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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违纪处理细则

时间:2022-06-30 13:10:05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生公寓违纪处理细则,供大家参考。

学生公寓违纪处理细则

 

 学生公寓违纪处理细则

  为了维护学生公寓正常的生活管理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杜绝违纪现象,特定以下处罚细则:

  第一条有以下行为的,视情节和认错态度按学院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未经同意擅自调换宿舍、搬动或调换家具、公共设施;

  2、离开宿舍不关窗锁门;

  3、宿舍卫生不合格,在整改期内没改正;

  4、在宿舍蚊帐杆、窗帘架、风扇、电线上乱挂衣物,在楼道、楼梯、卫生间墙壁私钉钉子,粘挂钩,张贴字画、广告及各种启事等;

  5、不按时归宿就寝、熄灯后仍点蜡说话影响他人休息;

  6、在楼内大声喧哗、吹拉弹唱、大音量开放收音机、电视机或搞其他活动,影响他人学习和生活;

  7、在宿舍内吸烟、酗酒、赌博、焚烧垃圾、造谣、传谣、及其它违纪违法活动;

  8、给其他宿舍打骚扰电话;

  9、不能随手关灯、关水龙头;

  10、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向楼下乱泼乱倒垃圾;

  11、在公寓楼内拍球、踢球、划滑板、穿旱冰鞋;

  12、踢门、砸门、破坏公物;

 13、在楼道停放自行车、摩托车、堵塞安全通道;

  14、不能履行值日生职责或不按要求整理内务;

  15、私自配制宿舍钥匙、换锁、加锁或将宿舍钥匙交给外人;

  16、无理取闹,阻碍学生干部和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17、晚归不登记、爬窗翻墙进入宿舍或填报假班级、假姓名:

  18、已办理离校手续,未登记又入住公寓。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按学院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理外,并按公物损坏程度酌情赔尝或加收服务管理费:

  1、乱接电线插座,违章使用电器,造成断电、线路损坏者,没收所接电线、插座和使用的电器, 并赔偿线路损坏费 50-100 元。

  2、在宿舍使用电炉、电热器、电热毯、电吹风机、 头发电夹板及其他违章大功率电器者,没收使用的电器并按违章电器的功率追缴违章用电费。

  3、私自搬出和拆卸宿舍家具设施或在家具设施上刻画、涂写者,视损坏情节赔偿 10-50 元;

  4、不按规定使用卫生间,造成堵塞上下水管道者,收取管道疏通费 30-60 元;

  5、在公寓内从事经商活动并影响他人休息、散发传单或广告者,没收商品和传单广告,并交院保卫处处理;

  6、向楼下、楼道乱倒污水、剩饭菜,乱堆乱扔垃圾、焚烧废纸、燃放鞭炮、生火做饭者,每次收卫生费 10 - 50 元;

  7、对私自撬门扭锁进入宿舍、私自换锁、私配钥匙视情节给子

 20-50 元的经济赔偿;

  8、在公寓内未经许可私留他人住宿,每天每人按 100 元收取住宿费;

  9、退宿学生超过规定时间不离校者,每天收取住宿费 50 元。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交司法机关或根据《xx 学院学生违纪处理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1、触犯国家法律、法令、法规,构成犯罪;

  2、犯政治方面错误;

  3、道德败坏、非法同居或生活作风方面有越轨行为;

  4、偷窃、诈骗国家、集体、个人财物;

  5、打架斗殴、打麻将、赌博;

  6、故意损害公共财物。

  第四条违反以上规定需要赔偿的,在接到赔偿通知三日内,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赔偿交费手续,逾期不交者,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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