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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合同版13篇

时间:2023-08-23 19:20:04

工程设计合同版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设计合同版13篇,供大家参考。

工程设计合同版13篇

工程设计合同版篇1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____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四、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五、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六、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七、其它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订

工程设计合同版篇2

  工程名称: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都匀市银河之都A、C栋人行天桥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计规模:约 74 ㎡

  二、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通过主管部门审 核批准的该项目设计图肆套,电子文档壹份。

  三、设计费用期限及交付进度:

  1、设计费用为一万元(壹万元整)人民币包干;设计期限为签订合同后十天内。

  2、设计人按要求提供经审查合格的图纸后,三日之内发包人认可,发包人认可后三日内支付60%设计费给设计人,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支付给设计人。

  四、双方责任:

  1、发包人协调设计人与该项目总设计单位的对接工作。

  2、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 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范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4、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5、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将根据损失的程度,设计人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6、设计人必须派专人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

  7、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肆份,设计人两份。

  发包人: 签 字(盖章):

  设计人: 签 字(盖章):

  年月日:

工程设计合同版篇3

  委托方(甲方):

  地址:

  设计方(乙方):

  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承接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设计,为明确双方的职责,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设计依据

  1、甲方的委托书以及设计中标文件;

  2、甲方提交的其他设计前基础资料。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规模:

  3、设计内容:

  4、设计标准:

  三、设计费

  1、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计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四、设计费支付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甲方须支付_____________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2、乙方提交设计文件后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__%。

  3、乙方完成本设计时,甲方应在确认后付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4、双方委托建设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五、甲方责任

  1、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不得延迟,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因提交的资料错误,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3、在未签订合同前甲方已同意,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甲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4、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期提交设计,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乙方确定该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3、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4、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改甲方造成损失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________%。

  5、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定金。

  七、保密条款

  合同双方均应保护本工程所涉及资料的安全性,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进行其他商业使用。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八、纠纷解决

  本设计合同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本工程项目中,乙方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

  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设计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并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设计合同版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签约代表人:_________ 签约代表人:_________

  合同联系人:_________ 合同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万元,建设地点在。

  第二条 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年月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

  甲方在年月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

  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

  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 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年月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

  年月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年月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

  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

  年月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五条 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第六条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

  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第七条 识产权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甲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书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2.乙方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乙方,甲方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乙方在工程设计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因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4.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不损害对方利益和保密约定的前提下,在自己宣传用的印刷品或其他出版物上,或申报奖项时等情形下公布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

  5.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应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第八条 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十条的约定处理。

  2.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证明。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

  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设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同解除

  1.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工程设计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经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修改后仍不能满足国家现行规定要求或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设计质量要求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经乙方催告后,在天内仍未支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天;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

  (6)因本工程项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3.任何一方因故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对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应取得一致意见并形成书面协议。

  4.合同解除后,甲方除应在约定期限内向乙方支付已完工作的设计费外,应当向乙方支付由于非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导致乙方增加的设计费用,违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 议解决

  1.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3.争议评审

  当事人是否同意将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合同当事人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以及评审规则,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合同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三名争议评审员,组成争议评审小组。

  合同当事人应当自争议发生后天内共同选定争议评审员。

  双方约定选定三名争议评审员,其中各自选定一名,第三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由合同当事人委托已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或由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第三名首席争议评审员。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和乙方各承担一半。

  (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合同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技术标准、行业惯例等,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天内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3)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

  争议评审小组作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接受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或不履行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双方可选择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

  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若上述争议解决方法均无法达成共识,则合同当事人约定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6.法律适用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第十一条 知与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意向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后第日视为送达。

  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日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 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三条 同的解释

  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2.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四条 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内空白区域内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效力相同。

  3.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设计合同版篇5

  委托方(甲方):_______承接方(乙方):_______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项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乙方设计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设计完成后,需经甲方书面确认,方可认为成果交付,如未得到甲方书面确认的,均不视为成果交付。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交付的资料

  第四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成果

  第五条设计费用及支付方法

  1、甲方应支付本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2、支付方法为:

  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本合同总价的20%首付款,即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乙方在完成本项目设计并得到甲方书面签字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本合同80%的尾款,即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2、乙方责任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金额相等。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百分之一。

  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解决,双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自年月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

工程设计合同版篇6

  委托方:

  承接方:

  签订日期: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及标准:

  第三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

  第五条 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    元(取费计算标准详见表)。

  设计费的支付方法为:

  5.1 本合同生效后   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   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5.2 乙方提交    设计文件后  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计  元。

  5.3 乙方提交全部设计文件后  天内,甲方付清其余的设计费,计  元。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6.1.3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6.1.4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6.1.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6.1.6 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

  6.1.7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6.2 乙方责任:

  6.2.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

  6.2.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金额相等;

  6.2.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2.4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6.2.5 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现场施工服务、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   元咨询服务费;

  6.2.6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第七条 其他

  7.1 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7.2 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7.3 本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甲方需要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7.4 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7.5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7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7.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9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

  7.10 本合同双方签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委托方单位名称:           承接方单位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电传:                电传: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审查意见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审查号:               审查号:

  审查日期:              审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设计合同版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3 《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1.4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5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2.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设计指标

  建设用地面积建筑总面积规定建筑面积建筑高度或层数建筑覆盖率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文件编号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1用地方案图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_____%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_____%定金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1.2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3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5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6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1设计人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有关工程强制性标准,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技术经济指标符合《__________市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规定》,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己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l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_%.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或其派出机构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设计合同版篇8

