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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消防管理制度11篇

时间:2023-07-19 13:05:04

小学消防管理制度第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消防管理制度11篇,供大家参考。

小学消防管理制度11篇

小学消防管理制度 第1篇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小学消防管理制度 第2篇

一.学校消防设施维护和保养制度

1)学校内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以及消防栓要定期检查测试,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完善。

2)学校各类消防设施要按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

3)学校各类设施要按月进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好用,并做好记录。

4)学校范围内的消防水泵、消防水管,消防水箱和消防栓等设施,不得任意改装或挪作其他用。

5)消防给水系统需停水维修时,必须经消防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能施工。

6)学校全体教职工有义务爱护所有消防设备。

7)对有意损坏、违章使用消防设施造成损失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安全用电防火管理制度

1)学校内供电系统由专职部门控制、检查并维修。

2)电器设备、电源和照明灯具等,要由正式电工安装和管理,严禁非合格电工人员操作。

3)专职部门必须有上岗证方可上岗,上岗操作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任何部门不得私自乱接电源线盒使用私人电器。

5)外来施工单位给人需要用电时,必须经过专职部门允许并由专业人员接电、拉线,严禁擅自拉线、接电现象,所有电源必须采用橡胶电缆。

6)严禁超负荷用电。

7)必须接临时电源时,应在临时电源附近配臵适当的灭火器材,并熟悉使用方法。

三.机房(电脑、电话)防火安全制度

1)禁止用易燃液体擦拭机器,要采用不燃洗涤剂,用过的擦拭物不能乱丢,要集中处理。

2)磁带卡片、程序表、文件等要存放在防火柜内,废纸每天要及时处理。

3)值班员应该常巡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处理。

4)机房内的线路及接地装臵应定期检查,进行绝缘和接地电阻的检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5)值班员要熟悉机房内的消防设备、灭火器材的性能、位臵和使用方法并保持清洁完好。

6)禁止烟火。

7)定期检查设备的散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工程部。

8)保持设备清洁,定期除尘。

四.厨房防火安全制度

1)厨房内煤气管道、阀门接头、仪表、开头、阀门必须定期检查,防止泄露。如发现泄露应立即关闭阀门,及时通知,严禁明火检测和启动电源开关以及启动易产生电火花的设备。

2)电烤炉、绞肉机、切菜机、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不得超负荷运行,防止电气设备和线路受潮,并作定期检查。

3)油炸食品时,锅内的油不要超过三分之二,以防油溢出遇火燃烧,熬油时工作人员不能离开。

4)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需及时关闭厨房的所有阀门,切断气源、火源、电源后方能离开。

5)厨房内抽油烟机罩、抽油烟管要定期清洗。

6)清洁时须防止各种电器及插座进水受潮,以免引起电源短路。

7)厨房除配臵常用灭火器外,还应配臵灭火毯,以备油锅起火。

8)严禁挪用、遮挡、损坏消防设备。

9)每日下班前应关闭电挚、抽油烟机、煤气、供油系统等,并认真填写《每日消防安全检查自检表》,及时反馈上报安全隐患情况并防患未然及时进行检修。

小学消防管理制度 第3篇

一、为了加强我省中小学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学校校长是学校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规,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学校消防安全全面情况;

(二)为消防安全提供必须的经费和保障;

(三)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和责任人,签定责任书;

(四)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确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单位或主管人员,建立教职工义务消防队;

(六)组织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扑救初起火灾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学校消防管理部门、单位或主管人员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消防法规、规章和消防工作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研究贯彻意见和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二)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制定消防经费预算;

(三)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指导消防重点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定期组织消防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

(五)结合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六)对教职工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七)检查学校消防工作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运转、使用、管理情况,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工作台帐;

(八)负责组织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九)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存放、使用、管理工作。

(十)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组织的培训。

四、学校内部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在消防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措施;

(二)对单位内部的教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

(四)接受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整改火灾隐患;

(五)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五、学校要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内部检查、考评、评先选优的重要内容。对消防安全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学校消防安全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对发生火险、火灾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处理。

