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精神和X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X届二次全会、市纪委X届四次全会、区五届二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区纪委《X市X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X纪发〔X〕17号)要求,切实解决当前X乡机关干部、村组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根据区委的统一部暑,X乡党委决定,从6月开始在全乡开展为期5个月的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推动美丽和谐X建设,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微官”“微权”“微腐”,锁定群众满意一个目标,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基层“蝇贪”和突出作风问题三个重点,做实宣传教育、线索收集、监督检查、重点督办、纪律审查、源头治理六大举措,利用5个月时间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夏季集中攻势”,持续贯彻落实区委《X区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X委办发〔X〕88号)要求,着力解决为官不为、推诿扯皮,执行不力不强、落实不到位,精神不振、作风漂浮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党群关系、啃食群众获得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健全防范基层“微腐败”长效机
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让群众共享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实现提升晋位。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集中治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坚持抓重点,带全面,紧盯资金和项目落实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整治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扶贫领域及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等专项资金;违规干预插手扶贫工程项目,在扶贫项目、资金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等环节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以权谋私。
2.集中治理扶贫领域履责不力问题。重点整治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扶贫领域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工作安排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对本地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不到位,工作安排针对性不强,工作力量统筹不够,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监督检查覆盖面不够,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及时调查、核实、上报,该发现的未发现,该查处的未查处,该问责的未问责或问责不到位,以案谋私、压案捂案等问题;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只审批不管理、只拨款不监督、只管本级不管下级、只管行业不管行风,监管不严、推诿扯皮,扶贫政策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
3.集中治理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整治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顾当地实际和群众意见盲目决策、乱上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纸上脱贫等问题;精准识别、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等问题;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唱功好做功差,习惯简单将责任下移,凡事都要上级拍板、上交矛盾等问题;帮扶单位组织不力、措施不硬、工作不实,帮扶人员作风漂浮、纪律松散、弄虚作假等问题。
4.集中治理扶贫领域其他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扶贫领域冒用他人名义、虚列扶贫项目、编造虚假资料、虚报扶贫对象,骗取扶贫资金,谋取私利等问题;产业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效益不佳、违规结存、资金浪费等问题;违反决策审批、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等规定,违规插手干预扶贫领域工程建设,以及强揽、强包、强分扶贫工程项目等问题。
(二)重点整治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1.集中治理“村霸”问题。重点整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庭、宗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在脱贫攻坚、农村经济社会事务中非法捞取不正当利益,在征地搬迁、工程项目建设中煽动闹事、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私挖滥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
费,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等问题。
2.集中治理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方、行业和领域,重点整治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以及充当重点打击的十类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
3.集中治理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重点整治乡镇党委政府重视不够、领导不力,甚至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等问题;有关职能部门工作推进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有乱不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办案人员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等问题。
(三)重点整治“蝇贪”和基层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作风问题
1.集中治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重点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强农惠农政策不落实,跑冒滴漏、贪污挪用惠农资金、集体资金,超范围超标准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克扣群众钱款等问题;征地搬迁过程中信息公开不到位、不透明,强占掠夺、以权谋私,贪污、截留、挪用征地搬迁补偿资金等问题;救助物资、资金发放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等问题;微权清单制度落实不到位,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甚至假公开、乱公开、搞暗箱操作,侵害群
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问题,以及环境保护、教育医疗、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保障、执法司法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2.集中治理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重点整治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懒散消极、不下实功,行动迟缓、敷衍了事等问题;习惯当太平官,不履职、不尽责,该负责的不负责,该决策的不决策,该拍板的不拍板,对干部作风问题不敢抓、不敢管等问题;为民服务意识淡漠,主动服务意识不足,不认真研究、解决群众、企业正当诉求,不主动化解矛盾,遇到问题绕道走,遇到难题往后拖,不敢下深水、破难题等问题;首问责任落实不力,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申请要件材料不明确,宣传解释不到位,让群众来回跑等问题;服务态度恶劣,冷硬横推、自由散漫、不守工作纪律,对群众办理事项久拖不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3.集中治理群众身边“四风”问题。重点整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具体规定不力,聚焦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8+5”问题类型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力度;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新表现,深入整治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虚多实少,满足于“轮流圈阅”“层层转发”等问题;打造“经典调研线路”,搞“大伙演、领导看”的走秀式调研等问题;热衷于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不考虑客观实际,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对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热衷于“材料美化”,搞“材料出政绩”等问题;以会议落实会议、文件落实文件,“文山会海”和检查评比过多过滥等问题。
三、工作举措
(一)宣传教育再深化。
1.充分利用干部“大家访”、农民夜校、院坝会、公开栏等方式,以及网站、微信等网络载体,广泛宣传脱贫攻坚、征地搬迁、惠民政策、救灾救济、三资管理、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政策法规。
2.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分层分类组织基层党员干部参观法纪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例通报,强化党纪党规教育,为基层党员干部扣紧廉政“安全带”。
3.创建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广泛创作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艺作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潜移默化地向群众传递正能量。
(二)问题线索再收集。
1.建立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督导制度,对信访举报量大、重复访越级访较多、群众满意度低的村进行实地蹲点调研。乡机关干部、村组党员干部要深入群众、进村入户,主动收集“微腐败”问题线索。
2.对X年以来受理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建立问题线索查核工作台账,对未办结或办理不到位的重新登记处置。对查否的问题线索再“回头看”,防止“化案放水”问题。
3.及时畅通信息,及时向区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确保重要案件及线索及时移送。
(三)监督体系再完善。
1.认真对接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日常业务检查指导。不定期邀请扶贫领域相关职能部门开展1次行业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举一反三,立查立改。
2.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进一步畅通12388信访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渠道,有效采用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发放监督卡等方式,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监督。
3.加强与媒体互动,用好网络问政平台,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积极作用,对舆论监督曝光的问题,迅速调查核实、及时公开结果、回应社会关切。
(四)纪律审查再强化。
1.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二种形态,鼓励引导有轻微违纪问题的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对符合条件的,依纪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理或免于纪律处分。
