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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开展全区国有企业基本情况清查工作通知(2022年)

时间:2022-06-27 18:35:04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开展全区国有企业基本情况清查工作通知(2022年),供大家参考。

对于开展全区国有企业基本情况清查工作通知(2022年)

 

  七星财发〔2021〕12 号

 关于开展全区国有企业基本情况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区武装部、各人民团体、各国有公司: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国有企业基本情况清查工作的通知》 (黔办)发电[2020]10 号)文件的要求和毕节市国有企业基本情况清查工作安排部署,为做好我区国有企业基本情况清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和对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其他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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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单位在境内外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含金融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国有企业)。

 二、清查时点和内容 此次国有企业基本情况清查的基准日为 2020 年 12月 31 日,清查内容主要包括国有企业所属行业、经营规模、资产和负债、所有者权益、利润、对外股权投资(参股)和人力资源情况等。

 三、清查责任主体 乡(镇)党委和政府,区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是此次国有企业基本情况清查的责任主体,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所属国有企业基本情况清查、数据审核和汇总上报等工作负责。对没有国有企业的情况,有关地方和部门须实行“零报告”,确保实现全覆盖、无死角。

 四、清查实施步骤 (一)、建立工作机制。乡(镇)党委和政府、区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明确相关国有企业基本情况清查人员,相关的国有企业明确企业此次国有企业基本情况清查人员,填报贵州省国有企业基本情况清查工作联络信息表(附件 4),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前报区财政局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尚家家,联系电话:8233636、18744929797)。

 (二)、2020 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网络报送全覆盖。

 区级国有企业通过“贵州省企业会计信息网络报送系统”(http://qyxx.czt.guizhou.gov.cn/,以下简称快报系统)填报 2020 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信息,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托快报系统提取有关数据。

 以前年度未纳入或未全面纳入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送范围的区级国有企业,各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应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为单位,全面梳理区级国有企业名单及有关信息,填写《单位变动申请表》(附件 5),加盖本单位公章后 3 月 19 日下午 5 点前,反馈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待省财政厅按规定在快报系统中增加填报权限,并将用户名及密码反馈给各相关企业。本次纳入快报系统的国有企业,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前完成 2020 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信息填报。本次纳入会报系统的国有企业以后每月 4 日前在“贵州省企业会计信息网络报送系统” (http://qyxx.czt.guizhou.gov.cn/)填报企业经济效益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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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企业数据不在快报系统中填报,采用电子表格和手工填列报送。

 (三)、填报清查数据 各地区和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清查工作,依托正在开展的 2020 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填报数据。

 《贵州省国有企业基本情况明细表》(附件 1)按照是否属于金融企业,分别依托“贵州省企业会计住处网络报送系统”和“贵州省地方金融企业财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和结果提取(联系人:尚家家,联系电话:8233636、18744929797)。

 《贵州省国有企业负债情况汇总表》《贵州省国有企业负债情况明细表》(附件 2、3)采用电子表格手工填报,由各乡镇政府、区直主管部门和单位分别汇总,按照保密文件管理的要求单独报送区财政局债务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申波,联系电话:8233287、18008571000)

 四、填报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所属所有国有企业(含金融企业)的资产、债务、对外股权投资和人员状况等底数进行全面清查,切实做到不重不漏、不留

 死角。

 (二)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数据审核,确保填报数据全面完整、准确无误、真实可靠。

 (三)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年度会计决算编报工作,切实提高国有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确保填报数据与“贵州省企业会计信息网络报送系统”和“贵州省地方金融企业财务信息管理系统”核对无误。

 (四)填报时间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于 4 月 15 日前将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国有企业清查清查情况报告及相关报表逐级审核、汇总、上报至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尚家家,联系电话:8233636、18744929797)。

 (五)报送方式:由各乡镇、区级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党政部门汇总所属国有企业清查结果后报送。材料包含国有企业基本情况清查报告及《贵州省国有企业基本情况明细表》书面材料一式二份、电子材料一份。报表按 A3 纸打印装订,电子材料文字按 Word 文档“*.docx”类型保存、表格按 Excel 文档“*.xls”类型保存。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纸质清查报告及报表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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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国有企业基本情况清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及《贵州省国有企业基本情况明细表》电子版刻录光盘后一并报送区国有企业基本情况清查工作办公室(区财政局 9 楼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附件:1. 贵州省国有企业基本情况明细表

  2. 贵州省国有企业负债情况汇总表 3. 贵州省国有企业负债情况明细表 4. 贵州省国有企业基本情况清查工作联络信息表 5. 单位变动申请表

 毕节市七星关区财政局

 2021 年 3 月 18 日

  毕节市七星关区财政局

 2021 年 3 月 18 日印发

  共印 4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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