六、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校长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学校内部下列单位(部位)应是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一)教室、学生宿舍、食堂、体育场(馆)、医务室、物资仓库及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图书馆、阅览室、档案室;

(三)水、电、气、暖等生活要害部门(部位);

(四)计算机室、电化教学中心、实验室;

(五)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单位;

(六)施工现场;

(七)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大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学校消防重点单位(部位)除认真执行学校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外,还应该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消防安全。

八、学校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设施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学生在校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将消防疏散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疏散的行为。

九、学生宿舍是学校消防安全的重点,要制定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防火工作责任。要在学生宿舍楼内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管理,严禁学生在宿舍内违章点蜡烛等使用明火的行为,严禁违章接拉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时清除宿舍内杂物,保持通道畅通。

十、学校的改建、扩建、装修等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关审核,审核批准后方能组织施工。工程竣工后,经公安消防机关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十一、学校不得将场地、校舍出租给企业或他人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十二、学校要对施工、大型活动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学校的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员,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

十三、发生火灾时,要立即组织实施灭火和启动应急疏散预案,并及时报警,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严禁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灭火。学校要为公安消防机关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火灾扑灭后,要配合公安消防机关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查明火灾原因,认定事故责任,核定损失。

十四、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组织检测、维修和保养,丢失、损坏、过期的,要及时补充、维修、更换,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对校园内消防供水系统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正常运行。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

十五、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单位或主管人员对学校的消防工作负有监督、检查和组织整改的职责。

十六、学校消防检查应坚持定期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消防制度及责任落实情况;

(二)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

(三)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四)消防通道、消防供水情况;

(五)灭火器材的完好及有效情况;

(六)有无违章用火、用电等情况;

(七)消防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情况;

(九)水、电、气、暖等重要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

(十)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十七、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能马上整改的要立即组织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证安全;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设施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

十八、消防安全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或相关责任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十九、学校要自觉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的检查指导,对提出的工作要求,要认真落实;对要求整改的火灾隐患,要认真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

二十、对学校周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学校无力解决的校内重大火灾隐患,学校要提出解决方案,以文件的形式及时报告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

二十一、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安排课时,聘请公安消防专业人员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逃生技能。

二十二、学校要定期对教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技能的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包括:

(一)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

(二)本学校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的知识和技能;

(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二十三、学校制定的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指挥机构;

(二)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岗位、职责;

(三)报警程序;

(四)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工作措施;

(五)扑救初起火灾的措施;

(六)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二十四、学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扑救初起火灾的演练。按照应急疏散预案的要求,组织一次火场应急疏散演练。

二十五、消防演练时,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设置明显标志,防止在演练过程中发生伤害事故。

小学消防管理制度 第4篇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研究,特制定上步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消防安全责任人:胡爱民

消防安全管理人:刘建玲

各处室消防安全责任人:

教务处:米卫民

政教处:王梓维

教科室:王波

总务处:叶国雄

图书馆:于世娟

食堂:

财会室:熊雪松

电脑房:黄小林

体育馆:杨协飞

教师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

教室:各班班主任

消防教育培训人:刘建玲

义务消防队:

灭火组:组长:叶国雄

副组长:李金繁

组员:白剑桥、严闯林、张华

疏散组:组长:杨协飞

副组长:周子坤

组员:各班班主任

救护组:组长:龚莉莉

副组长:赵淑琪

组员:李春恒、张战普、赵征

通讯组:组长:王波

副组长:朱莉

组员:各班主任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归口安全处。

二、职责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协助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各处室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各处室负责人是本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对本部门防火工作全面负责。

(二)协助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搞好本部门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增强教职工的消防意识。

(三)每天组织防火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四)督促检查师生员工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五)负责详细记录本部门消防活动以及检查情况,建立台帐。

(六)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同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七)负责管辖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器材完好。

教职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一)热爱消防公益事业;

(二)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规定;

(三)严格遵守消防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班前班后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五)学习消防知识,接受消防教育、参加各项消防活动,维护保养消防设施。