2.对于线索明确、证据充分的,坚持快查快结、快审快移。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惩治“微腐败”。
3.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专项行动中履职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听之任之、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坚决追责问责到底。
(五)源头治理再推进。
1.深化阳光村务工作,抓实微权清单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综合运用公开栏、微信、会议、广播等途径,推动党务、村务、纪务及时、准确、全面、醒目公开。
2.每季度通报一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对X年以来查处的、违纪行为发生在X年1月1日后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3.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坚持重大典型案件一案一教育、一案一治理,在案发地方(村)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推动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效转化。
4.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以及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明晰责任界限,规范程序流程,进一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
四、时间安排
从6月中旬起开展为期5个月的作风集中整顿,分为五个阶段实施:
(一)制定方案阶段(6月4日至6月8日)。按照区纪委《X市X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X纪发〔X〕17号)要求,结合全乡实际,制定全乡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抓好思想发动。
(二)学习教育与查找问题阶段(6月9日至6月20日)。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和“敢作敢为敢拒当,真抓真千真落实”活动,深入学习,查摆问题,认真剖析、凝聚共识。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至8月30日)。紧盯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把问题查深找准摸透,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实行边查边改、销号管理,定期通报督查整治情况。
(五)问题处理阶段(8月31日至9月30日)。依纪依法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现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问责处理。
(四)建章立制阶段(10月1日至10月30日)。结合集中整治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措施,认真梳理制度建设的计划和清单,建立健全推动作风建设、预防微腐败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常态性的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乡上下务必统一认识,抓好活动开展。
一是强化领导。成立X乡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整合义务监督员、志展者、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开展经常性明察暗访,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务求取得实效。
二是畅通渠道。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网站等煤体,大力宣传开展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开辟专栏,及时受理办理投诉举报问题,发现一批正面和反面典型;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或公开曝光,推动活动落实见效。
三是注重结合。将专项行动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省委“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市委“敢作敢为敢担当、真抓真干真落实”活动、区委“大家访”活动等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同步抓、共促进”,用工作成绩检验作风成效。
四是加大宣传。各村及时上报工作开展动态,乡党政办每月至少向区委办和区纪委等相关上级部门报送1篇专项行动相关工作信息和新闻稿件。
篇二: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全市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有力推动全市工商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按照市委、政府、市纪委部署和要求,根据资委办〔2017〕55号《xx市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实施方案》和工作实际,现制定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决贯彻省、市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弛而不息、久久为功,统筹推进新老问题一起解决,推动专项整治常态化、正风肃纪常态化、健全制度常态化,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纠正各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并建立健全治理长效机制,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资产处置、采购管理问题。在资产处置、罚没财物处置、办公用品采购、机关事务管理和后勤保障上优亲厚友、2016/徇私舞弊,无预算采购物资、不按规定程序和方式采购,为自己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
牵头领导:
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
后勤中心
财务科
监察室
(二)案件办理、审批问题。在执法过程中办人情案,搞吃拿卡要报、收受被处罚对象礼金礼品和吃请、不明执法、有损工商形象问题。未严格对照法律规定和要求进行,或违反办案程序滥用裁量权,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或者重责轻罚、轻责重罚等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科室(单位):经检支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科、法规科、监察室
(三)消费投诉举报处理问题。在处理消费者申诉、调解消费者纠纷时不作为、不公平公正,影响工商队伍形象等问题。
牵头领导:刘
责任科室(单位):消保科、消委会、监察室
(四)干部管理监督问题。全局干部职工选拔任用和培养培训机制不够完善、轮岗交流机制未完全落实、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监督管理上存在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等问题。
牵头领导:
2016/责任科室(单位):
人事科、党办、监察室
(五)市场主体监管问题。窗口工作人员向群众解释政策不耐心,资料口径标准不统一,未做到“一口清”、“一次明”,商事登记政策宣传不及时;违规收取各类费用等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科室(单位):企业登记科、外资科、监察室
(六)脱贫攻坚问题。“六个精准”总体要求落实不到位,在扶贫资金管理、项目运行、资调配等方面的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科室(单位):扶贫组、党办
、财务科、监察室
(七)干部作风问题。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上班迟到、早退、无故矿工等问题;违规使用公务车辆,到基层局、所指导或调研工作时接受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科室(单位):人事科、办公室
、监察室
(八)其他方面。违规公务接待、公务宴请,公款送礼,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科室(单位):后勤中心、财务科、监察室
三、方法步骤
2016/(一)宣传教育、动员部署阶段。(6月26-7月5日)抓好动员宣传,提高认识。按照工作进度要求,及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机构,7月5日前完成动员部署工作,动员部署要确保本地本部门人人知晓,包括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对每名干部职工宣传到位。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本地本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具体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方法步骤、目标要求和具体时限,明确专门工作机构、明确负责领导、明确专办人员,迅速以强大声势推进工作,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公告,全程接受群众监督。
(二)学习讨论、查找问题阶段。(7月6日-7月31日)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讨论,对中央八项规定、省第十一党代会精神、《准则》、《条例》、《财经纪律制度》等的学习,找准找全问题。重点将乱收费、乱罚款、办人情案等问题进行整治,把新、老问题找准、找全,逐一列表、逐项建账。找问题可采用多种方法:如自己报、群众揭、上级查等,查找自身所存在问题。
(三)建立台账、逐一整改阶段(8月1日-8月31日)把准整改要求。围绕问题,建立台账,逐一整改,整改中要符合实际制定可行的整改措施、要求和责任人员。对存在问题,强化防控措施;对一般问题,加强教育整顿;对违纪违法案件,坚决严肃查处。小问题、个案性问题解决起要立竿见影,大问题、复杂问题、系统性问题要迅速突破,边推进、2016/边巩固。整改,既要针对“事”、也要针对“人”,既要整改问题,也要处理责任人。
(四)巩固成果、完善提高转化阶段(9月1日-9月30日)专项行动中要充分运用好信息公开这个“利器”,要分类抓好对自查梳理的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公开,让群众看到我们的行动、看到我们的变化。特别注意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成为知情者、参与者和监督者,公示公开的标准既要看“有没有上墙、有没有广播、有没有标语”更要看“群众知不知道”。把专项整改成果真正转化到实际工作之中,确保工商系统风清气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工作,“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要把此次整治活动作为年度深化作风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查找解决问题的重要载体,以弛而不息的精神推进整改事项再审视、整改任务再落实、整改成果再拓展。
(二)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要向全社会发出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的通告,号召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其中,检举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公开举报方式,市工商局专项整治举报电话:26630171,广泛接受群众举报。
2016/(三)深化专项治理。要对照主要任务开展自查自纠,对经过自查发现仍然存在或者有可能反弹的问题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分解工作任务,继续深化专项治理。要建立专项治理台账,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逐项进行。要对专项治理成效定期开展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专项治理方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重点督查,严肃执纪问责。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业务范围内监督管理的责任,加强专项整治的督促指导,市局纪检组将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随机督查暗访。在整改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依纪依规认真调查处理,并严肃问责追究。对专项治理和重点督办之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人和事,要公开曝光通报,充分发挥案件查处震慑作用,真正把纪律规矩挺起、严起。
