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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府办通(2020)72号

时间:2022-06-26 19: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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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府办通(2020)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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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星府办通〔2018〕72 号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毕节市七星关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毕节市七星关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实施。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文件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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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节市七星关区防范化解金融 风险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全国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防范化解重大区域性金融风险。根据毕节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毕防化金风专办〔2018〕1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就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区潜在金融风险现状、特点、趋势,进一步建立完善金融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妥善应对各种金融风险,坚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保障。

 (二)工作原则 —— 预防为主,关口前移。保持金融风险防范的超前性、主动性,健全监测评估、应急预警、信息共享、重大风险事件报告等制度,在种子期、萌芽期、发酵期防范金融风险,防止风险聚集蔓延。

 —— 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健全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处置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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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分兵把口、信息共享、齐抓共管,形成金融风险排查处置工作合力。

 —— 分类施策,科学应对。根据各类金融风险具体情况和形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方案,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疏堵结合的方式,积极稳妥化解。

 —— 依法处理,标本兼治。依据国家、行业监管部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处置金融风险,着力完善规章制度,稳妥解决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强化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二、开展重点领域金融风险排查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按照“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深入排查各类金融风险隐患,并填写《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排查情况表》(见附件),于 4 月 4 日前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扫描件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反馈区金融办公文收发员,(联系人:贺俊,电话:8285246;如内容涉密,报送文件按密件管理),全面掌握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真正做到“机构清、关联清、隐患清”。

 (一)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排查。重点排查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

 (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毕节市中心支行、毕节银监分局)

 (二)地方金融组织风险排查。

 1.排查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状况。

 ( 责任单位:区 金融办)

 2.排查典当机构风险状况。( ( 责任单位:区工能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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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排查供销合作社系统社员股金服务机构风险状况。( ( 责任单位:区 供销社)

 (三)企业债券到期兑付风险排查。

 ()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四)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 责任单位:区 金融办)

 1.对权益类交易场所等方面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 责任单位:区 金融办)

 2.对电子商务、现货类交易场所等方面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 责任单位:区工能 局 、电商中心)

 )

 3.对广告投放、投资理财(咨询)等方面涉嫌非法集资及违约展业等方面的风险排查。

 (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

 4.对辖区内第三方支付方面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 责任单位:

 人民银行毕节市中心支行)

 5.对辖内银行业、P2P 网络借贷平台等方面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 责任单位:

 毕节 银监分局)

 6.对民办院校方面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 责任单位:区 教育局)

 7.对养老机构方面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 责任单位:区 民政局)

 8.对房地产方面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区房产局)

 )

 9.对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组织和农业园区企业等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 责任单位:区农牧局)

 )

 10.对国有企业方面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 责任单位: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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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局)

 11.对煤矿和工业园区企业等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 责任单位:

 区工能局、经开区管委会)

 )

 (五)金融诈骗(含跨境融资诈骗)风险排查。

 ( 责任单位:区公 安分局、 人民银行毕节市中心支行)

 (六)电信诈骗风险排查。

 ( 责任单位:区 公安 分 局)

 三、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摸底调查阶段(3 月 24 日—4 月 4 日)。各乡镇街道办负责本辖区金融风险排查,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风险排查,确保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可能大面积蔓延扩散的风险点、可能引发负面舆情和群体性事件的风险,第一时间报区金融办,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等情况出现。

 (二)分析评估阶段(4 月 5 日—4 月 13 日)。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风险环节、风险因素以及影响范围、扩散程度进行分析、研判和评估,形成书面风险分析报告,于 4 月 13 日前报送区金融办(联系方式同上),由区金融办汇总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提供的情况后向区政府书面报告。

 (三)集中整治阶段(4 月 14 日—5 月 24 日)。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引进、谁负责”的原则,稳妥有序进行处置。对情节较轻、可短期内处置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立即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严重违法违规的,依法处置,坚决打击;对风险集中、应该解决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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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马上解决的,制定方案逐步解决,动态管理,倒排工期,逐个销号;对依据有关政策法规暂时不能解决或无法根本解决的问题,做好疏导、教育、说服工作,把风险隐患化解在基层,防止事态扩大。

 (四)建章立制阶段(6 月 1 日—12 月 31 日)。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建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加强风险的持续监测、实时控制和长效管理,在全区范围内构建起高效运转的组织领导体系、职责明确的协调配合体系、合力监管的数据共享体系,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力,确保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各项任务真正落实到位。

 四、建立长效机制 (一)落实任务责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敢于担当、敢于担责,切实履行地方金融风险排查、防范、化解第一责任人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统筹指挥,分管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做好辖区内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区直各有关单位要落实行业主(监)管责任,做好监测,分析研判,处置化解等工作,努力形成“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的严肃监管氛围;对该发现的风险没有及时发现,或者发生较大风险后未能在第一时间处置、上报,以及风险处置中不主动作为、风险处置不当引发舆情危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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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加强舆情处置。建立地方金融风险信息保密和统一对外发布工作制度,对未经批准、故意泄露相关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强化引导,对辖内新闻媒体加强管控,非经审核同意,不得发布风险方面的报道。强化舆情引导、信息传递和预期管理,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传媒载体,及时发声、主动发声、正面发声,及时披露风险处置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负面猜测。要宣传金融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进一步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金融认知。要建立完善金融负面舆情处置应急预案和负面舆情处置跨部门联动机制,提升负面舆情处置能力,对已经出现的负面舆情不回避、不拖延、不包庇,及时向公众澄清事实,避免负面舆情升级。

 (三)健全规章制度。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各金融机构(组织)要制订和完善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金融风险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一旦发生风险,能够迅速应对、妥善处置,力争在最早的环节、最低的层级,用最小的成本,解决最大的问题,达到最佳的综合效果。要不断深化对新形势下金融运行特点、规律的研究,立足于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规章制度,推动各项工作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

 (四)强化信息报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如遇突发事件或重大苗头性风险、重大工作进展、重大活动要即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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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区金融办(联系方式同上)。信息报送要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报送程序,报送的信息需注明审签人。

 (五)强化工作会商。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工作会商,定期研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商讨应对措施。区金融办也可根据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反映的风险问题适时组织工作会商,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

 附件:防范化解风险排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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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排查情况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领导签字:

 风险点 名称

 内容表述

 化解措施

 责任人 化解进度 备注

 如需特别说明,可附相关资料。

  备注:填表时请注明填表人相关信息(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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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七星关经开区管委会,区发展 和改革格局、区工业经济和能源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民政局、区农牧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 局、区教育局、区房产事业局、区供销社、区金融办、区电商 服务中心。

 抄送:人民银行毕节市中心支行、毕节银监分局。

 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区法院,区检察院。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3 月 29 日印发

 共印 175 份,其中电子公文 15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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