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1、为加强广告制作管理,理顺制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于电石一公司。3、广告制作范围(1)在广告公司经营范围内的袖标、胸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5篇,供大家参考。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篇1
一、总则
1、为加强广告制作管理,理顺制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于电石一公司。
3、广告制作范围
(1)在广告公司经营范围内的袖标、胸卡、标签、桌签、门牌、条幅、喷漆、喷字、警示牌、标识牌、路灯牌、彩带、彩旗、海报、流程图、操作规程、换宣传栏玻璃、文化牌、白板及各类牌匾。
(2)不在合同范围内规定的其他广告制作需要请示综合部长进行重新议价。
4、责任人职责
(1)经办人:提供广告的用途、名称、材质、数量、规格,负责《申请单》的填写、传递、与广告公司对接、广告验收、发放事宜;
(2)综合部企管员:提供合同价等基本信息,审核《申请单》内容,比照合同价进行核实,负责《申请单》台账汇总及单据留存;
(3)费用承担部门负责人:把关广告制作必要性、数量、材质;
(4)公司总经理:整体把关、审核公司广告制作。
二、广告制作流程
(一)制作申请
1、由申请经办人填写《鄂尔多斯化工事业部制作广告牌申请单》,将单据上的`制作部门、制作日期、广告名称、数量、单位、用途、材质、合同价填写完毕。
2、《申请单》必须按照合同价格填写,如合同中未进行规定的,需申请人、广告公司、综合部三方提前议价并填写《议价单》;需预付款或广告金额超过1万元的需重新签订合同。
3、广告制作部门经办人持《申请单》至综合部企管员处审核价格签字,再由费用承担部门负责人处审核签字,持签过字的《申请单》报综合部长、公司总经理审批签字后,将原件交至综合部企管员处,由综合部企管员比照合同价审核,审核无误后盖章,并复印留存一份《申请单》。
(二)广告制作
1、《申请单》签字完毕交企管员审核,企管员统一汇总《申请单》原件后交广告公司,广告公司依据《申请单》制作广告。
2、申请经办人直接对接广告公司,并自行协调制作内容、质量要求、完成时间等。
3、广告制作必须由招标广告公司制作,如因广告公司无制作条件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在其他单位制作的,需出具书面请示报综合部长同意。
(三)广告验收与结账
1、广告公司按照要求进行广告制作,申请部门及费用承担部门对制作完成的广告做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允许接收。
2、广告公司在工作完成后需开具广告《制作明细表》、《材料验收单》及发票,并于结账时交企管员核对。
3、企管员需审核《制作明细表》是否符合《申请单》要求、是否重复报销、价格是否符合合同价等,必要时与其他广告公司进行比价。
4、企管员对第3条确认无误后,将广告公司提供的《申请单》、《制作明细表》、《材料验收单》交至费用专员处,由费用专员办理费用报销;广告公司及其他人提供给费用专员的单据不予报销。
5、广告公司的《制作明细表》需提供广告制作时间、规格、材质、数量、单价、金额小计、总额、交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公章;《材料验收单》需提供广告申请制作的时间、材料、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使用年限。
三、广告使用及日常维护
1、广告制作完成后,由申请部门自行联系广告公司进行张贴、安装。
2、申请部门负责广告的日常维护,发现损坏的,需尽快修理,如因广告公司质量导致损坏的,要求广告公司免费修理。
3、如制作回来的广告未经使用而人为性报废的,对申请部门负责人、经办人进行广告总费用50%的考核。
四、考核办法
1、未提前填写《申请单》而私自联系广告公司制作广告的,考核经办人500元/次,广告费用不予报销。
2、广告不合格的不予接收,凡接收后不能正常使用的,考核验收人员200元/次,按不合格广告牌制作费用的50%对验收人员进行考核。
3、手续、验收等存在造假现象的,考核经办人1000元/次。广告公司造假的,申请与其解除合同关系并在合同款中扣除1万元。
4、企管员需准确核对广告制作数量、内容、材质、价格等信息,如因核对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考核企管员200元/次,并承担经济损失的50%。
5、企管员要及时汇总广告申请并更新台账,并在每月底公布各部门广告费用,未更新或公示的,考核企管员100元/次。
6、各部门未与费用承担部门协商妥当,自行制作广告的,年底进行广告费用结算时,由本部门全额承担广告制作费用。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篇2
为规范广告管理,提高广告水平,塑造公司良好企业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广告是指公司通过电视、电台、报刊、户外广告媒体、宣传品、展会、intel网等媒体发布的企业形象广告、营销类广告。
二、营销部是企业对外广告宣传的执行部门,其职责为:
1、编制公司年度广告计划,包括企业形象宣传与项目的宣传。
2、负责公司整体vis手册的制定和完善。
3、负责策划宣传样本、电视宣传片、户外广告、平面设计、展台设计等重要宣传资料。
4、建立与媒体公共关系。
5、负责策划大型对外宣传推广活动。
三、发布广告必须依照公司vis手册的统一标准,规范使用标识。
四、广告费支出应在公司年度广告预算之内,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方可使用,广告费应在预定范围内支出,如超出限定必须提前报告公司。
五、本规定由营销部负责解释。
六、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篇3
1、工作时间
1、1每周工作日:实行五天制;
1、2工作时间:am:9:00—12:30,pm:13:30—6:00
1、3每月出勤22天为全勤;
2、考勤规定
2、1设定打卡制,并每天进行严格的考勤打卡,每天上午上班各打卡一次。
2、2必须遵守签到规则,严禁迟到早退不签到或代人签到。
2、3早9:00打卡完毕,没有打卡或找人打卡以旷工论处;
2、4每月xxx日行政部汇总上月考勤,一式两份,原件存入考勤档案,复印件留存财务部;
2、5因工作原因或临时事故未及时打卡,经直接领导证明,最晚于次日补签,否则做旷工论处;
2、6每月统计考勤时,对任何空白考勤不予补签。
3、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现象,依下列规定处分:
3、1迟到、早退
3、1、1员工均须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5分钟内到班者每月给予三次机会,第四次按迟到论处;工作时间开始后5分钟到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超15分钟后到班者,按旷工半日论处;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直接领导证明者除外。