(六)遇有火灾,及时报警,并积极扑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教工宿舍消防安全职责

(一)教工应自觉学习消防法律法规,服从消防安全管理,接受防火安全检查,遵守学校用火用电管理规定。严禁私拉乱接和违章使用电器,违者一律没收,并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学校行政纪律处分。

(二)教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教工宿舍。为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教工宿舍楼道内停放自行车或堆放杂物。

(三)教工宿舍禁止私自安装电源插座、插线板或电源设备,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

(四)教工应自觉接受宿舍楼长每日防火巡查和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及学校组织的防火安全检查。自觉维护和爱护宿舍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室内消火栓箱、水带、水枪、应急疏散标志)、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设施设备、器材任意搬动、损坏或挪作他用。

(五)宿舍楼长要对住校教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督促住校教工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制止私拉乱接和违章使用电器的行为,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各类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规划,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单位正常工作两不误。

(三)配齐配足消防器材,确保消防演练活动正常开展。

(四)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逐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台帐。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学校每季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教育,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处室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灭火逃生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八)配合区教育局及消防大队开展火灾调查,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九)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防火检查制度

防火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应当填写防火检查记录。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巡查制度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一)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情况必须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

(三)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四)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应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消防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三)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乱用。

(四)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善备用。

(五)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堆放物品。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一)学校内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消防法》的有关规定。

(二)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三)安全管理部门每天要进行安全巡视检查,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保证单位内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四)学校内所有行政教学楼、教工宿舍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五)安全处、总务处应对单位各种安全疏散指示牌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六)教室、功能室、教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一)加强消防职业安全培训,教育教职员工群防群治,做好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二)定期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挂消防宣传图,致力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消防业务水平和防火、灭火基本技能。

(三)制定落实每半年组织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消防灭火实战演习,义务消防队每月进行训练。

(四)严格要求教职员工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训,使在各自懂得在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

职工定期消防培训制度

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生消防演练;

(二)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三)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由政教处、安全处组织实施);

(四)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五)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黑板报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六)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动火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校内需要动火的人员(包括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提前到申报并经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后方可动火。

(二)落实现场防火监护人员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三)动火过程中,一旦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四)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处理、扑救并报警。

(五)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在动火完毕后,应彻底清除现场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防止用电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凡动用电维修、安装各类用电设备者必须持证上岗。

(二)非电工人员严禁动用、检查、安装各类用电设备,外来人员要动用电时必须交用电说明并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后方可作业。

(三)发现用电设施损坏、不安全(包括各类电器)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

(四)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插座和电线。

(五)电工安装、维修用电设施时,一律严禁赤脚。

(六)各处室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电工要定期对单位各类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发现各类电器、电线等用电设施损坏,及时更换。

(七)所有办公室、教室等人员在离开时要切断电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灭火疏散预案制度

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学校实验室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安全处备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防火档案制度

(一)为了使防火工作能顺利地进行,便于有效的安全管理,特建立本制度。

(二)为便于查找和使用,防火档案资料应按其系统进行分类编号。

(三)单位防火档案由消防安全管理人严加保管,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任何人员不能查看档案资料。

(四)消防监督档案在保管人员变动时办好移交手续,不得把档案带走或据为己有。

(五)凡涉及到重大机密内容,不能归入此档,以防泄密,并严格落实防火档案保管责任人。

(六)消防防火档案及其材料在撤销、销毁时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方可进行。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级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清当前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学校是人员密集区,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非常重要,要切实加强对学校消防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学校消防工作责任制,将学校消防安全责任逐一落实到每一个班级和每一名老师,每名教职员工在班前和班后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做好记录。

(二)严格落实消防经费。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学校日常消防经费用于校内灭火器材的配置、维修、更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备用设施、材料,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保证学校消防工作正常开展。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解决火灾隐患,维修、检测、改造消防设施。消防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消防经费。