  建设单位:____(甲方);

  设计单位:____(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主委托乙方承担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报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 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 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

  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 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和需要模型费, 另行收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时,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五条 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 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 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第六条 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第七条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计委、建委、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代表人:____             代表人:____

  联系人:____             联系人:____

  通讯处:____             通讯处:____

  电话或电报:____           电话或电报:____

  开户银行: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帐号: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工程设计合同版篇9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市城乡规划委员会 制定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填写合同须知

  一、凡在北京地区承担建设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统一使用本合同;

  二、填写本合同时,必须使用正楷,字迹工整清晰,填写内容准确齐全;

  三、本合同中的附件3"委托设计项目表",由设计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列表填写,附于合同后,双方加盖合同章和骑缝章;

  四、本合同不适用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设计项目;

  五、本合同由XX市勘察设计管理处统一单位编号;

  六、本合同由XX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定,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任何单位不得自行翻印。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以及XX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设计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任务批准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件1);

  XX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____________(见附件2);

  本工程的设计阶段、内容、规模、工程投资(见附件3)。

  第二条设计资料、设计阶段及设计文件的提交

  本工程设计依次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开展设计工作。设计进度依照建设部规定的设计周期,并考虑甲方对该项工程的实际要求以及乙方的可能,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约定如下:

  (一)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设文件与设计资料:

  序号 文件内容或名称 文件提交日期 备注

  (二)乙方按约定的时间提交下列设计文件:

  序号设计文件名称份数交付日期备注

  提交设计文件的份数以国家物价局和建设部的规定为准,超出部分另行收费。

  (三)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若不能确定,则可待设计工作进行到可确定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阶段设计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执行。

  第三条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XX市现行收费标准执行。甲方要求设计单位超出规定设计周期赶工提供设计图纸,设计单位可以收取最高不超过设计费的三分之一的赶工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商定。

  (二)本工程设计收费详见附件3"委托设计项目表"。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设计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设计费。

  (三)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设计费总额的30%(不含定金)。

  (四)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按设计概算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

  (五)对采用先进技术而节约投资、缩短工期或在建成后有显著经济效益的设计,经XX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后,可适当增收工程设计费。增收金额按XX市有关标准执行,未定具体标准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六)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设计收费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已定的设计收费额应按新标准重新核定,并按核定后的设计收费额进行结算。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设计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设计费。

  3、负责本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正式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现场设计或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时,应向乙方正式发出邀请书,并且负责乙方必要的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不计入工程设计费总额之中。

  5、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6、在不增加工程设计费总额的情况下,甲方有责任就本工程设计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等项目,协助乙方办理技术合同中应由甲方办理的有关手续。技术合同可作为本合同的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和XX市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该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竣工的验收。

  第五条工程设计版权

  本工程的设计版权全部属乙方所有,甲方有责任对此给予保护,不得将本工程的设计造型、设计文件、及有关数据进行修改、复制、描绘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为非本工程所属的其它工程建设之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由于甲方变更计划任务书、建设条件、施工技术条件、已选定的设计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资料等,给乙方造成设计返工时,双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甲方要按实际返工日向乙方支付费用,每日按_____元计算。如变更导致重新设计的,则按本合同第七条执行,结清应付设计费,结束本合同关系并重新签订合同。

  (二)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设计费时,甲方从应付设计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关系并重新签订合同。

  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设计费时,甲方从应付设计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工程设计费的_____偿付违约金。

  (三)由于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之约定,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偿付违约金的要求,违约金额为甲方向乙方应支付全部设计费的两倍,并承担违反政府有关规定及法律的责任。

  (四)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为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违约金。

  (五)由于乙方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设计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设计费。

  (六)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设计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设计费。

  第七条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设计工作进行相应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设计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设计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设计费。同时,按本条第(二)款办理,结束本工程甲乙双方合同关系。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九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XX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

  合同签订地点:XX市_____________区(县)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单位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单位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

工程设计合同版篇10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________年____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费用

  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__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___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____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工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全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产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

  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

  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

  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设计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项目经理:(签字)____________项目经理:(签字)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____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备案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设计合同版篇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第一次付费 20%定金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

  第三次付费

  第四次付费

  第五次付费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讨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_______%。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设计合同版篇12

  签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买受人买商品房时一定要看开发商是否有“五证”;

  2、购房合同关于房屋的数量、质量和价格等信息是否详细;

  3、关于双方的违约责任和救济方式是否明确。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工程设计合同版篇13

  发包方:故县村(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丁三明(以下简称乙方)

  今因甲方兴建防洪抗旱工程,需要委托乙方承建,经双方协议后,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合同,作为今后施工工程依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防洪堤、灌溉水渠。

  二、工程地点:故县三公里处

  三、施工范围:

  四、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五、质量标准:乙方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及时提出,乙方应及时处理,返工。

  六、工程承包造价:贰万陆仟壹佰陆拾肆元整

  七、付款方法:承包方全额垫款。

  八、施工期限:两个月

  九、本工程不能转让,否则没收押金,终止合同。

  十、劳保安全:在施工中发生的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十一、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派马金龙同志为现场施工代表,隐蔽工程必须由施工代表现场鉴后,凭通知才能施工,并做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十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凡车辆通行及补偿均由乙方自理,工程结束后,所有道路、农田、必须恢复,恢复费用由乙方自理。

  十三、本工程完工后,需经过第二年洪水考验方才进行组织有关人员验收。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一份,镇水利工作站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代表:(签字)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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