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开展元旦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通知,供大家参考。
毕节市七星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七星安委〔2017〕9 号
毕节市七星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 元旦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督查和 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 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20号)和《毕节市安委会关于加强元旦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毕安委〔2017〕13 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 2018 年元旦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企业安全排查检查,盯死看牢重点企业和“不放心”企业,切实落实全覆盖要求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元旦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组织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要在全面排查基础上,督促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和烟花爆竹、涉氨涉燃爆性粉尘场所、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建筑施工、“两客一危”、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农村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行业主管部门列出本行业重点企业、“不放心”企业,在元旦期间安排专人实行重点监管、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煤矿企业的检查,切实督促驻矿安监员和监管部门严格执行日查、周查的清单化管理制度,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日查、全面检查的清单化管理制度;对辖区 9 万吨/年煤矿停产工作开展“回头看”,确保 9万吨/年煤矿停产到位。
二、严格督查检查,严格调度、通报 (一)开展综合督查 元旦期间,区安委办要组织综合督查组深入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开展综合督查,随机抽查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至少要随机抽查 6 个乡镇街道、4 家区直部门、1 家“两客一危”企业、1 处“九小场所”、1 处建筑工地。
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将带队在元旦期间随机督查重点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第一组:
组
长:邓
涛(区安委办主任、区安监局局长)
成
员:有关监管人员 第二组:
组
长:付蔚业(区安委办副主任、区政府应急办专职副主任)
成
员:有关监管人员 第三组:
组
长:聂
焰(区安委办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有关监管人员 第四组:
组
长:蒙
映(区煤安局局长)
成
员:有关监管人员 (二)开展专项督查 1.区安监局、区工能局在元旦期间要对涉煤乡镇开展全覆盖督查,检查全区所有煤矿企业元旦安全工作。
2.区安监局要成立专项督查组,列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贸行业重点企业和“不放心”企业,在元旦期间开展巡查、检查、督查工作。
3.区高速办、区铁建办和区安监局要成立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在建工程专项督查组,在元旦期间至少抽查 2 处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在建工程。
4.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大队、区国土局、区水务局、区工能局、区农机局、区交警大队、区治安大队、区住建局、区文体广旅局也要根据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项督查组,开展各自行业的专项督查检查,对重点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
5.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深入企业检查,立即成立元旦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对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进行全面巡查、检查,确保全覆盖检查。
(三)严格调度、通报 1.各乡镇街道要调度、统计辖区内重点企业、“不放心”企业检查情况、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工作情况,并于午 每日下午 5 点前报区安委办。
2.区综合督查组、各行业专项督查组要在 每日下午 5 点前将当日开展工作情况报区安委办。
3.区安委办要在每日晚 8 点前将各乡镇街道、区综合督查组和专项督查组上报情况进行汇总 (当日未开展巡检查、专项督查和综合督查的单位或部门,需写情况说明),并向区安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区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和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进行通报。
4.元旦期间每天工作开展情况和各单位、部门值班表报区安委办邮箱存档备查。区安委办邮箱:qxgqawb@126.com,联系电话:8285611,联系人:张卿、聂小琅、尚宇玄。
4.对不按本通知要求开展工作、不及时上报开展工作情况的,区政府将约谈该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被市级督查组和区政府主要领导督查出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或部门,将约谈主要领导,并写出情况说明)。
四、严格应急值守 (一)严格值班值守。各乡镇街道和区应急、安监、公安、消防、住建、交通、国土、水务、工能、市场监管、旅游等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 24 小时值班制度,区应急办和区安委办要随机进行抽查、及时通报。
(二)严格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各乡镇街道和部门接到事故或险情报告,要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处置。较大及以上事故或重大险情,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置。
(三)各乡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物资装备的贮备和维护,加强救护队伍值班和备勤,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发挥较好作用。
五、严格事故问责 对不按本通知要求开展工作及发生事故的,区政府将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毕节市七星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 年 12 月 29 日
毕节市七星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 年 12 月 2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