(五)构建常态长效。要注重将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经验做法上升为规制度,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要点要求加强重点领域建立制,着力解决引发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切实把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的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努力构建常态长效机制。
(六)全覆盖签订承诺书。各单位根据职能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签订《xx市工商局禁止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承诺书》。
2016/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7月5日
2016/7
篇三: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夏季集中攻势”工作方案
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夏季集中攻势”工作方案
一、整治重点
“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惩治基层‘微腐败’。”开展为期3个月的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夏季集中攻势”其重点是扎实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围绕脱贫攻坚这一中心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干部作风整肃、行政权力运行等3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
(一)重点整治脱贫攻坚领域突出问题。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问题以及扶贫项目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中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的问题;坚决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滥用职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二)重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整治用公款和集体资金吃喝、请客送礼、变相旅游以及路政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升学宴、谢师宴事宜敛财等问题。
(三)重点整治基层“微腐败”问题。整治在“三资”管理、惠民政策落实中的“小官巨贪”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处罚随意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及财务管理混乱、党务政务公开不力、侵蚀基层政权等行为。
(四)重点整治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整治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推进不力政务服务不优、推诿扯皮不担责、不履责的问题。
(五)重点整治环保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在执行环保重大决策部署中违法决策、执行不力、监管不严等问题。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5日—6月25日)。大队开设专题宣传栏集中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大佛寺LED显示屏标语滚动播放形成铺天盖地的强大声势。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26日—7月15日)。在大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纠正和整改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实行清单管理逐一登记造册、统一报送区、局纪委案管室;收集的信访举报统一报送区、局纪委信访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16日—8月20日)。坚持挺纪在前从严监督执纪紧盯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联动式、滚动式的监督检查实现问题线索大排查突出问题大整治典型案件大审查通报曝光大警示。
(四)总结提升阶段(8月21日—8月31日)。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找准最易失控、最易出现问题的重点领域、重要环节抓好制度“废、改、立”
进一步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办事流程公开、监督制约等方面的监管和防控机制强化制度机制的刚性约束。
篇四: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精神和X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X届二次全会、市纪委X届四次全会、区X届二次党代会、区纪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根据区纪委《X市X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X纪发〔X〕17号)文件要求,决定在X乡持续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经X乡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微官”“微权”“微腐”,锁定群众满意一个目标,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基层“蝇贪”和突出作风问题三个重点,做实宣传教育、线索收集、监督检查、重点督办、纪律审查、源头治理六大举措,利用5个月时间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夏季集中攻势”,持续贯彻落实区委《X区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X委办发〔X〕88号)要求,着力解决为官不为、推诿扯皮,执行不力不强、落实不到位,精神不振、作风漂浮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党群关系、啃食群众获得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健全防范基层“微腐败”长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让群众共享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不断增强
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提高我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群众满意度。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蝇贪”和基层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作风问题
1.集中治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重点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强农惠农政策不落实,跑冒滴漏、贪污挪用惠农资金、集体资金,超范围超标准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克扣群众钱款等问题;救助物资、资金发放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等问题;微权清单制度落实不到位,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甚至假公开、乱公开、搞暗箱操作,侵害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问题,以及环境保护、教育医疗、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保障、执法司法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2.集中治理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重点整治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懒散消极、不下实功,行动迟缓、敷衍了事等问题;习惯当太平官,不履职、不尽责,该负责的不负责,该决策的不决策,该拍板的不拍板,对乡村组党员干部作风问题不敢管、不上报等问题;为民服务意识淡漠,主动服务意识不足,不认真研究、解决群众正当诉求,不主动化解矛盾,遇到问题绕道走,遇到难题往后拖,不敢下深水、破难题等问题;首问责任落实不力,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申请要件材料不明确,宣传解释不到位,让群众来回跑等问题;服务态度恶劣,冷硬横推、自由散漫、不守工作纪律,对群众办理事项久拖不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3.集中治理群众身边“四风”问题。重点整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具体规定不力,聚焦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8+5”问题类型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力度;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新表现,深入整治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虚多实少等问题;打造“经典调研线路”,搞“大伙演、领导看”的走秀式调研等问题;热衷于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不考虑客观实际,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对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热衷于“材料美化”,搞“材料出政绩”等问题;以会议落实会议、文件落实文件,“文山会海”和检查评比过多过滥等问题。
(二)重点整治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1.集中治理“村霸”问题。重点整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庭、宗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在脱贫攻坚、农村经济社会事务中非法捞取不正当利益,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煽动闹事、强揽工程、非法占地、私挖滥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等问题。
2.集中治理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村、重点项目,重点整治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以及充当重点打击的十类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
3.集中治理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重点整治辖区各村党支部重视不够、领导不力,甚至敷衍塞责、消极应付、有黑恶势力不上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
(三)重点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集中治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坚持抓重点,带全面,紧盯资金和项目落实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整治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扶贫领域及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等专项资金;违规干预插手扶贫工程项目,在扶贫项目、资金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等环节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以权谋私。
2.集中治理扶贫领域履责不力问题。重点整治村党支部多脱贫攻坚战认识度不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扶贫领域重大决策部署以及X乡党委工作安排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对本地扶贫资金、项目监督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乡纪委将对贫困村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全覆盖,联系村班子成员、包村干部、贫困村驻村工作组以及非贫困村工作组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报乡纪委进行调查、核实,该发现的未发现,发现问题不上报等问题;
