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核实村干部表彰奖励情况通知(5)【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关于进一步核实村(社区)干部 表彰奖励情况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
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区委党建办收集汇总了全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获得表彰奖励的情况。为确保信息准确,现将《七星关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获表彰情况统计表》(附件)发送给你们,请涉及的乡镇(街道)对本单位上报的村(社区)干部获得表彰奖励情况再次认真核实、进一步完善相关信息。
一、统计表的统计对象为获得 1 次市级以上表彰或连续 2 次获得县级表彰的全市深度贫困村在职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及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或连续两年获得市级表彰或连续三年获得县级表彰的其它村在职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注:本通知中的省级表彰,指省委、省政府表彰,即加盖有省委、省政府公章的表彰;市级表彰,指市委、市政府表彰,即加盖有市委、市政府公章的表彰;县级表彰,指县委、县政府表彰,也即加盖有县委、县政府公章的表彰)。凡不是以上各级党委、政府表彰的,一律不需统计,如省司法厅表彰的“全省人民调节能手”,不属于统计对象。
二、核准需统计的干部表彰项目后,重点核实和完善“表彰名称”“文件依据”“获得表彰的时间”等信息。“表彰名称”要和证书或表彰文件上的名称一致;“文件依据”栏,先写发文字
号,后写文件名(有文件的写文件全名)。
三、统计对象需提供证书、表彰文件等表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统计表、复印件于 9 月 6 日下午 17:00 前打包上报区委党建办邮箱。
附件:七星关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获表彰奖励情况 统计表 联系电话:0857-223987 联系邮箱:qxgqwdjb@163.com
七星关区委党建办 2017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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