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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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
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的环境监督管理,尽力预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增强综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生命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指挥机构分级设置
(一)一级应急指挥机构 总指挥长:XX 执行副指挥长:XX 副指挥长:XX 应急抢险办公室:XX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应急办、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规划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牧业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环卫局、县城管执法大队、县林业局、县卫计局、县国资中心、县旅游局、县安监局、
- 2 - 县市场监管局、县广播电视台、县气象局、XX 供电公司、XX分公司、XX 分公司、XX 分公司、XX 分公司、XX 集团 XX 分公司、县公安消防大队和县武警中队等有关部门(单位)。
(二)二级应急指挥机构 总指挥长:XX 副指挥长:XX 应急抢险办公室:县城管执法局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应急办、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环卫局、县城管执法大队、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县卫计局、县教育局、县安监局、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交警大队、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广播电视台、县气象局、XX 乡政府、供电公司、XX 公司、XX 供电公司、XX 分公司、XX 分公司、XX 分公司、XX 分公司、XX 集团 XX 分公司 (三)三级应急指挥机构 总指挥长:XX 副指挥长:XX 应急抢险办公室:XX 公司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应急办、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环保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环卫局、县城管执法大队、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卫计局、
- 3 - 县教育局、县安监局、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交警大队、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广播电视台、县气象局、XX 乡政府、供电公司、XX 公司、XX 供电公司、XX 分公司、XX 分公司、联通 XX 分公司、XX 分公司、XX 分公司 二、应急抢险机构职能职责
指挥部职责:批准应急响应的启动与终止,统一领导和组织垃圾处理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研究确定生活垃圾及垃圾渗滤液处理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及时确定和启动处理突发事件等级与预案响应级别,并负责组织实施。
应急抢险办公室职责:负责应急抢险总协调工作;负责编制垃圾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负责对各类应急装备和设施配置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负责根据事故性质、事态发展和现场状况,为指挥部作出应急救援决策和措施提供依据。
县城管执法局:自觉履行行业主管责任,负责垃圾填埋日常监管;聘请垃圾填埋的应急抢险专家和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负责场区堆体和大坝滑坡的专项整治;负责保障场区机械设备正常运行。
县城管执法大队:负责应急抢险、现场救援及值班值守;负责垃圾场雨污水的导流收集,管道及检查井进行检查管理;负责采用塑料薄膜对已填埋区进行全面规范覆盖,防止
- 4 - 雨水**;负责设置排水沟、积水凼,遇雨时及时用抽水泵将雨水抽出,防止雨水积蓄**;负责安装导气筒,确保垃圾产生的沼气及时排出,避免爆炸事故发生。
县环卫局:负责应急抢险、现场救援及环境整治,负责督促 XX 公司对堰塘和库区暂存污水转运数量的监督管理,确保大坝安全和堰塘安全。
县环保局:负责污染源、饮用水及地表水水质监测;负责垃圾填埋技术指导,确保规范填埋、消毒除臭、分层碾压;参与应急处置指挥,负责开展污染物应急监测和巡查监管,及时为指挥部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开展事件事故调查,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追责问责线索,向司法机关移送犯罪线索。
县水务局:负责周边群众饮用水的安全,负责拦污截留应急工程的技术指导和安全施工,负责垃圾填埋场周围洪水沟疏通保畅和雨污分流,负责西河小流域水污染防治。
XX 乡政府:负责突发事件后当地及周边村社群众思想疏导和稳控工作,负责组织周边群众撤离危险地界;负责排山渠、洪水沟的日常安全巡查和维护管理。