科室站所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只审批不管理、只管行业不管行风,监管不严、推诿扯皮,扶贫政策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乡纪委将上报区纪委进行追责
3.集中治理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整治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顾本村实际和群众意见盲目决策、乱上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纸上脱贫等问题;精准识别、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等问题;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唱功好做功差,习惯简单将责任下移,凡事都要上级拍板、上交矛盾等问题;非贫困村驻村工作组组织不力、措施不硬、工作不实,帮扶人员作风漂浮、纪律松散、弄虚作假等问题。
4.集中治理扶贫领域其他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扶贫领域冒用他人名义、虚列扶贫项目、编造虚假资料、虚报扶贫对象,骗取扶贫资金,谋取私利等问题;产业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效益不佳、违规结存、资金浪费等问题;违反决策审批、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等规定,违规插手干预扶贫领域工程建设,以及强揽、强包、强分扶贫工程项目等问题。
三、工作举措
(一)加强政策宣传和感恩教育
1.充分利用干部“大家访”、农民夜校、院坝会、公开栏等方式,以及网站、微信等网络载体,广泛宣传脱贫攻坚、惠民政策、救灾救济、三资管理、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政策法
规,要让群众了解政策并懂得感恩,主动脱贫、靠自己劳动脱贫的风气浓厚。
2.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分层分类组织乡机关、村组党员干部参观法纪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例通报,强化党纪党规教育,为基层党员干部扣紧廉政“安全带”。
3.鼓励各村根据自身传统活动和乡村老协广泛创作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艺作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潜移默化地向群众传递正能量。
(二)问题线索再收集
1.乡纪委将对信访举报量大、重复访越级访较多的村进行实地走访,主动收集“微腐败”问题线索。
2.对X年以来受理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建立问题线索查核工作台账,对未办结或办理不到位的重新登记处置。
3.充分发挥X乡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班子成员按照责任清单履行“一岗双责”,一旦发现联系村有违规违纪线索及时报乡党委,由乡纪委进行调查核实。辖区派出所、交警中队及时向乡纪委反馈我乡党员违法线索。
(三)监督体系再完善
1.深化阳光村务工作,抓实微权清单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综合运用公开栏、微信、会议、广播等途径,推动党务、村务、纪务及时、准确、全面、醒目公开。乡民政要每季度实现一次对全乡各村的村务
公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报乡纪委。
2.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在全乡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开公示区乡两级纪委以及12388信访举报电话,在贫困村设立举报箱等方式,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监督。
(四)纪律审查再强化
1.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二种形态,鼓励引导有轻微违纪问题的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对符合条件的,依纪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理或免于纪律处分。
2.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惩治基层“微腐败”,发现脱贫攻坚领域的违规违纪线索及时向区纪委报告,决不压案不查、有案不办。
3.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专项行动中履职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听之任之、有违规违纪线索不报的,坚决追责问责到底。
四、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24日至6月8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9日至9月30日)。紧盯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基层“微腐败”。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至10月30日)。总结梳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村党支部要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性、紧迫性,要把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专题研究部署,抓好统筹协调。
(二)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在乡村组干部会议、坝坝会、村务公开栏等多形式宣传市区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成效,既宣传政策精神,也宣传工作成效;既宣传正面事迹,也宣传反面典型。
(三)严格考核问责。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正风肃纪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作为乡班子成员和村支部书记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对履职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群众满意度低的村进行考核扣分。
篇五: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排查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题,着力查处一批违规违纪的基层党员干部,着力完善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确保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不断巩固、厚植党的执政之基。
二、治理对象
全镇涉农、执法、监管、公共服务股室、基层站所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行政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负责人等。
三、治理内容
紧紧围绕省、市、县纪委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坚持抓重点,带全面,重点抓好扶贫领域和民生问题,着力整治和解决以下8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挪用、贪污等问题;
(二)在扶贫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贪污纳贿、弄虚作假等问题;
(三)在贫困对象的认定方面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问题;
(四)基层党员干部违规侵占和处置资金、资产、资源等问题;
(五)基层党员干部在农村危房改造、土地征收流转、低保医保、强农惠农补贴等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
(六)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或处罚群众款物,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
(七)在办理大众事务时推委扯皮、吃拿卡要,甚至欺压大众的违纪行动;
(八)基层行政单位以权谋私、行政不公问题,以及“小官大贪”等严重违纪问题。
4、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建章立制、强化考核等五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可交叉进行、统筹推进。
(一)自查自纠。(1)自查摸底。镇政府相关职能股室要认真开展自查摸底,针对工作主要环节,围绕治理内容,摸清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承担扶贫项目、资金申报、审批的职能股室,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进行排查,收集问题线索;承担财政、民政、国土、住建、农业、水利、林业、人社、畜牧、房管、农机、卫生的职能股室对涉及的涉农惠民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自查,摸清政策落实和项目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对各村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以权谋私、执法不公等问题进行自查摸底。(2)自纠整改。对自查摸底发现的问题上报镇党政办,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抓好整改落实;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镇纪委。
(二)监督检查。(1)督促检查。镇纪委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方式,对各村和镇政府职能股室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问题台账和整改方案,对相关村和职能股室自查不细不实、敷衍塞责、自查零报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而自查发现问题较少的要进行重点督导检
查。(2)全面检查。镇纪委采取走访群众、暗访检查、交叉互查、受理举报等多种方式,围绕专项整治内容开展不间断、多批次、拉网式的监督检查。
(三)案件查办。(1)受理群众举报。镇纪委要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向社会公开举报方式,充分利用党风政风监督举报平台,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同时,督促相关职能股室将涉及本股室的涉农惠民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2)查办典型案件。镇纪委要把查处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镇纪委的重点工作,作为执纪审查的重中之重;对群众反映强烈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要彻底严查严办;紧盯“农村村组、基层股室、扶贫领域、民生行业”,下功夫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基层干部贪腐典型案件。镇纪委要聚焦主业主责,持续保持遏制基层腐败的高压态势。(3)突出查办重点。把上级纪委督办、转办、转送、转交问题线索以及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作为案件查办的重点,优先安排部署,优先调查核实。
(四)建章立制。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围绕大众身边不正之风如何根治,下层权力如何运行,农村监督“最后一千米”如何畅通等问题,研究治本之策,注重“两个结合”,给下层权力“立规矩”。一是把专项整治与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相
结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普遍性、机制制度层面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股室提出意见建议,督促相关股室完善机制制度。二是把专项整治与创新下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新形式相结合。镇纪委将选取下层党风政风建设开展效果较好的行政村创建新型示范点,奉行“厘清乡村权力清单、运用简约版‘两议两公布’”等方式,探索乡村治理新系统,通过监督微权力、治理微腐败,实现微治理,进而形成“权力清单化、用权程序化、监权科学化”的乡村治理形式,促进乡村治理系统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强化考核。镇纪委将对各村和相关职能股室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定期进行检查、通报,对连续排名靠后的,将约谈各村和职能股室负责人,并将结果纳入年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本单位本股室发生的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敢抓敢管敢查处,切实把压力传导到行政村、责任落实到基层,坚决杜绝“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现象。镇纪委要把查处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
