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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铸液化气罐安全技术规程(全文完整)

时间:2022-06-30 11:30:04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连铸液化气罐安全技术规程(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连铸液化气罐安全技术规程(全文完整)

 

 炼钢厂连铸车间液化气罐安全技术规程 1、 使用 第一条、 使用时瓶身立放,切勿倒置。

 第二条、 瓶阀使用时必须全部打开。

 第三条、 液化气瓶使用时应距明火 10 米以外。

 第四条、 严禁在烈日下曝晒或靠近热源。一般瓶体温度不得超过 30~40℃。

 第五条、 减压阀和瓶阀的连接必须可靠、严密,如发生漏气,则禁止使用。

 2、 储存 第一条、 使用现场储存量超过 5 瓶时,要求环境温度不超过40℃。不得放在橡胶、塑料等绝缘体上,夏季严防曝晒,放置时要注意固定以防倾倒。

 第二条、 与明火一般不得小于 10 米距离,不得靠近热源及电器设备。

 第三条、 储存量在 15~20 瓶时,在现场或车间内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墙隔成单独的储存间,应有一面外墙。

 第四条、 储存间与明火或散适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 15米,应有良好的通风、遮阳、降温等措施,附近应设有干粉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3、 液化气瓶的安全使用

 第一条、 液化气瓶不能灌满液体、防止压力过大造成事故。

 第二条、 瓶阀及胶管接头不得漏气,经常检查调压器是否完好。

 第三条、 注意防止丝堵及角阀丝扣的磨损和锈蚀。

 第四条、 气瓶严禁用火烤加热,不得靠近明火。

 第五条、 不得自行倒出瓶内的残液,严防造成火灾。

 第六条、 用后要关闭阀门,并检查是否有漏气现象。

 第七条、 液化气瓶出口应安装回火防止器。

 宝得公司炼钢厂连铸车间 2009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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