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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本质安全运行与检测制度(精选文档)

时间:2022-06-30 09: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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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本质安全运行与检测制度(精选文档)

 

 煤矿本质安全运行与检测制度 一

 目的 为全面提高矿井的综合管理水平,切实加强我矿的基础管理工作,及时发现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改进并完善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效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使各项工作向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方面发展,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长效机制,实现矿井的本质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

 管理目标 通过以风险预控为核心的闭环式安全管理活动,切断事故发生的因果链,在生产过程中做到人员无失误、设备无故障、系统无缺陷、管理无漏洞,即实现人员、机器设备、环境、管理的本质安全,最终实现矿井的本质安全。

 三

 检查考核依据标准 1

 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 标准; 2

 《AA 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汇编》(第四版); 3

 《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分标准》; 四

 本质安全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1

  本质安全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矿

 长 副组长:安全生产副矿长 总工程师

  机电副矿长

 副总工程师 成

 员:生产办

 综合办

  经营办

  调度室

 安全办

 综采队

  机运队

  洗选厂

  通风队

 项目部等部门行政正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办,负责本质安全管理

 的日常工作。

 主

 任:

 工作人员:

 五

 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5.1

 风险管理小组 组

 长:安全办主任 成

 员:

 安全办

 生产办

 调度室

 经营办

 综采队

 机运队

 通风队

 洗选厂

 111 项目部等相关单位管理人员及业务人员组成

  职

 责:负责全矿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及事故管理,人员不安全行为及危险源的动态监测、考核,人员准入管理,负责矿井管理制度的完善、落实和监督。

 5.2

 组织保障管理小组 组

 长:经营办主任 成

 员:综合办

 经营办 安全(体系)办等相关单位管理人员及业务人员组成 职

 责: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和实施,明确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确保体系运行所需的资金、人力保障,监督体系的正常运行,负责个体防护劳动保护用品的检查。

 5.3

 采掘工程质量检查小组 组

 长:生产办主任

 成

 员:生产办

 调度室

 驻矿地测站

 安全办

 经营办等相关单位管理人员及业务人员组成

 职

 责:

 负责检查采掘工作面及外委施工地点采掘工程质量、 文明生产、 煤质、环境保护、健康监护等工作的日常动态检查及定期检查考核,并对矿井地质构造及防治水进行管理。

 5.4

 机电运输检查小组 (辅助运输检查小组)

 组

 长:机电副总工程师 成

 员:机运队 安全办 生产办 调度室 驻矿地测站 通风队

 洗选厂等相关单位管理人员及业务人员组成 职

 责:负责对全矿机电设备、主运输系统、供电系统、供排水系统、通讯系统、主通风机、 机电安装工程、井下消防及变电所的动态和定期检查,并对考核验收工作负责。

 5.5

 “一通三防”检查小组 组

 长:通风队队长 成

 员:通风队

 驻矿保卫站

  驻矿供应站

  安全办

 生产办

 调度室等相关单位管理人员及业务人员组成 职

 责:负责全矿的通风管理、矿井爆破管理、火灾管理、瓦斯检查监测管理、防尘管理、井下消防管理,并进行动态和定期检查、考核。

 5.6

 内业资料检查小组 组

 长:安全办主任 成

 员:安全办 生产办 调度室 综合办 经营办相关单位管理人员及业务人员组成 职

 责:负责全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内业资料检查考核,文件记录管理。

 5.7

 地面厂区及生活服务检查小组 组

 长:综合办主任 成

 员:

 综合办 经营办 安全办

 生产办 调度室 驻矿保卫站 驻矿物业公司相关单位管理人员组成 职

 责:负责工业场区、“两堂一舍”、外施工单位场区质量检查考

 核及精神文明、班组建设、治安消防进行日常动态和定期检查考核验收。

 六

 责任划分 1

 各单位队长为本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2

 当班跟班队长为本质安全管理现场责任人; 3

 各检查考核小组组长对本组工作负全面责任; 4

 各组考核负责人对本专业考核负责。

 七

 矿属各单位及外委施工单位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本质安全管理奖罚办法,并成立相应管理机构。

  八

 矿属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体系文件,员工有向安全办公室反馈信息和监督的权利;体系文件不适应时,所有员工和项目部有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九

 各单位都要依据控制程序认真开展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工作,做到全员参与,措施到位,持续改进并达到从源头预控风险的目的。

 十

 本质安全管理考核分两大部分,即本质安全管理现场考核和内业资料考核。

 十一

 本质安全管理现场考核实行定期和动态考核相结合,按照周检查、月汇总的管理模式,以动态检查为主的办法,覆盖生产全过程。

 十二

 本质安全管理现场考核按照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考核;具体的考核实行 100 分制,分为动态和定期考核;。

 十三

 各单位的安全绩效每月由安全办负责考核,考核结果与安全结构工资挂钩。

 十四

 日常动态考核存在问题及扣分原因,各业务部门必须检查后8 小时之内将存在问题录入本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反馈到被考核单