腐败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层层抓好工作落实,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蔓延势头。
(二)强化工作措施。建立五项机制:一是重点督办机制。选取重点村和单位进行重点督办,通过抓重点,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开展。镇纪委将定期筛选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反映较为集中和工作进度缓慢的村和股室进行督办,由镇纪委直接约谈负责人,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二是问题导向机制。紧盯重点区域、重要股室、重点岗位,发现什么问题就查处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查办什么问题。三是工作通报机制。镇纪委定期对各村和职能股室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问题线索办理不力的通报批评;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镇纪委要选择一些典型案件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营造氛围,形成震慑。四是台账管理机制。对自查自纠和问题线索及查处情况实行台账管理。镇纪委要建立自查自纠和案件查办台账,作为上级纪委督导检查重要内容。
(三)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现的典型性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镇纪委对职能股室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有问题没有发现、没有报告、整改不到位且问题反复发生的,按
照规定对有关领导进行问责。同时,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力,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违纪违规问题,基层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遏制的,制度不完善或形同虚设、执行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六: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排查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题,着力查处一批违规违纪的基层党员干部,着力完善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确保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不断巩固、厚植党的执政之基。
二、治理对象
全镇涉农、执法、监管、公共服务股室、基层站所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行政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负责人等。
三、治理内容
紧紧围绕省、市、县纪委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坚持抓重点,带全面,重点抓好扶贫领域和民生问题,着力整治和解决以下8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挪用、贪污等问题;
(二)在扶贫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贪污受贿、弄虚作假等问题;
(三)在贫困对象的认定方面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问题;
(四)基层党员干部违规侵占和处置资金、资产、资源等问题;
(五)基层党员干部在农村危房改造、土地征收流转、低保医保、强农惠农补贴等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
(六)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或处罚群众款物,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
(七)在办理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
(八)基层行政单位以权谋私、行政不公问题,以及“小官大贪”等严重违纪问题。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建章立制、强化考核等五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可交叉进行、统筹推进。
(一)自查自纠。(1)自查摸底。镇政府相关职能股室要认真开展自查摸底,针对工作主要环节,围绕治理内容,摸清存在
的主要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承担扶贫项目、资金申报、审批的职能股室,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进行排查,收集问题线索;承担财政、民政、国土、住建、农业、水利、林业、人社、畜牧、房管、农机、卫生的职能股室对涉及的涉农惠民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自查,摸清政策落实和项目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对各村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以权谋私、执法不公等问题进行自查摸底。(2)自纠整改。对自查摸底发现的问题上报镇党政办,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抓好整改落实;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镇纪委。
(二)监督检查。(1)督促检查。镇纪委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方式,对各村和镇政府职能股室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问题台账和整改方案,对相关村和职能股室自查不细不实、敷衍塞责、自查零报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而自查发现问题较少的要进行重点督导检查。(2)全面检查。镇纪委采取走访群众、暗访检查、交叉互查、受理举报等多种方式,围绕专项整治内容开展不间断、多批次、拉网式的监督检查。
(三)案件查办。(1)受理群众举报。镇纪委要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向社会公开举报方式,充分利用党风政风监督举报平台,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同时,督促相关职能股室将涉及本股室的涉农惠民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公示,接
受群众监督。(2)查办典型案件。镇纪委要把查处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镇纪委的重点工作,作为执纪审查的重中之重;对群众反映强烈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要彻底严查严办;紧盯“农村村组、基层股室、扶贫领域、民生行业”,下功夫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基层干部贪腐典型案件。镇纪委要聚焦主业主责,持续保持遏制基层腐败的高压态势。(3)突出查办重点。把上级纪委督办、转办、转送、转交问题线索以及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作为案件查办的重点,优先安排部署,优先调查核实。
(四)建章立制。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如何根治,基层权力如何运行,农村监督“最后一公里”如何畅通等问题,研究治本之策,注重“两个结合”,给基层权力“立规矩”。一是把专项整治与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相结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普遍性、机制制度层面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股室提出意见建议,督促相关股室完善机制制度。二是把专项整治与创新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新模式相结合。镇纪委将选取基层党风政风建设开展效果较好的行政村创建新型示范点,推行“厘清乡村权力清单、运用简约版‘两议两公开’”等方式,探索乡村治理新体系,通过监督微权力、治理微腐败,实现微治理,进而形成“权力清单化、用权程序化、监
权科学化”的乡村治理模式,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强化考核。镇纪委将对各村和相关职能股室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定期进行检查、通报,对连续排名靠后的,将约谈各村和职能股室负责人,并将结果纳入年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本单位本股室发生的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敢抓敢管敢查处,切实把压力传导到行政村、责任落实到基层,坚决杜绝“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现象。镇纪委要把查处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层层抓好工作落实,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蔓延势头。
(二)强化工作措施。建立五项机制:一是重点督办机制。选取重点村和单位进行重点督办,通过抓重点,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开展。镇纪委将定期筛选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反映较为集中和工作进度缓慢的村和股室进行督办,由镇纪委直接约谈负责人,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二是问题导向机制。紧盯重点区域、重要股室、重点岗位,发现什么问题就查处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
查办什么问题。三是工作通报机制。镇纪委定期对各村和职能股室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问题线索办理不力的通报批评;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镇纪委要选择一些典型案件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营造氛围,形成震慑。四是台账管理机制。对自查自纠和问题线索及查处情况实行台账管理。镇纪委要建立自查自纠和案件查办台账,作为上级纪委督导检查重要内容。
(三)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现的典型性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镇纪委对职能股室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有问题没有发现、没有报告、整改不到位且问题反复发生的,按照规定对有关领导进行问责。同时,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力,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违纪违规问题,基层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遏制的,制度不完善或形同虚设、执行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村、各股室要结合实际,深入贯彻本方案要求,狠抓工作落实。贯彻落实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镇纪委联系。
篇七: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县“听党话、顺民意、懂规矩、守底线、敢担当、促开展〞的从严管党治党工作主线,为着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稳固党的执政根基。根据省、市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场推进会精神及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催促基层党组织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严字当头、抓早抓小、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那么,集中利用三个月时间,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群众获得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健全防范基层“微腐败〞的长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厚植党的执政根底,让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打造成昆高速大驿站,打造旅游新兴地,建设成都平原全面小康先行区〞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和关键点,从干部队伍、重点领域、组织建设等方面着手,动真逗硬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教育引导与纪律约束并重、深挖细查与跟踪督办并举、制度建设与常态长效并进。
