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对“塘约经验”改革试点村进行考评通知,供大家参考。
关于对“塘约经验”改革试点村进行考评的通知
各乡镇、有关街道:
根据《毕节市学习践行“塘约经验”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毕节市学习践行“塘约经验”改革试点奖励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毕市塘领办〔2018〕1 号),市里将成立市级考评小组,对我区学习践行“塘约经验”改革试点村进行考评,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我区 10 个市级试点村、每个乡镇(有关街道)1 个试点村。(具体名单见附件 1)
二、考评时间 考评于 2018 年 7—9 月进行。其中:7 月 月 20 日前,完成乡级推荐、县级初评;8 月份前完成市级考评;9 月份前完成审定表彰。具体时间根据市考评小组确定。
三、考评内容 按照《中共毕节市委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践行“塘约道路”助推“大扶贫”战略的实施意见》要求,重点对“党建引领,村民自治”“村社一体,合股连营”“明晰权能,量化股份”“市场主导,分工分业”等四个方面改革内容进行考评。
(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2)
四、相关要求 1.各乡镇(有关街道)要根据试点村名单(附件 1),对照考核评分表(附件 2)收集整理试点村学习践行“塘约经验”的 典型材料 (从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成效、下步
打算等方 面拟写)
、相关照片 (要求照片清晰、附说明)
、佐证材料等资料,实事求是进行 自评打分。并于 7 月 16 日18:00 前,将典型材料、照片、佐证资料及评分表统一打包,命名为“某某乡镇(街道)学塘约考评资料”,报送至区塘约办,电子邮箱:qxgsbb@163.com,联系电话:8777389。
2.区学习借鉴“塘约经验”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乡镇(有关街道)上报的试点村情况,进行县级初评、形成初评报告,并从中优选出 2—4 个试点村,作为我区参评点进行市级考评。
3.各乡镇(有关街道)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评分,并准备好相关印证材料,以备考评小组查阅。同时要对佐证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参评资格。
附件:1.毕节市学习借鉴“塘约经验”助推“大扶贫”战略试点村名单 2.毕节市学习践行“塘约经验”试点村奖励考核 评分表
3.毕节市学习践行“塘约经验”改革试点奖励考评工作方案(毕市塘领办〔2018〕1 号)
七星关区学习借鉴“塘约经验”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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