(三)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学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小学消防管理制度 第5篇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是预防火灾的有效手段。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内设部门每周要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消防安保人员每天都要进行防火巡查,夜间防火巡查不得少于两次。防火检查、巡查的重点是: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常闭式防火门是否保持肠壁状态,闭门器、顺序器是否保持完好,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门窗上设臵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臵是否正确、醒目,是否保持完整好用。

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知道并组织师生进行演练。师生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如何。

4.值班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是否坚持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1人。报警设施以及通讯器材是否畅通好用。值班记录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认真。

5.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室内、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的情况。

6.消防器材、灭火器具配备是否充足并完整好用。

7.电气线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有无违章使用情况。

8.水泵房、配电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

9.缓降器等逃生自救器材是否完整好用。

10.厨房和餐厅的燃油、燃气管道阀门有无破损、泄露。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洗是否及时。就餐结束后,厨房和餐厅的货源电源是否切断,有无遗留火种等。

11.值班人员是否坚守岗位,并定期、定时进行防火检查或巡查。有无违章使用蚊香、蜡烛照明,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

12.学生集体宿舍夜间有无锁闭安全疏散门或堵塞安全出口现象。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当记录在案并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并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具体负责人,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

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及时发现火情,有效处臵火势,是减少火灾损失和防止火灾扩大蔓延的关键。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都要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掌握扑救初起火灾的方法。

1.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预案,并定期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演练,熟悉初起火灾扑救的程序和要求。

2.根据常识的规模和人员配备情况,建立消防应急处臵的第一梯队和第二梯队。第一梯队由起火部位附近的当班教职员工组成。每个梯队分为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一旦发生火灾,各组要按照具体分工,迅速到位。

3.灭火行动组人员要熟知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呼吸面罩、缓降器等逃生自救器材的位臵和使用方法。

4.当班人接到火灾报警信号时,立即通知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实地查看,确认火情后,要立即报警,同时组织灭火行动组在30秒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有秩序地进行灭火。

5.值班室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启动消防设施,并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或广播、警铃等有效方式,发出火警指令,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到场及时处臵,并拨打“119”电话向公安消防队报警。

6.学校教职员工都必须熟练掌握消火栓、灭火器等灭火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确保一旦发现火情,能够及时有效的处臵。

三、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学校人员比较多,一旦发生火灾,组织人员快速、安全疏散时预防人员伤亡的关键。我校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教育契机,根据学校教学楼、教室、学生宿舍的不同特点,科学合理制定预案,因地制宜地组织全员参与的火灾疏散逃生演练活动,使学生学会辨认火灾疏散指示标志,熟悉应急事故广播,学习掌握正确的火灾疏散逃生程序、行进路线、行进姿势、携带物品、联络方式、集合地点及安全注意事项:

1.学校教职员工要掌握火灾防护装备、器材的位臵和使用方法,明确自己的疏散任务,熟悉分工负责的楼层、区域和火灾时人员疏散的通道及安全出口。

2.确认火灾后,值班室或值班人员,要及时启动应急广播、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或其他警示信号,及时将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3.人员在通通过烟气弥漫的火场时,要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低头弯腰快速前进,不要深呼吸,最大限度地减少将有毒气体吸入体内的可能。

4.一旦身上着火,不要到处乱跑,要就地翻滚,压灭身上的火苗或将着火的衣服脱下,防止烧伤。

5.疏散人员时,要通过喊话、发出灯光信号等方式,通知和引导人员采取正确方式,沿正确路线,有序逃生,并提醒人员不要恐慌,要互帮互助,提高疏散效率。

6.教职员工在疏散学生时,可使用肩背、人抬等方法,迅速将其转移到安全区域,并注意疏散过程中的安全保护。

7.教职员工疏散人员时,要在确认房间内无人后再关闭房门,并做上标记。当人员被困无法疏散时,要劝其保持冷静,并带领大家到相对安全的地方,躲避烟火,等待救援。当火势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要及时通知所有人员撤离。

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学校的教职员工,有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进行消防宣传的义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明确和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并成为消防安全明白人。

1.要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值班制度。火警处臵程序。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2.教职员工上岗或转岗前,必须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对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懂得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会使用消费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3.要在醒目部位或显要位臵,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宣传专栏、黑板报、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4.学校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灭火器材使用、火灾自救互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参观消防队(站)或消防宣传教育馆的活动。

5.消防设施、器材要粘贴提示性或警示性标识。

学校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筹划,加大投入,并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建立和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切实履行双重职责,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教育成效。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为了社会的消防安全,为了你和他人的幸福平安,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创美好家园!