〔一〕强化干部思想教育。紧紧盯住与群众接触最多、利益关联度最大的基层干部、基层执法部门和窗口效劳单位人员,加强教育引导,强化纪律约束。
二、紧盯三个关键,解决突出问题
一、锁定一个目标,树牢为民宗旨
2.加强教育培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组织参加“让阳光照亮心田〞系列讲座,开展县级机关、乡〔镇〕和村〔社区〕党员干部专题培训,解决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不牢、为民效劳能力不强等问题。
3.开展大讨论活动。紧扣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聚焦开展振兴、脱贫攻坚、打造成昆高速大驿站、打造旅游新兴地、建设成都平原全面小康先行区目标,深入开展“开展振兴为了谁,开展振兴依靠谁〞“抓落实之我见,抓落实之我干〞两个大讨论活动,解决固步自封、小进即满、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不高、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
1.开展警示教育。在基层干部、基层执法部门和窗口效劳单位人员中开展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解决法治意识不强、纪律意识淡薄等问题。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二〕强化重点领域整治。紧紧盯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起新一轮攻势,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维护群众切身权益。
1.开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拳整治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方针走偏走样、弄虚作假,对待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领导重要批示不力、推诿拖沓,承办事项久拖不决、决而不行、行而无果,做外表文章,摆花架子;基层干部不认真研究群众诉求,不主动化解矛盾,能推就推、能拖就拖,遇到问题绕弯走,以及优亲厚友、与民争利、横行乡里、欺压群众等突出问题。
2.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拳整治农村集体收入不及时足额入账,公款私存、坐收坐支、虚报冒领、白条入库、接待费入账、贪污集体资金;私下低价处置、违规出租村集体资产;村集体土地、山林、水面承包费不入账,违法出售集体建设用地。严肃纠正和查处村〔居〕务公开中该公开事项未公开、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全、公开时限不够、公开内容不清楚甚至假公开、乱公开、搞暗箱操作,侵害群众知情权等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
3.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拳整治扶贫领域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资金;扶贫工程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雁过拔毛;脱贫攻坚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和参与扶贫等涉农工程建设问题。
1.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围绕解决扶贫工程资金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居〕务公开、干部作风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修订完善和研究制定一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三〕健全长效制度机制。紧紧盯住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关键对象和关键环节,清理完善基层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常态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4.开展环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纠正和查处违法排污、省环保督查组反响问题整改不到位、群众投诉办理不及时等问题。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牵头单位:县扶贫移民局、县纪委监察局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下大力气整顿软弱松散基层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实施“磁铁工程〞,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吸引力、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行村〔社区〕后备干部储藏方案,大力培养选拔村〔社区〕后备干部。配齐配强村〔社区〕“第一书记〞。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健全完善科学的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和基层民主治理体系,加大绩效考核奖惩力度。
3.弘扬社会新风正气。以“四好村〞创立为载体,加强家风、村风、乡风建设,完善村规民约、文明公约等相关制度。注重发挥党员、乡贤等农村关键人物的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感恩奋进活动,激发内生动力。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
〔一〕蹲点调研一批滞后乡村。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广泛收集梳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台账,分层分类限时解决。县纪委要对信访举报量大、重复访越级访较多、群众满意度低的乡〔镇〕实地蹲点调研,分析解剖原因,压实基层党委、纪委责任。
〔二〕追踪问效一批群众诉求。开展“群众诉求追踪问效〞活动,选择一批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催促主责部门履职尽责。纪检监察组织要对解决群众诉求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和主责部门,及时约谈提醒、严肃追责问责。
〔三〕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县纪委和县委群工局要下沉一级,筛选一批实名举报、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委群工局、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整治成效。
三、实施六个一批行动,确保整治成效
重复举报、指向具体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通过交办、督办等方式,进行集中查办,做到严查快结不放纵,确保查处到位、问责到位。
〔四〕抽查评议一批查否线索。县纪委要抽查一批乡〔镇〕纪委查否的问题线索,对处置方式、办理流程、核查取证、案件审理等环节进行集体评议,着力解决基层“化案放水〞问题。
〔五〕“一案双查〞一批失责干部。筛查确定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以及存在问题不报告、不查处或查处不力的县级部门和乡〔镇〕,启动“一案双查〞,严格问责追责。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各乡〔镇〕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政法委
〔六〕通报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县纪委每月通报一批典型案件、问责案件。对今年查处的、违纪行为发生在2021年1月1日后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二〕问题整治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对梳理掌握的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问题,以及专项整治行动中新发现的问题,逐个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台账,集中进行整改和查处。
〔三〕稳固提升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总结梳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一〕安排部署阶段〔6月25日至6月30日〕。各乡〔镇〕、县级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从2021年6月起,利用3个月左右时间,分安排部署、问题整治、稳固提升三个阶段,集中开展专项行动。
四、时间安排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迅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找准职责定位,建立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联系点,加强催促指导,坚持以点带面,推开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县级牵头单位于7月5日前向县纪委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9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和专项整治中形成的制度成果。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以下四项机制:一是重点督办机制。县纪委要对各乡镇、部门收集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对查处不力、整改不到位的严肃问责。二是定期研判机制。各工作组每半月召开一次碰头会,梳理工作数据,总结工作成效,安排下一步工作,形成工作组会议纪要;领导小组每半月召开一次联席会,听取各工作组工作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分析研判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对策措施,形成领导小组会议纪要。三是台账管理机制。对问题线索和查处情况实行台账管理,各乡〔镇〕纪委和各部门纪检组对问题线索要严格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和予以了结四种方式办理,建立案件查办台账。各乡镇、牵头单位于2021年7月15日前将收集的问题台账〔附件2〕报县纪委,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向县纪委移送。四是汇总报告机制。整治工作期间,各乡〔镇〕、县级牵头单位每月20日前报送?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统计表?〔附件3〕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表?〔附件4〕。
〔三〕加强宣传引导。县委宣传部要制定专项行动宣传方案。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播送等媒体,采取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加大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既宣传政策精神,也宣传工作成效,既报道正面事迹,也曝光反面典型。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在农村院坝、社区广场,召开清退违纪款物现场会,进一步扩大知晓度和影响力。
〔四〕统筹协调推进。将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与巡察、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理顺工作关系,发挥协调优势,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经常开展检查,确保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五、工作要求
