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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时间:2022-06-24 14: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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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 ⽅ 案( 最新)

 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意见》(国办发〔xx〕95号)、《xx省⼈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案》x办〔xx〕4号)精神,进⼀步深化产教融合发展,促进教育链、⼈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全⾯提 ⾼教育质量,扩⼤就业创业、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经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案。

 ⼀、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xx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贯彻党的X精神,深⼊贯彻中央、省关于教育综合改⾰的决 策部署,按照统筹协调、共同推进,服务需求、优化结构,校企协同、合作育⼈的原则,认真落实五⼤发展⾏动计划,深化职 业教育、⾼等教育等改⾰,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促进⼈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位融合,培养⾼素质创新 ⼈才和技术技能⼈才,为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融、⼈⼒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增强产业核⼼竞争⼒,加 快建设现代化五⼤发展美好x提供有⼒⽀撑。

 (⼆)发展⽬标。提⾼⾏业企业参与办学程度,健全多元化办学体制,加快推进我市⾼⽔平综合型、应⽤型⼤学建设。促进职 业教育特⾊化发展,加快市级职业教育⽰范“专业+实训基地”、⽰范职教集团、⾼技术技能⼈才培训基地和产学研合作联盟建 设。通过10年

 左右的努⼒,基本实现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校企协同育⼈机制全⾯推⾏,需求导向的⼈才培养模式健全完善,⾼等教育、职 业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显著增强。

 ⼆、构建教育和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格局

 (三)统筹产教融合规划布局。将产教融合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和重⼤⽣产⼒布局 规划。结合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科教兴X、⼈才强市战略,同步规划产教融合政策措施、⽀持⽅式、实现途径和重⼤项 ⽬。统筹中⾼职发展,推进职教园区建设,打造⼀批“x杰出⼯匠”培养基地,⼒争创建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职业教育基地。

 建⽴和完善市级⽰范职业学校定点帮扶贫困地区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制度。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建设⼀批公共实训基地、⾼技术技 能⼈才培训基地。

 (四)促进⾼等教育融⼊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持市内⾼校加强双⼀流建设和⼤学⽣科创园建设,⽀持xx理⼯⼤学、x师范 学院、x联合⼤学等院校及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利⽤其创新资源密集的优势,通过⾃建或引⼊团队、联合企业或投资机构等⽅ 式,建设科技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为“三重⼀创”建设提供技术⽀撑。推动⾼等学校整合各类资源、平台、要素,与⾏业⾻⼲企业、中⼩微创新创业企业建⽴紧密协同的创新⽣态系统,增强⼈才集聚和产业牵 引升级能⼒。

 (五)完善产教融合学科专业体系。建⽴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重点建设⼀批具有 较好办

 学基础、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和专业群。以推进“三重⼀创”建设为重点,以新兴产业培育为⽅向,⼤⼒发展新型煤化⼯、现代装备制造、新⼀代信息技术、现代医药、光电新能源、绿⾊有机⾷品、节能环保、新材料以及研发设计、电⼦商务、智慧 物流等产业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积极⽀持家政、健康、养⽼、⽂化、旅游等社会领域专业发展。加强智慧城市、智能建筑等城 市可持续发展能⼒相关专业建设。适应新⼀轮科技⾰命和产业变⾰及新经济发展,促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加快推进新⼯科建 设。

 (六)强化⼈才培养需求导向。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持续发布⾼校毕业⽣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和专业布局与需求分析报 告。加快推进教育“放管服”改⾰,注重发挥市场机制配置⾮基本公共教育资源作⽤。⿎励职业学校和⾼等学校服务我市产业转型升级需要,适应产业分⼯从价值链中低端向中⾼端转变对⼈才需求的变化,加⼤创新型⼈才尤其是产业创新⼈才培养⼒度, 提⾼⾼层次⼈才培养⽐重。完善产业创新⼈才激励政策,⿎励⾼校和中⾼职院校毕业⽣在本市就业创业。

 三、发挥企业产教融合重要主体作⽤

 (七)拓宽企业参与途径。⽀持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等教育。坚持准⼊条件透明化、审 批范围最⼩化,改进办学准⼊条件和审批环节。有序推进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设

  备、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持企业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式参与

 公办职业学校办学。⿎励⾻⼲企业联合职业学校、⾼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组建产教融合集团(联盟),注重发挥央企、省属 驻X企业和市属国有企业的⽰范引领作⽤。建⽴校企互派⼯作⼈员机制。