小学消防管理制度 第6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正常的教学、教研和学习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教师、职工、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市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在各班级、办公室、功能室工作学习的师生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我校的法人代表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各班班主任是本班消防安全的具体责任人,负责本班教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各办公室、功能室教师具体负责所处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各班主任、教师应当在的安排下,根据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抓好各种具体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第五条学校要积极开展消防工作,校长应当履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第六条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年级组长、班主任、功能室负责人是本年级办公室、本班教室、本功能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校长负责,按照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实施和组织落实相关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七条微机室、办公室等部门,是我校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按照学校的消防工作要求,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条学校应当按照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特点,建立健全其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落实。

第九条、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教学活动中凡需使用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剧毒物品及有害菌种的,一定要先报告学校进行消防备案,设安全放置处所,明确专人保管,建立使用卡,严格使用管理。

2、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剧毒物品及有害菌种统一由学校设仓贮存,不准私自贮存。

3、学校任何地方不准贮存汽油、柴油。

4、领用剧毒危险物品时,需经校长同意,两人一同领取,违反规定的保管人员应拒绝发放。

5、领用剧毒危险物品不能超过教学需要的使用量限额。如需较大使用量的,学校须报市局有关科室负责人签批同意并备案。

第十条、临时动火审批制度

1、教育教学活动中需要动火,必须报请学校审查批准,作好防火安全准备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才能进行动火,

2、动火完毕要当即清理现场火种。

第十一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对其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责任人,将视其情节的轻重,报请上级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规范和指导本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办理。

小学消防管理制度 第7篇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办公室加强消防队员的技术防范训练,发挥其实击作用。总务处要做好消防器材维修、交换等工作。

2、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3、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4、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5、学生宿舍、电脑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图书室、档案室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应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应设置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责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行严格管理。

6、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7、图书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8、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9、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10、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1、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校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批手续,建筑峻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4、校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校舍室内装修、装饰应当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学生集中学习、活动、生活的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15、学校举办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

16、发现火警,应及时拨“119”报警;
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

17、合理布局全校消防设施,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18、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小学消防管理制度 第8篇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研究,特制定上步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消防安全责任人:胡爱民

消防安全管理人:刘建玲

各处室消防安全责任人:

教务处:米卫民

政教处:王梓维

教科室:王波

总务处:叶国雄

图书馆:于世娟

食堂:

财会室:熊雪松

电脑房:黄小林

体育馆:杨协飞

教师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

教室:各班班主任

消防教育培训人:刘建玲

义务消防队:

灭火组:组长:叶国雄

副组长:李金繁

组员:白剑桥、严闯林、张华

疏散组:组长:杨协飞

副组长:周子坤

组员:各班班主任

救护组:组长:龚莉莉

副组长:赵淑琪

组员:李春恒、张战普、赵征

通讯组:组长:王波

副组长:朱莉

组员:各班主任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归口安全处。

二、职责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协助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各处室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各处室负责人是本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对本部门防火工作全面负责。

(二)协助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搞好本部门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增强教职工的消防意识。

(三)每天组织防火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四)督促检查师生员工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五)负责详细记录本部门消防活动以及检查情况,建立台帐。

(六)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同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七)负责管辖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器材完好。

教职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一)热爱消防公益事业;

(二)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规定;

(三)严格遵守消防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班前班后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五)学习消防知识,接受消防教育、参加各项消防活动,维护保养消防设施。