XX 公司:负责对填埋区及渗滤液处理厂的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应急期间对入场垃圾车辆进行临时管制,定时限量放行;负责添置应急处理污水设备,并及时科学处理、实现达标排放。
- 5 - 县规划建设局:负责邀请专业资质机构,对垃圾填埋场大坝进行安全鉴定,设置隐患观测点;负责事故处理的工程技术指导;负责大型机械的调度使用和监督管理。
县卫计局:负责应急处置期间人员的救护、疏导,联系医院对伤者进行及时救治,保障医疗卫生类急救物资的供给。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抢险物质的运输保畅,确保足够的运力保障;负责铁路安全的监管和协调工作。
县安监局:负责监督垃圾处理厂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负责物质保障并参与应急抢险。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
县财政局:负责应急处置工作资金的保障和使用监管。
交警大队:负责隔离事故区,维持秩序,疏导交通及方向标识的布置,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劝阻围观人员离开警戒区域,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其他成员单位负责按本部门职能职责开展工作。
三、应急处置。
(一)Ⅰ级响应应急处置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级应急指挥部全体成员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进行Ⅰ级响应应急处置,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将实际情况上报市应急办,
- 6 - 并针对实际情况立即开展应对工作。
(1)因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大坝大面积滑坡,填埋库区大范围沉降,沼气导气系统和道路遭到严重破坏,垃圾填埋场已完全丧失或大部分区域丧失继续进行垃圾处理的能力的。应急指挥部应提请上级部门协助,将垃圾分流到周边县(市、区)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其他的生活垃圾由各区域采取应急措施临时堆放;造成渗滤液处理厂设备或池壁、管道损坏,处理功能丧失时,应立即将渗滤液通过专用管道直接排入下方水库暂存;同时立即召集专家组研究并采取应对措施,尽快恢复垃圾填埋场垃圾处理能力及渗滤液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能力。
(2)因渗滤液大范围溢出造成群龙、铁佛塘、王家等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发生 10 人以上死亡或 50 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应急指挥部应在 15 分钟内电话、半小时内书面向县政府和上级机关(省、市应急部门和环保部门),并通知下游相关县(区)采取必要措施,及时减小受害范围;采取工程措施,实现拦污截留;督促供水企业在应急期间采取各种应急处置措施,保证出水水质达标,保障居民饮水安全;必要时采取停水措施,组织纯净水供应:组织开展对受污染的饮用水水源地的应急监测工作。
(3)因群体性阻拦,致使垃圾运输车辆无法进入垃圾填埋场 48 小时以上的,应急指挥部应及时组织填埋区扩大
- 7 - 作业面,同时设立临时倾倒区,计量监控室制订合理的垃圾运输车辆放行计划,保证阻拦事件结束后,大量积攒垃圾运输车顺利有序的进场倾倒;群体性冲击填埋场事态严重的,立即按操作流程关闭渗滤液处理系统所有设备,并做好设备保护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及时了解和解决冲突矛盾,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和稳控等工作。
(4)因突发事件造成人员死亡的。应急指挥部应第一时间调查死亡原因,及时安排抢险队伍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尽全力排除致死危险源,及时通知消防、公安、安监、卫计等部门,做好死者善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
(5)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的,应急指挥部应及时组织抢险队伍,提前做好雨污分流、清理排洪渠、截洪沟、排水管道以及做好填埋气体导排等工作,灾害天气来临前停止填埋场和渗滤液处理厂野外作业,相关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地带,做好灾害天气过后恢复正常生产的准备工作。
(二)Ⅱ级响应应急处置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二级应急指挥部全体成员必须及时到达现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进行Ⅱ级响应应急处置,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将实际情况上报市应急办,并针对实际情况立即开展应对工作。
(1)因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大坝局部滑坡,填埋库区部分区域出现沉降,沼气导气系统和部分道路遭到破
- 8 - 坏,填埋场垃圾处理能力下降的。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抢险队伍,迅速恢复场区道路和沼气导气系统,对滑坡大坝进行临时加固和专项整治;确定生活垃圾进入垃圾填埋场的数量限额,其他生活垃圾由各区域采取应急措施临时堆放;渗滤液处理系统超出其处理能力的,采取相应措施将渗滤外运至周边县(市、区)垃圾处理场处置;同时应立即召集专家组研究并采取应对措施,尽快恢复垃圾填埋场垃圾处理能力及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能力。
