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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低保提标核查通知【精选推荐】

时间:2022-06-30 19:15:03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低保提标核查通知【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对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低保提标核查通知【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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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电

  发往地址:见报头

  签发人:梅菠

  等级 特急 ● 明电

 七星府办发电〔2018〕184 号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做好 2018 年低保提标 核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监察委、督办督查局、实绩考核办、民政局:

 根据 2018 年 5 月 22 日区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抓好我区 2018 年低保提标核查工作,实现“应保尽保”和“按户施保”,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核查力度。各乡镇街道要按照 2018 年 5 月 22日区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细化措施,精心部署,明确责任,对原保障对象、新申请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近年退出对象及边缘困难群众进行全面核查,确保核查做到“四个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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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盖”,核查对象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符合保障条件的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坚决杜绝“漏保”现象发生,实现保障对象“应保尽保”和“按户施保”的目标。

 二、规范操作程序。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村(社区)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低保政策落实到位。在低保提标核查过程中,要按照《贵州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规定,严格程序操作,确保程序规范、环节不漏,相关表册填写符合要求,表间数据符合逻辑,切实做到核查收入与实际相符。

 三、按时完成任务。对低保提标核查审核审批资料可按照两个阶段分批上报审批。第一阶段乡镇街道已经完成审核程序,公示无异议的审核审批资料,按照区政府 2018 年 5 月 18 日下发的《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18 年低保提标核查相关工作提示》(七星府办发电〔2018〕177 号)的时间要求先行上报审批。第二阶段通过再核查拟纳入的对象按照审核审批程序,完善相关资料后及时上报审批。各乡镇街道务必于 5 月 28 日前完成低保提标核查任务。

 四、严格督查问责。从 2018 年 5 月 24 日起,由区民政局牵头,从区监察委、督办督查、考核办等部门抽派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的提标核查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措施不实、应保未保的,将由纪委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严格问责。

 附件:七星关区 2018 年低保提标核查督查方案

  毕节市七星关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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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5 月 22 日

 七星关区 2018 年低保提标核查督查方案

 一、督查时间:2018 年 5 月 24 日—28 日 二、督查方式:随机实地走访 三、督查内容:低保提标核查工作 四、督查组人员名单 第一组 组长:张政权(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常务副局长)

 成员:周

 菊(区民政局妇委会主任)

 区监委工作人员 1 名 考核办工作人员 1 名 负责督查:市西街道、三板桥街道、放珠镇、大河乡、野角乡、撒拉溪镇、青场镇、杨家湾镇、长春堡镇、鸭池镇、千溪乡、朱昌镇、田坝镇、阴底乡。

 第二组

 组长:王

 查(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王

 丽(洪山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

 区监委工作人员 1 名 考核办工作人员 1 名 负责督查:麻园街道、观音桥街道、对坡镇、何官屯镇、田坝桥镇、水箐镇、大银镇、亮岩镇、团结乡、生机镇、八寨镇、林口镇、清水铺镇、燕子口镇。

 第三组

 组长:潘永忠(区民政局党组成员、社会救助局局长)

 成员:邵康玲(麻园街道救助站工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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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监委工作人员 1 名 督办督查局工作人员 1 名 负责督查:市东街道、洪山街道、德溪街道、碧阳街道、大新桥街道、碧海街道、海子街镇、普宜镇、小吉场镇、阿市乡、层台镇、大屯乡、龙场营镇、田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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