(六)遇有火灾,及时报警,并积极扑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教工宿舍消防安全职责

(一)教工应自觉学习消防法律法规,服从消防安全管理,接受防火安全检查,遵守学校用火用电管理规定。严禁私拉乱接和违章使用电器,违者一律没收,并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学校行政纪律处分。

(二)教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教工宿舍。为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教工宿舍楼道内停放自行车或堆放杂物。

(三)教工宿舍禁止私自安装电源插座、插线板或电源设备,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

(四)教工应自觉接受宿舍楼长每日防火巡查和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及学校组织的防火安全检查。自觉维护和爱护宿舍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室内消火栓箱、水带、水枪、应急疏散标志)、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设施设备、器材任意搬动、损坏或挪作他用。

(五)宿舍楼长要对住校教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督促住校教工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制止私拉乱接和违章使用电器的行为,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各类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规划,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单位正常工作两不误。

(三)配齐配足消防器材,确保消防演练活动正常开展。

(四)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逐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台帐。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学校每季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教育,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处室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灭火逃生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八)配合区教育局及消防大队开展火灾调查,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九)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防火检查制度

防火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应当填写防火检查记录。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巡查制度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一)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情况必须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

(三)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四)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应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消防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三)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乱用。

(四)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善备用。

(五)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堆放物品。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一)学校内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消防法》的有关规定。

(二)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三)安全管理部门每天要进行安全巡视检查,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保证单位内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四)学校内所有行政教学楼、教工宿舍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五)安全处、总务处应对单位各种安全疏散指示牌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六)教室、功能室、教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一)加强消防职业安全培训,教育教职员工群防群治,做好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二)定期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挂消防宣传图,致力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消防业务水平和防火、灭火基本技能。

(三)制定落实每半年组织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消防灭火实战演习,义务消防队每月进行训练。

(四)严格要求教职员工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训,使在各自懂得在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

职工定期消防培训制度

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生消防演练;

(二)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三)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由政教处、安全处组织实施);

(四)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五)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黑板报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六)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动火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校内需要动火的人员(包括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提前到申报并经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后方可动火。

(二)落实现场防火监护人员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三)动火过程中,一旦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四)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处理、扑救并报警。

(五)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在动火完毕后,应彻底清除现场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防止用电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凡动用电维修、安装各类用电设备者必须持证上岗。

(二)非电工人员严禁动用、检查、安装各类用电设备,外来人员要动用电时必须交用电说明并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后方可作业。

(三)发现用电设施损坏、不安全(包括各类电器)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

(四)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插座和电线。

(五)电工安装、维修用电设施时,一律严禁赤脚。

(六)各处室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电工要定期对单位各类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发现各类电器、电线等用电设施损坏,及时更换。

(七)所有办公室、教室等人员在离开时要切断电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灭火疏散预案制度

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学校实验室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安全处备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防火档案制度

(一)为了使防火工作能顺利地进行,便于有效的安全管理,特建立本制度。

(二)为便于查找和使用,防火档案资料应按其系统进行分类编号。

(三)单位防火档案由消防安全管理人严加保管,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任何人员不能查看档案资料。

(四)消防监督档案在保管人员变动时办好移交手续,不得把档案带走或据为己有。

(五)凡涉及到重大机密内容,不能归入此档,以防泄密,并严格落实防火档案保管责任人。

(六)消防防火档案及其材料在撤销、销毁时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方可进行。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级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清当前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学校是人员密集区,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非常重要,要切实加强对学校消防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学校消防工作责任制,将学校消防安全责任逐一落实到每一个班级和每一名老师,每名教职员工在班前和班后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做好记录。

(二)严格落实消防经费。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学校日常消防经费用于校内灭火器材的配置、维修、更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备用设施、材料,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保证学校消防工作正常开展。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解决火灾隐患,维修、检测、改造消防设施。消防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消防经费。

(三)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学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小学消防管理制度 第9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安全,保护学校公共财产和群众财产的安全,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产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校师生员工以及其他到学校活动或工作的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学校消防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投入”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分级管理责任制。学校和各处室要逐步加大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投入。