政纪、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我县全面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五〕强化考核问责。县委、县政府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作为各乡〔镇〕党委、部门党组〔党委〕年终党建工作述职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鼓励;对履职不到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力,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违纪违规问题,基层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遏制,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问题突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较低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篇八: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排查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题,着力查处一批违规违纪的基层党员干部,着力完善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确保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不断巩固、厚植党的执政之基。
二、治理对象
全镇涉农、执法、监管、公共服务股室、基层站所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行政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负责人等。
三、治理内容
紧紧围绕省、市、县纪委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坚持抓重点,带全面,重点抓好扶贫领域和民生问题,着力整治和解决以下8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挪用、贪污等问题;
(二)在扶贫项目申报、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贪污受贿、弄虚作假等问题;
(三)在贫困对象的认定方面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问题;
(四)基层党员干部违规侵占和处置资金、资产、资源等问题;
(五)基层党员干部在农村危房改造、土地征收流转、低保医保、强农惠农补贴等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
(六)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或处罚群众款物,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
(七)在办理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
(八)基层行政单位以权谋私、行政不公问题,以及“小官大贪”等严重违纪问题。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建章立制、强化考核等五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可交叉进行、统筹推进。
(一)自查自纠。(1)自查摸底。镇政府相关职能股室要认真开展自查摸底,针对工作主要环节,围绕治理内容,摸清存在
的主要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承担扶贫项目、资金申报、审批的职能股室,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进行排查,收集问题线索;承担财政、民政、国土、住建、农业、水利、林业、人社、畜牧、房管、农机、卫生的职能股室对涉及的涉农惠民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自查,摸清政策落实和项目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对各村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以权谋私、执法不公等问题进行自查摸底。(2)自纠整改。对自查摸底发现的问题上报镇党政办,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抓好整改落实;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镇纪委。
(二)监督检查。(1)督促检查。镇纪委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方式,对各村和镇政府职能股室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问题台账和整改方案,对相关村和职能股室自查不细不实、敷衍塞责、自查零报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而自查发现问题较少的要进行重点督导检查。(2)全面检查。镇纪委采取走访群众、暗访检查、交叉互查、受理举报等多种方式,围绕专项整治内容开展不间断、多批次、拉网式的监督检查。
(三)案件查办。(1)受理群众举报。镇纪委要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向社会公开举报方式,充分利用党风政风监督举报平台,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同时,督促相关职能股室将涉及本股室的涉农惠民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公示,接
受群众监督。(2)查办典型案件。镇纪委要把查处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镇纪委的重点工作,作为执纪审查的重中之重;对群众反映强烈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要彻底严查严办;紧盯“农村村组、基层股室、扶贫领域、民生行业”,下功夫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基层干部贪腐典型案件。镇纪委要聚焦主业主责,持续保持遏制基层腐败的高压态势。(3)突出查办重点。把上级纪委督办、转办、转送、转交问题线索以及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作为案件查办的重点,优先安排部署,优先调查核实。
(四)建章立制。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如何根治,基层权力如何运行,农村监督“最后一公里”如何畅通等问题,研究治本之策,注重“两个结合”,给基层权力“立规矩”。一是把专项整治与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相结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普遍性、机制制度层面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股室提出意见建议,督促相关股室完善机制制度。二是把专项整治与创新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新模式相结合。镇纪委将选取基层党风政风建设开展效果较好的行政村创建新型示范点,推行“厘清乡村权力清单、运用简约版‘两议两公开’”等方式,探索乡村治理新体系,通过监督微权力、治理微腐败,实现微治理,进而形成“权力清单化、用权程序化、监
权科学化”的乡村治理模式,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强化考核。镇纪委将对各村和相关职能股室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定期进行检查、通报,对连续排名靠后的,将约谈各村和职能股室负责人,并将结果纳入年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本单位本股室发生的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敢抓敢管敢查处,切实把压力传导到行政村、责任落实到基层,坚决杜绝“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现象。镇纪委要把查处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层层抓好工作落实,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蔓延势头。
(二)强化工作措施。建立五项机制:一是重点督办机制。选取重点村和单位进行重点督办,通过抓重点,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开展。镇纪委将定期筛选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反映较为集中和工作进度缓慢的村和股室进行督办,由镇纪委直接约谈负责人,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二是问题导向机制。紧盯重点区域、重要股室、重点岗位,发现什么问题就查处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
查办什么问题。三是工作通报机制。镇纪委定期对各村和职能股室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问题线索办理不力的通报批评;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镇纪委要选择一些典型案件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营造氛围,形成震慑。四是台账管理机制。对自查自纠和问题线索及查处情况实行台账管理。镇纪委要建立自查自纠和案件查办台账,作为上级纪委督导检查重要内容。
(三)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现的典型性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镇纪委对职能股室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有问题没有发现、没有报告、整改不到位且问题反复发生的,按照规定对有关领导进行问责。同时,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力,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违纪违规问题,基层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遏制的,制度不完善或形同虚设、执行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村、各股室要结合实际,深入贯彻本方案要求,狠抓工作落实。贯彻落实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镇纪委联系。
篇九: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
好近期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的通知》以及
**市**《关
于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
确保专项整治有序开展、取得成效,结合我
**实际制定本实
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市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
题会议精神,按照
**“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专项整治服务窗口形式主义、服务不到位、效率低下,工作
人员纪律松散、吃拿卡要、违规违纪违法等腐败问题”要求,使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充分认识群众身
边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坚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主抓
手,以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为目标,集中开展整治工作,使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的作风进一步转变,管理措施更加规范
有效,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领导小组
成立“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专项整治小组
组长:
**副组长:
**
tfr曰?********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体干部职工
(二)重点问题:
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重点整治以下四个问题:
1.学习教育方面的问题。
以忙于事务工作为由,放松对
自我的要求,不主动学习政策法规,不精心研究业务知识,不自觉执行制度规范,不能高质量完成工作等问题。
2.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
大厅窗口服务形式主义、“推拖
绕”、效率低下,宣传解释不到位,告知事项不全;工作人员
纪律松散、离岗脱岗、吃拿卡要;招标、评标环节违规违纪
违法等问题。
3.制度机制方面的问题。
对制度的理解不深入、具体事
项的界定不清晰,出台制度内容的操作性不高,对制度执行
的力度不够,对制度落实的监督不强等问题。
4.风险防控方面的问题。
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开展专项
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认识,只抓业务不重服务,工作流于
形式,没有认真按照规定执行等问题。