3、1、2工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1、3无故提前15分钟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处,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直接领导证明者除外;
3、1、4迟到、早退一次普通员工罚款xxx元,主管级以上罚款xxx元,从被罚款者当月的工资中扣除;
3、2旷工
3、2、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3、2、2未来公司上班,却委托他人打卡,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3、2、3旷工1日扣2倍基本工资;
3、2、4无故连续旷工3日(含)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6日者,罚旷工天数3倍基本工资。
3、2、5无故连续旷工超3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超6日者,按自动离职论处。
4、打卡人员:除总经理以外的全体员工;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篇4
为保证公司员工知法、懂法、守法经营,维护本公司的切身利益,保证本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进行正常的经济活动,保证向社会提供有用的,优秀的广告,对社会和广大消费者负责,使公司沿着健康的法制轨道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强自身管理,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广告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订立本制度。
一、法规学习制度
1、员工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广告法》精神。
2、广告业务审查人员必须熟记《广告法》中规定的有关条款。
3、各部门应结合本部业务情况,定期组织学习、讨论有关广告法规政策,以规范本部职工工作,并促进员工守法经营。
4、对于国家颁布的有关广告法规政策,公司领导应及时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领会,让员工及时了解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精神,以保证公司合法经营的方向。
二、广告业务档案制度
1、广告业务档案应分类保存。
2、广告业务档案的内容健全,包括以下内容:
①广告客户执照复印件
②广告合同
③广告登记人员登记的材料
④广告的审查意见及复审意见
⑤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有关证明文件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⑦广告样式
⑧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后的信息反馈情况等
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批意见
3、以户为单位建档,要求一户一个档案,承揽一个广告客户有几个内容不同的广告也建立一个档案,如果变更广告内容的,应收取相应的证明存档。
4、广告业务档案应分类编号,编造目录,归档备查。
三、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查、复审制度
1、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公司对承接的广告业务首先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并根据广告的内容和广告客户提出的宣传要求,按照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四条规定,收取以下广告证明。
a) b) c) d)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
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进行审查的广告,应提供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文件;没有提交广告证明的,公司登记员要向广告客户索要。
2、审查。登记并收取了广告证明后,由公司广告审查人员进行审查。根据《广告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广告审查人员要把广告内容、广告证明和广告管理法规进行对照和全面审查。
广告审查的内容:
a)审查广告客户的主体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符合《广告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广告客户是否是真实合法的组织。
b)审查广告是否真实。依据《广告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应注意审查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广告的语言文字要真实,画面表现也要真实,广告构思符合客观事实。注意广告中有无虚构或隐瞒事实真相,夸大宣传。广告内容不能使消费者产生误解,以致误导消费。
审查广告的合法性,注意广告内容和广告表现形式是否合法。审查广告中有无广告管理法规规定禁止出现的内容。
审查承揽的广告是否是规定禁止使用的媒介,是否违反《广告法》中第十八条规定。
审查广告是否违反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在审查时,有疑问的,审查员应主动向广告监督部门征求意见,了解有在规定。审查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交复查人员进行复查。
3、复审。广告负责人或广告复审人员对广告和广告证明进行复查,确认手续齐全的,由负责人签字,并指定专人负责,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广告的审批手续后,方可投入制作。确认手续不全的交由审查人员通知广告客户补充提交证明或不予承接。
四、广告合同管理制度
一、承接。公司对外承接业务,须由专门的业务人员负责进行谈判,并根据双方当事人初步达成的协议,草拟合同的条款。
