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毕节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1 毕节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贵州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加快推动我市特色小镇和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提升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城乡融合·生态宜居”为主题,以建设美丽宜居乡镇为导向,以小城镇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乡容镇貌、城乡治理、文明创建、改革创新为重点,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产镇融合、高标推进,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 16 个省列示范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示范,推动全市小城镇破解人居环境“脏乱差”问题,奋力打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实现小城镇环境质量更加精致、设施功能更加精巧、乡容镇貌更加精美、治理能力更加精细、乡镇文明更加精彩、城镇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二、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20 年 3 月)。各县(区)、各省列示范小城镇要按照“五步工作法”的要求,在今年 3 月底前组织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办)备案,省列示范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由各县(区)组织审核。各县(区)、各省列示
2 范小城镇实施方案应落实具体工作任务清单,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责任人,确保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清单化、项目实物化、责任具体化”。各地要强化动员部署工作,各级党员干部要强化带头抓整治的意识,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政府、社会、群众齐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示范引领,深入实施(2020 年 3 月—2021 年)。全力推进 16 个省列示范小城镇试点率先发展、提档升级,坚持在环境整治方式有特色、效果有成效上做文章,按照一年初见成效、两年成效明显的要求,提高辐射带动示范效应。
(三)总结验收,推广运用(2022 年)。2022 年市联席办会同有关部门,开展 16 个省列示范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试点总结验收,为全市所有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路径、经验和范例,向全市所有小城镇推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进环境卫生 1.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公共环境保洁,确保主次干道、大街小巷、镇村接合部、房前屋后、集贸市场、公共厕所、公园广场、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垃圾日产日清。全面排查小城镇辖区内所有河道水质,对"垃圾河"等存在问题的河段,要按照“一升一降三无”(水质透明度提升,综合污染指数下降,水质无黑、臭、垃圾)的要求,制定"一河一策"。争创卫生乡镇,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
3 法规和省卫生乡镇建设标准,争创国家级和省级卫生乡镇。
2.镇区厕所革命。在小城镇合理规划建设公共卫生厕所,2020 年 16 个省列示范小城镇完成总体规划内镇区公共卫生厕所建设, 2022 年底全市所有建制镇公共厕所新建或改建一个以上,确保建制镇公共厕所全覆盖,并达到国家公共卫生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要求。
3.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能力提升。2020 年底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全覆盖,生活污水处理率达 50% 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70% 以上,在重点敏感区域,建制镇生活污水排放达到一级 A 标。“十四五”期间,实现所有乡的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
(二)大力推进基础设施 4.完善基础设施。大力实施“8+X ”配套设施提升工程, 2022 年底省列示范小城镇“8+X ”项目全面达标,其他小城镇按照 “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建什么”原则,“8+X ”项目综合达标率80%以上。统筹推进城乡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全覆盖,大力推广“贵州省数字乡村建设监测平台”运行,对小城镇生活垃圾污水收运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管理、运营管理、预警管理,实现全方位监控。全力实施基础设施“六网会战”专项行动,构建小城镇牢固、畅通、高效的路网、水网、电网、互联网等基础设施网络。完善小城镇建成区内部交通路网,打通断头路,修缮破损路,改善影响通行的拥堵点,增设停车设施,旅游小镇应按需配建生态
4 停车场或智慧停车场。加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合理配置消防设施,提高减灾能力,保障城镇安全运行。有条件的小城镇应建立环卫爱心小屋、下午四点半学校、老百姓重大活动集中办事场所、思亲园等。
(三)大力推进乡容镇貌 5.集中整治“四乱”。以整治“乱摆摊、乱堆物、乱停车、乱开挖”为重点,全面消除小城镇进出道路、主要街道及其沿线和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各种无序占道经营、摆摊设点、乱堆乱放等违法违规现象。
6.全面治危拆违,加强建房管理。落实《毕节市镇村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各项要求,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是全面加强城镇建筑风貌管控和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是实施主体,市、县有关部门各负其责。要以县(区)为单位构建各职能部门参与和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分级负责的动态巡查机制,建立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县级财政预算落实农用地转用审批涉及的耕地占补平衡费用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市、县(区)两级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要落实各年度村民住宅用地计划申报、审批等工作;市、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分级负责辖区内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小城镇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作用,组织乡镇综合执法机构等各方人员,坚持清存量、控增量两手抓,全面加强小城镇危旧房排查、整修、拆除工作,做好农村村民住宅用地
5 的审核批准,依委托权限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切实抓好小城镇规划区限额以下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及农村住房建设方案审核、开工放线管理、质量安全检查、竣工验收核实等,指导督促建房施工单位(或个体建筑工匠)与建房人签订农房施工合同或协议书,依法查处违建和私搭乱建行为。
7.绿化景观提升。坚持生态优先、本地树种优先、节约型绿地优先原则,大力实施植树增绿、见缝插绿行动。多植乔木和乡土树种,做好庭院绿化、道路绿化、公园绿化,提升绿化景观,力争 2022 年 50%以上小城镇镇区绿化覆盖率达 30%以上,有条件的乡镇积极争创贵州省园林城镇和国家园林城镇。
8.风貌提升。依据《毕节市建筑风貌导则》,将提炼形成的典型文化符号和建筑元素广泛运用到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空间及主要公共建筑、重要节点,省列示范小城镇应编制完善城镇风貌建设专项规划,按需开展街区设计或沿街建筑风貌整治设计,其他小城镇应在总体规划中增加风貌管控专章,切实提高小城镇风貌的可阅读性及可识别性,避免千镇一面。鼓励个人和社会力量参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官寨乡、可乐乡、兴发乡、桂果镇、清池镇、雨冲乡、板底乡等地要着力打造一批文化创作基地,开发一批创意设计水平高的民族文化产品。2022年底,16 个省列示范小城镇镇区风貌整治覆盖 60%以上街道,其他小城镇有一条以上主要街道完成风貌整治工程,重点整治小城镇主要街道沿街立面,规范封闭卷帘门、防盗窗、遮阳檐蓬、空调室外
