防疫、生命安全、儿童青少年健康、老年健康等主题,开展科普活动和科普宣传。

 7.应急科普联合行动。由区应急局牵头,联合有关单位,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风险防范、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等安全常识,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

  —6— 8.企业科普联合行动。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联合有关单位,动员组织企业通过开放参观、交流体验、专家讲解等形式,传播科学知识,诠释技术应用,宣传推介“科创中国”,扩大优质科普资源供给。

 9.学会科普联合行动。由区科协牵头,联合有关单位,发动市级学会通过科技讲座、学术活动、科普服务等形式,面向公众深入开展高质量科普。

 10.科普阵地联合行动。由区科协牵头,联合有关单位,组织实体科技馆、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等科技馆体系,开展展览展示、动手体验、网上课堂等各种科技教育活动。组织开展科普示范(教育)基地开放活动,推出形式内容多样的科普日主题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服务大局。各活动举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全国科普日的平台作用,积极沟通、做好统筹,最大程度汇聚资源搭建科普展示平台。活动期间,各牵头单位要密集不断的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其他单位既要配合好牵头单位开展活动,又要自行组织开展活动 1 场以上。各有关单位要把全国科普日活动安排落实下去,全面推进全国科普日活动。

 (二)强化服务,营造氛围。各活动举办单位要注重发挥科技工作者作用,为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普做好服务保障。统筹各级各类宣传渠道,通过线上线下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的方式,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介,营造人人做科普、科普为人人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创新,普惠群众。各活动举办单位要紧紧围

  —7— 绕科普日活动主题,聚焦公众所需所盼,以喜闻乐见的形式、丰富多样的内容、常有常新的活动,推动科普日活动“接地气、聚人气”,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切实提升广大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四)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活动举办单位要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走过场、搞形式,精心组织安排,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确保活动务实高效。

 (五)加强风险研判,做好疫情防控。各活动举办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我区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密切关注疫情发展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活动举办方式,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五、有关事项 (一)登记填报 各活动举办单位于 9 月 24 日前,注册并登录全国科普日 网 站 ( www.kepuri.cn )

 或 下 载 科 普 中 国 客 户 端(http://mtw.so/5Mzxml),及时填报活动信息,逾期系统 不再补报,未通过网上平台进行填报的,将无法参与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活动推荐评选。鼓励各活动举办单位通过全国科普日网站或科普中国客户端将活动信息提前向社会发布,方便公众查询了解、积极参与、反馈评价。

 (二)信息完善 各活动举办单位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前,通过全国科普日网站及时补充完善活动信息和进展成果,包括活动图片、视频、新闻报道链接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在网站填报、完善信息的,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开放。

 (三)工作总结

  —8— 各活动举办单位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前,通过全国科普日网站提交科普日活动总结材料。10 月 29 日前将完成2021 年全国科普日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活动推荐工作。

 (四)资料报送 请各活动举办单位在网上填报和提交相关图片、视频、新闻报道链接等信息和活动总结的同时,及时通过电子邮箱报送到七星关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字资料含 Word 电子版和盖章的 PDF 版,图片、视频、新闻报道链接等要备注说明)。

 联 系 人:罗乐 联系电话:0857-8221629; 电子邮箱:bjskx@163.com

  七星关区全民科学素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毕节市七星关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1 年 9 月 1 日

  七星关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 9 月 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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