四、方法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通过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学习讨
论文件要求,加强思想教育和宣传引导,使广大干部职工充
分认识到开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切实增
强开展专项整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教育学习。充分利用工作以外的碎片化时间
及微信群等方式,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教育学习,学文
件精神、学法律法规。
(三)开展自查自纠。
党支部履行责任,发挥功能;中
心各科室负责人要自觉践行忠诚干事、干净担当,主动开展
自查自纠,及时
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
精心组织推动。
明确职责范围,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管责任,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把专项整治工作
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将整治任务长效落实。组长亲自谋
划,副组长积极组织,成员亲自推动,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取
得成效。
(二)
加强督导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要对责任落实、自查自纠、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特别是对重点领
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督导检查。把落实专项整
治情况作为年度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
篇十: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深入整治教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纠治教师师德失范问题专项工作方案(详细版)目录学校深入整治教育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纠治教师师德失范问题专项工作方案(详细版).................................1一、总体要求..............................................................................2二、整治问题..............................................................................2三、工作措施..............................................................................3(一)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3(二)开展师德专题警示教育............................................4(三)开展师德专题学习教育............................................4(四)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5四、进度安排..............................................................................6五、组织保障..............................................................................为进一步净化和维护学校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市委《关于深化基层党风政风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的意见》和市教育局《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党风政风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校进一步深化党风政风,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以自查自纠、认错改错为先导,以严肃查处、强化问责为保障,以营造我校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目标,集中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通过集中治理使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明显遏制,各党支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明显加强,转型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广大师生对正风反腐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为我校加快转型发展、本科评估工作提供坚强有力保障。二、整治问题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群众反应强烈、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教师师德失范行为。1、在师德师风方面:重点整治学术造假、利用教学便利向学生兜售自编教材,在入党、评优评先、“奖助贷”、期末考试、节假日、生日婚庆等过程中暗示学生送礼、收受学生礼金、参与学生毕业“谢师宴”、有偿推荐毕业生就业以及违反教育部“红七条”其他方面等问题。2、在依法治校方面:重点治理党务、政务不公开,重大财务开支、经费使用、奖惩事项、学生入党、奖助学金、招投标不透明,不走正常手续,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学校利益,虚列支出、虚开发票套取资金,将学校资产私下出租出借,私设“小金库”等问题。3、在工作纪律方面:重点整治长期脱岗、上班网购推销、迟到早退、服务意识低下,“门难进、脸难看”等问题。4、在正风肃纪方面:重点整治领导干部“为官不为”,教师“为师不为”,以及党员干部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等问题。三、工作措施(一)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1.建立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举报平台,公布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工作联系电话,及时受理群众对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投诉、举报。2.严肃查处师德违规问题。对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正面规范和负面清单,梳理各类师德违规问题线索严
肃进行查处。对教师的失德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究。3.开展师德失范行为查处情况监督检查。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畅通师德举报渠道、查处师德违规问题、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结果纳入行风评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管理职责,严肃追究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开展师德专题警示教育1.组织召开师德警示教育大会,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网站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广大教师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2.利用微博、公众号、网站等平台对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师德失范行为查处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建立健全师德违规通报制度。(三)开展师德专题学习教育1.通过组织师德论坛、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激励广大教师以赤诚之心、奉献之心、仁爱之心投身教育事业。
2.结合建党百年系列庆祝活动,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线,在教师队伍中强化“四史”学习教育。充分挖掘红色资源开展现场教学,传承红色基因,充分激发教师学习内生动力,做到不忘历史、不忘初心,知史爱党、知史爱国。3.持续开展师德优秀典型先进事迹宣传学习。组织教师深入学习“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等先进事迹,用身边的榜样传递师德的力量,引领广大教师深刻学习领会先进典型的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强化师德教育内涵、践行师德行为规范。4.组织教师深入学习《准则》,引导教师学习践行新时代师德规范。结合省教育厅和《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等文件,组织专业力量在全体教师中开展《准则》的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准则》内容,做到全员全覆盖、应知应会、必会必做。(四)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1.继续做好师德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凝聚师德正能量,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厚植爱国情怀,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增强广大教师“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开展2023最美教师宣传推介活动。通过深入寻找、发掘本地、本校有代表性的、高素质的“最美教师”,展示基层教育工作者为党为国无私奉献、甘为人梯的风采,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促进形成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四、进度安排1.全面自查(8月)。各基层党委按照方案开展动员部署,明确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工作台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检查梳理。2.集中整治(8月至10月)。各基层党委在纪委的组织下,对梳理出来的问题线索、群众举报的师德失范问题线索等进行查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严重的依法撤销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对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3.督促检查(8月至11月)。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将结合师德专题教育工作部署,对师德失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同步进行督促检查。4.总结验收(11月至12月)。各基层党委于11月15日前提交师德失范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包括已采取的主要措施、成果、已解决的问题等,重点突出整治效果(要求做出定量
和定性评估)、建立的长效机制、查处的典型案例、工作特色亮点等。五、组织保障1.强化组织领导。各基层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障,以强烈的责任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2.强化协调配合。要加强与宣传部门协调联系,强化优秀教师选树活动,维护教师职业尊严,着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氛围。加强与公安部门协调联系,强化对教师师德失范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与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协调联系,强化对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给予处分,严肃事业单位纪律。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履职,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3.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精准开展整治。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每项问题倒排工期,动态清零。各基层党委均要畅通信访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受理办理,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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