6 机、广告牌匾、灯饰、店牌店招的设置。
(四)大力推进城乡治理 9.管理水平提升。加快构建"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整合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政务服务平台等与乡镇管理相关的资源,建设资源共享、适应当地的管理体系。逐步推进组建乡(镇)综合执法机构,承担乡(镇)综合执法管理任务。推行实施"街长制",由镇干部或工作人员任街长,聘任本街德高望重的群众作为副街长,对门面“三包”责任制、卫生保洁、规范经营、红白喜事、宠物管理等落实情况进行动态巡查,解决环境综合整治阶段性问题。定期召开碰头会,负责街区社会管理协调,实现小事不出街、一般事务不出镇, (五)大力推进乡镇文明 10.乡镇文明提升。充分发挥各类道德讲堂和新时代农民(居民)讲习所的功能作用,发挥道德模范引领作用,融合家庭、学校、社会整体教育功能,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社会进步正能量,加强未成年人思想教育。积极创建省级文明乡镇,建立健全各项创建制度。
(六)大力推进改革创新 11.改革创新。聚集脱贫攻坚、产业革命、城乡融合和基层治理,2020 年 16 个省列示范小城镇要率先探索推进“三变”改革,着力推动小城镇资源变资产,引导小城镇的房屋、建设用地、地上构筑物等经营性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后全部或部分入股,按
7 股权享有合法收益;推动小城镇资金变股金,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引导政府投入小城镇建设所形成的存量资产量化为小城镇政府平台公司或社区经济组织持有的股金,实行按股分红、利益共享;推动小城镇镇民变股民,引导小城镇居民以自有的资源、资产、资金、技术等,通过与社区经济组织、合作组织以合同或协议方式投资入股经营主体,按股权享有合法收益。着力将“三变改革”打造成为小城镇增收致富的“黄金腰带”、现代农业的制度基础、城乡资源的融合通道、乡镇治理有效激励。其他有条件的小城镇也要积极探索推进“三变”改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联席办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围绕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乡容镇貌、城乡治理、文明创建、改革创建等重点任务,专门制定行动方案,落实配套政策,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二)强化工作推进。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是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纳入地方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要根据实际统筹编制本地区整治行动方案和年度计划,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出台举措,全面全力推进。要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多渠道筹集建管资金,有序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乡镇是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实施主体,要制定"一镇一策"
8 的综合环境工作方案,落实保障措施,切实抓实抓好。
(三)加强要素保障。各县(自治县、区)要统筹整合相关资源,有效保障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必要经费和项目建设投入,迅速推进并确保通过省级达标验收,积极争取省级“以奖代补”资金支持,统筹用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逐步推广运用PPP 模式,全面推进小城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和其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建设,着力完善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环境综合整治模式。要着力更新社会治理方式和服务手段,逐步完善小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机制,保障运营经费。
(四)加强督查考核。省明确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情况作为小城镇综合发展指数重要指标测算依据之一,事关各县(自治县、区)县域经济发展综合测评得分及排名。市联席办每年度组织开展考核,考核结果报省联席办和市委、市政府。
(五)营造良好氛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自治县、区)要加大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推广力度,深入总结提炼推进中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树立典型,推广实施,努力形成重视和支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
附件:毕节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重点任务责任清单
9 附件 毕节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重点任务责任清单 重点任务 任务清单 完成时限 指导单位 责任单位 一、大力推进环境卫生 1.环境卫生整治 加强公共环境保洁,确保主次干道、大街小巷、镇村接合部、房前屋后、集贸市场、公共厕所、公园广场、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垃圾日产日清。
长期保持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全面排查小城镇辖区内所有河道水质,对"垃圾河"等存在问题的河段,要按照"一升一降三无"(水质透明度提升,综合污染指数下降,水质无黑、臭、垃圾)的要求,制定"一河一策"。
2021 年 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争创国家级和省级卫生乡镇。
2022 年 市卫生健康局 2.镇区厕所革命 2020 年 16 个省列示范小城镇完成总体规划内镇区公共卫生厕所建设 2020 年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2 年全市所有建制镇公共厕所新建或改建一个以上 2022 年 3.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能力提升 2020 年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生活污水处理率达 50%以上;在重点敏感区域,建制镇生活污水排放达到一级 A 标。
2020 年 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2020 年建制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70%以上 2020 年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现所有乡的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 2025 年 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大力推进基础设施 4.完善基础设施 省列示范小城镇和省级特色小城镇“8+X ”项目全面达标,其他小城镇“8+X ”项目综合达标率 80%以上。全力实施基础设施“六网会战”专项行动,构建小城镇牢固、畅通、高效的路网、水网、电网、互联网等基础设施网络。
2022 年 市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统筹推进城乡垃圾收运一体化建设全覆盖,推广“贵州省数字乡村建设检测平台”运行,实现对小城镇生活垃圾污水收运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管理、运营管理、预警管理的全方位监控 2022 年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
10 完善小城镇建成区内部交通路网,打通断头路,修缮破损路,改善影响通行的拥堵点,增设停车设施,旅游小镇应按需配建生态停车场或智慧停车场 2022 年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加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合理配置消防设施,提高减灾能力,保障城镇安全运行 2022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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