 位,以便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十五

 本质安全管理现场定期考核时间为每周一上午,被检单位技术负责人陪检(外施工单位主要领导陪检),全面检查存在的问题并在现场落实整改。

 十六

 本质安全管理现场考核中检查出与上一周重复的同类问题,按照扣分标准的 1.5 倍进行扣分;上周出现的问题到本周仍未整改的,按照扣分标准的 2 倍进行扣分。

 十七

 各检查组负责本职范围每周定期检查考核打分工作,各专业组在周一 15:00 前将考核结果及扣分原因录入本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经审核后下发各单位落实整改。

 十八

 内业资料每月考核一次,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内业资料考核,除按《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分表》评分标准以外,补充以下扣分标准,所扣分值在百分制折合之后扣除:(管理考核对象为矿属各单位)

 1

 当月的危险源监测中,单位每出现一次巨警扣 8 分,每出现一次重警扣 4 分,每出现一次中警扣 2 分,每出现一次低警扣 1 分,每出现一次轻警扣 0.5 分。

 2

 不按时参加相关会议、相关培训、迟到或早退者每人每次扣 0.5分。

 3

 没有按要求组织本单位员工学习的,每缺一次扣 1 分。

 4

 没有按照矿发本质安全月度实施计划开展相关工作,每有一项扣 2 分。

 5

 对差距分析中提出的整改项目或安全办布置的工作任务需延期整改的单位,须经分管领导批示后书面报安全管理办公室,否则每有一项扣 2 分。

 6

 矿里组织的本质安全培训考试不及格者,每人每次扣 0.2 分,一次补考不合格,须再次补考时,每次加扣 0.5 分,直到合格为止。

 7

 现场月度考核对出现的重复问题,每有一条扣 0.2 分。

 8

 认定“三违”一人次扣 1 分;发生轻伤事故一人次扣 3 分;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一人次扣 5 分;每发生一起重大及以上机电事故扣 5 分;一起事故同时具备上述若干项时,分别记分合并计算。

 十九

 月终考核分为本质安全管理现场考核、内业资料管理两大部分;并实行 100 分制,其中本质安全管理现场考核占 70%,内业资料管理占 30%。

 二十

 对于上级部门检查出的问题,由业务部门主管按照日常处罚标准的 2 倍落实处罚,其中责任人承担 50%,分管副队长、技术员承担 30%,队长承担 10%,相关业务部门承担 10%,并报分管矿领导审核签字后下发。

 二十一

 对于公司季度本质安全管理检查出的问题,由安全管理办统一汇总后,组织专题会议落实相关责任处罚。

 二十二

 根据各单位现场管理难度及上年度的实际情况将考核基准分调整为综采队 90 分,机运队 90 分,通风队、洗选厂、驻矿驻矿物业公司 90 分,外委施工单位 90 分。

 二十三 月终考核按照高(底)于基准分的分值对各单位进行名次排列,对应奖罚。外施工单位视工程质量、进度及现场管理情况酌情奖罚。

 二十四

 当月的综合考核中,对达标并且排名第一的单位进行奖励;对排名最后及不达标的单位进行处罚。每月的奖罚范围为区队的队长、书记、副队长、技术员及班组长,奖罚对等。

 二十五

 各业务部门考核人员必须要严格地检查考核,做到严格、

 严肃、公平、公正。

 二十六

 根据我矿实际特点,为了进一步落实好现场管理,做到分工管理,责任明确,确保井下不留任何死角,把井下巷道进行责任区划分,相关具体要求如下:

 1

 各单位所管的责任区必须加强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整改有困难的,确需矿职能部门协调处理的问题,由各单位书面提出后由职能部门协调处理。

 2

 各单位责任人及机关监管责任人对所管辖的责任区按照本质安全的现场管理的要求,每旬进行不少一次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解决,落实不了的问题必须要向分管矿领导汇报。

 3

 各专业部门负责矿井本专业的业务检查,不受责任区所限。

 4

 基层单位对职能部门安排的工作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整改,对基层负责人罚款 100—300 元;矿领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对相关单位责任人、机关职能部门分管责任人罚款 100—500 元;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对相关单位责任人、机关职能部门分管责任人、分管矿领导罚款 100—500 元。

 二十七

 奖励 1

 根据半年及年终考核结果及资金情况,对在本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奖励资金在本质安全管理的各类罚款中列支,缺的部分在工资总额中留有一定的奖励资金中解决。

 2

 在综合管理系统实施过程中,参与体系相关文件起草、收集和整理的兼职人员,在文件印刷出版后按完成工作量及编写质量给予一定奖励。

 3

 评出矿属先进单位三个,按得分多少排序,分别奖励自定。

 4

 评出优秀单位一个,奖励自定。

 5 评出本质安全管理优秀个人 10 人,每人奖励自定。

 6

 主动向矿及安全管理办公室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建议每条给予 100 元的奖励。

 二十八 本办法解释权属 XX 煤矿安全办公室,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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