第四条消防安全是教学、科研、生产等各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处室要把消防安全工作与教学、科研、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同时预算,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第五条各处室和个人都有维护学校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灭火的义务。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六条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保卫工作的校领导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人。

第七条学校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安全保卫工作的校领导担任;
成员由各处室分管保卫工作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长担任。

第八条保卫处消防岗位人员,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学校日常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各处室成立相应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本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担任。

第三章各处室职责

第十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机关和各处室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处室主要领导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处室应明确一名副职为消防责任人,确定一名科级领导具体负责消防工作。

第十一条各处室要制定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各部门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一支不少于8人的义务消防组织,学生班、车间、班组设2—3名义务消防安全员。

第十三条要经常对职工、学生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教工、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达到"四懂"、"四会"(四懂:懂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逃生知识。四会: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险肇事故,会报警,会组织逃生)。

第十四条经常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对消防和保卫部门提出的消防工作整改意见,认真组织落实。

第十五条对所辖重要部位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置消防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第十六条禁止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堆放物资,保证本单位的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第十七条协助消防、保卫部门处理火警事故,调查火灾原因。

第十八条积极完成消防、保卫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消防工作任务。

第四章学校保卫处职责

第十九条学校保卫处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学校日常消防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二十一条对各处室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第二十二条负责学校教学楼消防安全监控室的值班工作,发现险情及时处置,负责消防安全监控室设施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帮助各处室对义务消防组织和消防安全员进行消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

第二十四条建立防火档案,明确学校防火的重点部位,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二十五条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协助公安机构调查火灾、火警事故。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各处室或学校,对符合下列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

(一)对消防工作认真负责,及时发现、消除火险隐患,避免了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的;

(二)发现放火行为,及时制止或者检举报告的;

(三)积极扑救火灾,做出较大贡献的;

(四)对消防工作提出可行性改进意见的;

(五)在消防工作方面取得其他突出成绩的。

第二十七条凡有下列情况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由本单位或学校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工作不负责,擅离职守或违章作业造成火灾事故的;

(二)故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的;

(三)对防火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或问题,经指出不按要求整改,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九条此规定由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小学消防管理制度 第10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正常的教学、教研和学习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教师、职工、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在各班级、办公室、功能室工作学习的师生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我校的法人代表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各班班主任是本班消防安全的具体责任人,负责本班教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各办公室、功能室教师具体负责所处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各班主任、教师应当在小学的安排下,根据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落实小学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抓好各种具体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第五条、小学要积极开展消防工作,校长应当履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第六条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年级组长、班主任、功能室负责人是本年级办公室、本班教室、本功能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校长负责,按照小学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实施和组织落实相关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七条、微机室、办公室、实验室、图书室等,是我校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按照小学的消防工作要求,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条、小学应当按照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特点,建立健全其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落实。

第九条、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教学活动中凡需使用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剧毒物品及有害菌种的,一定要先报告小学进行消防备案,设安全放置处所,明确专人保管,建立使用卡,严格使用管理。

2.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剧毒物品及有害菌种统一由小学设仓贮存,不准私自贮存。

3.小学任何地方不准贮存汽油、柴油。

4.领用剧毒危险物品时,需经校长同意,两人一同领取,违反规定的保管人员应拒绝发放。

第十条、临时动火审批制度

1、教育教学活动中需要动火,必须报请小学审查批准,作好防火安全准备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才能进行动火,

2、动火完毕要当即清理现场火种。

第十一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对其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责任人,将视其情节的轻重,报请上级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规范和指导本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办理。

小学消防管理制度 第11篇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办公室加强消防队员的技术防范训练,发挥其实击作用。总务处要做好消防器材维修、交换等工作。

2、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3、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4、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5、学生宿舍、电脑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图书室、档案室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应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应设置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责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行严格管理。

6、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7、图书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8、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9、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10、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1、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校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批手续,建筑峻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4、校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校舍室内装修、装饰应当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学生集中学习、活动、生活的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15、学校举办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

16、发现火警,应及时拨“119”报警;
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

17、合理布局全校消防设施,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18、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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