二、初审。拟定合同条款后,由公司的合同专管员或相关人员查验有关证明材料,核实合同的内容,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全面的审查。合同内容审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2、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明确。包括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应把合同的条款尽可能体现详细,以避免合同履行中产生误解,甚至上当受骗。
3、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同条款是否存在违反《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是否为无效、可撤消的合同。对有疑问的,可主动向合同监管部门咨询,了解有关规定。
三、复审。对于合同金额较大或涉及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须经公司的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同时可主动提交有关部门进行鉴证或公证,一般合同无须复审。
四、签订。审查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交总经理或分管经理核准,签署并盖章后,合同生效。
五、归档。合同的档案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执行。档案专管员的职责。
1、按合同的内容将档案分类保存,不得丢失。
2、一份合同一个档案。每份档案的材料包括:合同原件、前期合同的草拟、谈判过程问题的变化及其它一些有效的证据如电报、传真件等凡涉及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的变更、履行情况等有关材料都要归档。
3、建立台帐。合同档案应分类编号,编制目录,归档备查。
4、跟踪监督。对合同的履行过程进行跟踪,起到相互监督、制约的作用。
本制度一经公布实施,公司的业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时都要严格遵照执行,任何公司人员违反本制度,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进行任意操作的,公司对此一律不负责任。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篇5
第一章总则
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
第二章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律解职。
第二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条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养荣誉感。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
第七条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条员工对职务或公事建议或请示,应循级而上,非有紧急或特殊事件不得跃级呈报。
第九条部门经理应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员工人格,亲切诱导,以身作则,切实执行业务,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条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派职务时,若为能力所能胜任者,员工不得拒绝。第十一条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留言;
第十二条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
第十三条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困难及时汇报,做到有始有终;
第十四条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第十五条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因而发生事故者依法论处。
第十六条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者应将公司的门窗、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的电源关闭。
第十七条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十八条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十九条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
第二十条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
1.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
2.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
3.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部门知晓;
4.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
5.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第二十二条各级领导应注意下列事情:
1.深切了解公司决策及经营方针以及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2.交办部署事项,应合情合理,酌量酌时;
3.对于部署言行举止、品德、技能,应随时予以注意,纠正并重视教育训练及考核;
4.如因监督不周,以至发生渎职情事时,直接领导应负连带责任。
第三章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征募事宜,经部门经理应试合格。
第二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员可由部门经理书面(人员聘用申请书)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任用。
第三条部门经理应将核准后的新进人员资料(应征资料)及人员任用申请书一并送交人事部门依新进人员手续办理。
第四条新进人员于报道七天内,应缴交下列文件,否则不予任用。
1、身份证影本(需缴验正本);
2、个人人事资料及三个月内半身照片四张;
3、其它必备的证件。
第五条新进人员交齐上述文件并经过试用期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加入社会保险手续。