 (⼋)深化“引企⼊教”改⾰。⽀持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等学校教育教学改⾰,多种⽅式参与学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共建兼具⽣产与教学功能的公共实训基地、技术⼯艺和产品开发中⼼、实验实训平台、技能⼤师⼯作室等,促 进企业需求融⼊⼈才培养环节。探索建⽴⾼等学校与企业招⽣、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励市内企业与职业学校开展紧缺⼯种 技能⼈才定向培养合作,企业所在地⼈民政府对定向培养费⽤给予补助。职业学校新设专业原则上应有相关⾏业企业参与。

 (九)开展⽣产性实习实训。健全学⽣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校企共同制定实习实训计划,合理安排实习实训内容和岗位。推 动职业学校把实习实训基地建在企业、企业把⼈才培养和培训基地建在学校,探索引校进⼚、引⼚进校、前店后校等校企⼀体 化合作形式。积极⽀持x联合⼤学、x现代经济技术中等专业学校、xxx技⼯学校、x 职业技术学院、xx⼯贸职业技术学院及其他院校建设⾏业或区域性实训基地,带动中⼩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探索通过购买服务、落实税收政策等⽅式,⿎励企业更多接 收学⽣实习。推进实习实训规范化,保障学⽣享有获得合理报酬等合法权益。

 (⼗)推进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持⾼等学校联合企业、科研院所围绕产业关键技术、核⼼⼯艺和共性问题开展协同创新, 共建重

 点实验室、⼯程研究中⼼、技术创新中⼼、产业创新中⼼、企业技术中⼼等创新平台。严格落实《xx省⼈民政府关于印发⽀持科技创新若⼲政策的⽅案》x〔xx〕52号)要求,对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相关企业和⾼等学校给予奖补。引导⾼等学校将企业⽣产⼀线实际需求作为⼯程技术研究选题的重要来源。将成果转化作为⾼等学校科研项⽬和⼈才评价重要内容。⽀持设⽴市 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带动社会资本,促进⾼等学校创新成果和核⼼技术产业化。

 (⼗⼀)强化企业职⼯在岗教育培训。落实企业职⼯培训制度,⾜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确保教育培训经费60%以上⽤于⼀线 职⼯。⿎励企业向学校和培训机构购买服务。⿎励企业⾃主开展职⼯技术⽐武,积极参加省、市职业技能竞赛。对参加培训提 升技能等级的职⼯给予奖补。⽀持企业⼀线⾻⼲技术⼈员技能提升,加强产能严重过剩⾏业转岗就业⼈员再就业培训。将不按 规定提取使⽤教育培训经费并拒不改正的⾏为记⼊企业信⽤记录,并纳⼊市公共信⽤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四、加强产教融合⼈才培育

 (⼗⼆)将劳动实践融⼊基础教育。将动⼿实践内容纳⼊中⼩学相关课程和学⽣综合素质评价。加强学校劳动教育,开⾜开好 国家规定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通⽤技术课程。依托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特别是市级⽰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开展⽣产实践体验 等活动。组织开展“x杰出⼯匠进校园 ”“ 企业技能⼤师进校园 ” 等活动,⽀持学校聘请劳动模范和⾼技术技能⼈才兼职授课。⿎励有条件的普通中学开设

 职业类选修课程,⽀持职业学校和公共实训基地的实习车间、实训⼯⼚向中⼩学⽣开放。

 (⼗三)推进校企协同育⼈。深化全⽇制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健全职业学校内部教育质量保证体系,推⾏以“招⼯即招 ⽣、⼊⼚即⼊校、校企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新型学徒制。⼤⼒发展校企双制、⼯学⼀体的技⼯教育。⼤⼒⽀持市内⾼校联盟建设,强化产业需求导向,完善以应⽤型⼈才为主的培养体系。

 (⼗四)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在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应⽤型本科⾼校探索实施产业教师(导师)特设岗位计划,⿎励职业学校 和⾼等学校设⽴流动岗位吸引企业技术⼈员从事教学科研⼯作,⾯向企业聘⽤⾼层次专业⼈员、能⼯巧匠到学校任教。开辟公 办职业学校重点专业“⼀体化”教师引进绿⾊通道。提升全市⾼等学校和职业学校“双师双能型”教师占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 ⽐例。允许职业学校和⾼等学校依法依规⾃主聘请兼职教师和确定兼职报酬。建⽴完善校企共建教师企业实践流动岗(⼯作 站)机制、职业学校教师实践假期制度,⽀持在职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锻炼。

 (⼗五)完善考试招⽣制度。执⾏⾼等职业学校分类招考,完善“⽂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式。健全“五年⼀贯制”、中⾼职衔接、专升本等培养模式,适度提⾼⾼等学校招收职业教育毕业⽣⽐例,建⽴复合型、创新型技术技能⼈才系统培养制度。⼤⼒ 推⾏订单式培养培训,⽀持引导企业参与职业学校招⽣计划的研究制定。