(2)因渗滤液大量溢出造成群龙、铁佛塘、王家等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发生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应急指挥部应在 15分钟内电话、半小时内书面向县政府和上级机关(省、市应急部门和环保部门),并通知下游相关县(区)采取必要措施,及时减小受害范围;采取工程措施,实现拦污截留;督促供水企业在应急期间采取各种应急处置措施,保证出水水质达标,保障居民饮水安全;必要时采取停水措施,组织纯净水供应:组织开展对受污染的饮用水水源地的应急监测工作。
(3)因群体性阻拦,致使垃圾运输车辆无法进入垃圾填埋场 24 小时以上的。应急指挥部应及时组织填埋区扩大作业面,计量监控室制订合理的垃圾运输车辆放行计划,保证阻拦事件结束后,大量积攒垃圾运输车顺利有序的进场倾
- 9 - 倒;群体性冲击渗滤液处理系统事态可控的,填埋场及时进行说服工作,同时做好酸、碱等药剂和机电设备的保护工作;应急指挥部及时了解和解决冲突矛盾,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和稳控等工作。
(4)因突发事件造成人员受重伤的。应急指挥部应及时组织抢救工作,及时安排抢险队伍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尽全力排除致伤危险源,将受伤者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并立即通知消防、公安、安监、卫计等部门,配合各部门工作。
(5)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橙色预警的,应急指挥部应及时组织抢险队伍,提前做好雨污分流、清理排洪渠和截洪沟以及做好填埋气体导排等工作,灾害天气来临前停止填埋场野外作业,相关人员撤离危险地带;如遇暴雨天气,大坝上要安排挖掘机、推土机等机械及时排除因积水造成溃坝滑坡的危险,同时做好灾害天气过后恢复生产的准备工作。
(三)Ⅲ级响应应急处置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二级应急指挥部全体成员必须及时到达现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进行Ⅲ级响应应急处置,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针对实际情况立即开展应对工作,将最终处置结果上报市应急办。
(1)因自然灾害造成填埋库区部分区域出现沉降,沼气导气系统或道部分遭到破坏,填埋场垃圾处理的能力受到
- 10 - 影响的。应急指挥部应及时组织抢险队伍,迅速恢复场区道路或沼气导气系统,同时应咨询有关专家研究并采取应对措施,尽快恢复垃圾填埋场垃圾处理能力;渗滤液处理厂设备或管道出现问题,但对整个处理工艺影响不大,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抢修及疏通,尽快恢复处理能力。
(2)因渗滤液小范围溢出造成群龙、铁佛塘、王家等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发生 3 人以下死亡或 10 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应急指挥部应在 15 分钟内电话、半小时内书面向县政府和上级机关(省、市应急部门和环保部门),并通知下游相关县(区)采取必要措施,及时减小受害范围;采取工程措施,实现拦污截留;督促供水企业在应急期间采取各种应急处置措施,保证出水水质达标,保障居民饮水安全;必要时采取停水措施,组织纯净水供应:组织开展对受污染的饮用水水源地的应急监测工作。
(3)因群体性阻拦,致使垃圾运输车辆无法进入垃圾填埋场 12 小时以上的。应急指挥部应及时组织填埋区增加机械设备和工作人员,计量监控室制订合理的垃圾运输车辆放行计划,保证阻拦事件结束后,积攒垃圾运输车顺利有序的进场倾倒。
(4)因突发事件造成人员受轻伤的。应急指挥部应及时组织抢救工作,及时安排抢险队伍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尽全力排除致伤危险源,将受伤者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 11 - 并根据实际情况,通知消防、公安、安监或卫计等部门,配合各部门工作。
(5)气象部门发布气象灾害黄色预警的,应急指挥部应及时组织做好雨污分流、清理排洪渠和截洪沟,做好填埋气体导排及设备构筑物检查等工作,灾害天气来临前停止危险区域野外作业;派专人对大坝等构筑物进行巡查,随时发现因积水造成溃坝滑坡及池壁渗漏等危险,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排除。
(四)Ⅳ级响应应急处置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三级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进行Ⅳ级响应应急处置,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针对实际情况立即开展应对工作。
(1)因作业队伍群访、罢工等原因造成停产的。相关部门必须及时了解作业队伍罢工原因和要求,并上报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及时予以研究,在合情合理的前提下,当即解决或限时承诺解决,尽快组织恢复生产。
(2)因渗滤液少量溢出造成石河堰污染、水质发生变化的,未发生死亡、中毒或重伤的。应急指挥部应在 15 分钟内电话、半小时内书面向县政府和上级机关(省、市应急部门和环保部门),并通知下游相关县(区)采取必要措施,及时减小受害范围;采取工程措施,实现拦污截留;督促供水企业在应急期间采取各种应急处置措施,保证出水水质达
- 12 - 标,保障居民饮水安全;必要时采取停水措施,组织纯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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