第六条经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到职起2-3个月内为考察期,考察期间薪资是以当地工资水平给予;考察期满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职员试用期为1至2个月,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期间或试用期间经考核:
1、不适用者,公司得随时无条件予以解雇,其薪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核算;但总共在本公司服务未满十五天而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薪资。
2、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
3、表现特优者,得由部门经理签报总经理核准缩短试用期限(试用期最短为十五个工作天)。
第七条试用人员的考核依据:
1.工作能力与表现——对工作熟练、谨慎及胜任度;
2.对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与策略;
3.敬业精神——对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业业、如期完成;
4.出勤记录——有无迟到、早退、旷职等记录;
5.荣誉感——是否具有团对精神及意识;
6.亲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处、坦诚真实。
第八条试用期满人员,由直属部门经理予以考核,以书面(试用期满薪资调整表),呈报总经理考核的,方为正式任用(薪资调整实施天从正式任用天算起)。
第九条有下列情事的一者,非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一概不得录用:
1.负案在身且尚在缓刑期或被褫权尚未复权者;
2.原在其它公司和机关服务时,未办离职手续、名声很差或被解职免职者。
第十条服务年资自到职天算起,停薪留职或服役期间不予计算;辞职或退休后复经任用者其原有年资不予连续计算(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外)。
第四章作息与考勤制度
第一条作息时间:
1、正常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六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本公司为单休制。
第二条周日及国家法定假日均休息,假期为带薪休假。
第三条员工上下班一律亲自打卡(签到),经总经理核准免打卡(签到)者除外。
第四条迟到(早退):
1.朝、夕会未到并未请假者给与罚款50元的处罚。
2.上班迟到15分钟之内者为迟到,迟到者给与罚款20元的处罚。
3.上班迟到15分钟至1小时之内者为迟到,迟到者给与罚款50元的处罚。
4.上班迟到1小时以上者,以旷工半天计;
5.无故迟到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6.提早下班15分钟之内者为早退。
7.提前下班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8.提前下班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9.于一个月内有迟到及早退记录者不予发放全勤奖金;
10.以上情况均会根据情况给予罚款,因处罚得来的罚款本公司一律不归为己有,匀平均补贴给所有员工。
第五条因业务,须于晚间或假天加班者,应事先呈报部门经理以便列入考核。
第六条外出洽公者,若预知会延误上、下班时间者应事先报备部门经理签字,方可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在外恰公无法于上、下班前赶回公司者,应以电话报备部门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但次日须请部门经理在出勤卡上补签确认。
第七条财务部负责每月员工出勤的统计,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五章请假制度
第一条员工确因事或因病需要请假时须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事假:
1.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天,超过者原则上不给予批准,具体视特殊情况而定;
2.全年请假不得超过二十天,每次不得超过连续五天;
3.一次请假超过十天(含)者,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4.事假为无薪给假,(以天数为计算单位)。
第三条病假:
1、凡请病假经领导签字,全年累积不得超过三十天;
2、病假连续两天以上(含)请附医师诊断证明;
第四条产假:
1.女性员工分娩前后给假五十六天(产妇产检可提前请产假或产假未休完者可转换为年假);
2.妊娩三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十天;
3.未满三个月流产者,以病假处理;
4.服务满一年以上者,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未满者减半发给。
第五条婚假:
1.婚假应提前5个工作日内申请审批,并做好假期内的工作安排。
2.婚假一般为3个工作日,符合晚婚的为7个工作日。
3.婚假只能在结婚日后的3个月内休完。
第六条公假:
1.公司派遣学习、考察、办事或特别指定任务、拜访客户者;
2.请假期间薪资照发。
第七条工伤假:
1.员工因执行职务而受伤或致病者,须申请工伤假;
2.工伤假在一年(含)的内者,基本工资照发;
第八条请假时依下列规定呈报核准:一般员工请假三天以内(含)由部门经理核准并报行政备案;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并报行政备案。
第九条凡请事假先申请,如因患病或特殊状况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请时,应先以电话向所属部门经理报备并向人事部门负责人报备,但应于假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逾期则视为旷工。
第十条凡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前后,不得请假。
第十一条事假、病假的规定天数,年度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
第十二条员工请假期间无论假别或天数,应觅妥职务代理人,来负责一切事物事宜,否则视同旷职。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事情的一者,视为旷职论,旷职一律扣薪三天以示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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