 (⼗六)改⾰学校治理结构。建⽴健全职业学校和⾼等学校理事会制度,⿎励引⼊⾏业企业、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多⽅参

  与。推动学校优化内部治理,扩⼤⼀线教学科研机构在专业设置、⼈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分配等⽅⾯办学⾃主权,积极发 展跨学科、跨专业教学和科研组织。

 (⼗七)创新教育培训服务供给。发挥职业学校和⾼等学校资源优势,⾯向⼀线劳动者,⼴泛开展以提升职业能⼒为重点的各 类培训。打造终⾝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推⾏“互联⽹+培训”。⽀持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整合校企资源,开发⽴体化、可选择的产 业技术课程和职业培训包。推动探索⾼等学校和⾏业企业课程学分转换互认,允许和⿎励⾼等学校、中职学校向⾏业企业和社 会培训机构购买创新创业、前沿技术课程和教学服务。

 五、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

 (⼗⼋)强化⾏业协调指导。依托⾏业主管部门,建⽴健全⾼等教育、职业教育市级⾏业指导委员会及其运⾏机制,推进本⾏ 业产教融合。⽀持⾏业组织参与校企合作、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和制定⾏业专业⼈才培养标准,指导校企⼀体化育⼈。建⽴⾏ 业⼈⼒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

 (⼗九)优化市场中介服务。⿎励县区政府、⾏业企业、学校通过购买服务、合作设⽴等⽅式,培育市场导向、对接供需、精 准服务、规范运作的产教融合服务组织(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形成稳定互惠的合作机制。

 (⼆⼗)打造共享信息平台。运⽤云计算、⼤数据等信息技术,建设政府、⾏业企业与职业教育机构共享的产教融合信息平

  台,提供精准化产教融合信息发布、检索、推荐和相关增值服务。强化职业学校、⾼等学校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和企业实践库建 设,推进校企资源跨部门、跨区域、跨⾏业共建共享。

 六、强化产教融合⽀撑保障

 (⼆⼗⼀)实施产教融合发展⼯程。“⼗三五”期间,组织实施好纳⼊国家产教融合发展⼯程的项⽬。⽀持我市6所中⾼等职业 学校加强校企合作,共建共享技术技能实训设施。⽀持市内⾼校加强产教融合实训环境、平台和载体建设,⾯向产业需求,强 化实践教学环节建设。

 (⼆⼗⼆)开展试点⽰范。根据全市产业升级导向和创新发展战略,⽀持若⼲有较强代表性的⾏业、企业开展产教融合先⾏先 试,谋划和推进⼀批产教融合市级试点项⽬。积极争创产教融合⽰范城市。

 (⼆⼗三)加⼤政策扶持⼒度。⿎励校企联合建⽴技术研发团队申报科技创新类项⽬,职业学校、⾼等学校科研⼈员依法取得 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不纳⼊绩效⼯资和单位⼯资总额基数。推动各级财税部门把深化产教融合作为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的 重要举措。对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学校、⾼等学校的建设⽤地,符合《划拨⽤地⽬录》的,可通过划拨⽅式供地。

 加⼤对产教融合项⽬的信贷⽀持⼒度,开发相关⾦融产品。积极争取国际⾦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等⽀持符合条件的产教 融合项⽬。加快发展学⽣实习责任保险和

 ⼈⾝意外伤害保险,⿎励保险公司对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保险专门确定费率。

 (⼆⼗四)加强交流合作。加强与外省市职业教育合作,共享区域职业教育资源,共建⾼端合作项⽬。⿎励⾼等学校、职业学 校实施“⾛出去”战略,积极参与国家“⼀带⼀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励⾼等学校、职业学校引进海外⾼层次⼈才和优质教育资源,探索符合国情、省情和市情的校企合作和协同创新模式。

 (⼆⼗五)强化⼯作协调。推动建⽴市发展改⾰、教育、⼈⼒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科技、国⼟资源、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密 切配合,有关⾏业主管部门、⾦融监管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积极参与的⼯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做好统筹协

  调,加强监督检查,推进⼯作落实。

 (⼆⼗六)营造良好氛围。加⼤宣传⼒度,对在产教融合⽅⾯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给予通报表扬,努⼒营造全社会积极 ⽀持、主动参与产教融合的良好氛围。积极学习借鉴推动产教融合的先进经验,因地制宜推动形成⼀批典型案例,发挥⽰范引 导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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