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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时间:2022-07-03 19: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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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XX 县民政局“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期间,县民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执行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推进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聚焦脱贫攻坚、特殊群体、群众关切,健全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以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法律援助、康复救助等专项救助为支撑,以受灾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急难救助为辅助,以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为补充的,科学规范、运转高效、保障全面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1、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低保对象认定办法。优化低保审核审批程序,精准识别低保对象,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继续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发展,逐步缩小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差距,到 2025

 年城乡低保标准之比缩小到 1.1:1 以内。全面推行申请低保守信承诺制度和失信惩戒制度,将公民享受低保信息纳入征信系统记录。

 2.推动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全力维护好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和照料护理基本权益。加强特困人员服务机构建设,严格机构管理,完善服务标准,提升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养护能力,到“十四五”末,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 80%。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固化特困人员社会化服务成果,严格落实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拓宽服务内容、服务对象,确保特困人员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3.加大流浪乞讨救助力度。协调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区继续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救助管理工作体制机制,优化照料服务、救助寻亲、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落户安置,源头治理、干部队伍建设等关键环节,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推动建立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新时代救助管理服务。

 4.全面高效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加大与其他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切实缓解群众突发性、紧迫性、阶段性基本生活困难。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临时救助,有效满足困难群众多样性救助需求。

 二、不断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1.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配建工程,将养老设施空间规划纳入城乡空间发展规划,促进养老设施合规有序发展。实行“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供餐、定期巡访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按照新建住宅小区每百户不少于 20 平方米、建成小区每百户不少于15 平方米的标准,规划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行统一登记管理。

 2.实施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程,继续大力推动质量隐患整治工作,严格落实质量标准规范,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标准规范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坚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3.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公建民营等方式,支持敬老院建设、改造升级照护型床位,增加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设施,确保有意愿入住的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到 2025 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 50 张以上,其中护理型床位达到 25 张。

 4.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所有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实施适老化改造。

 依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和家庭情况进行需求评估,按照“自愿申报”“资质审核”“需求评估与方案设计”等程序,坚持“一户一档 ”“一户一设计”的原则,确定改造方案项目,增强改造项目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三、全面落实福利保障制度 1.进一步提升儿童福利保障、关爱服务及未成年人保护能力和水平,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加快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联席会议作用,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护体系,丰富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形式和内容。

 2.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建立分级分类保障体系及自然增长机制。严格按照“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审定”的步骤,规范程序,从严把握政策,让全县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享受补贴政策。建立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管理机制,做到一人一档,确保不落一户、不落一人。

 3.深入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建立健全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制度的基础上,按照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补贴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补贴内容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建立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并规范管理、逐步完善,确保补贴政策惠及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

 四、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服务 1.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档升级,提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水平。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增效,进一步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服务“四社联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信息联通、组织联建、服务联办等制度,实现“四社”互惠融合、优势互补、协调发展。改进城乡社区服务方式,实施开展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服务效能提升专项计划,试点推行“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模式。

 2.深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扎实开展城乡社区治理专项行动,大力推动各类公共服务资源向社区下沉。依法、公正、有序开展村(居)委会换届选举,进一步强化村委会候选人县乡联审机制,选优配强村委会班子。配合村庄规模调整,稳妥有序开展“多村一社区”、“村改居”社区管理服务体制转变。教育引导城乡社区居民改变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工作机制。

 3.积极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上级支持撤县设市。通过撤镇设街道办事处、撤乡设镇、乡镇规模调整等,优化乡镇布局,加快小城镇发展。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健全维护边界地区稳定长效机制,加强部门、地区间合作,妥善调处边界地区纠纷争议,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撰写《中国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县

 名录——XX 卷》和《XX 县地名志》。

 五、殡葬综合治理工作 切实加强殡葬设施建设。按照“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节约资源,保障供给,严格审批,依法监管”的原则,优化殡葬设施布局,完善殡葬服务网络,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十四五”期间,要着重对现有殡葬服务设施进行统筹整合,升级改造,同时着眼长远,规划布局新建一批殡葬服务设施。要统筹考虑现有人口规模和未来人口增长态势,科学研判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需求进行规划布局。根据乡镇、村的实际情况筹规划一定数量的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承担辖区农民火化后的骨灰集中安葬安放的公益性服务职能。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县 691 个村(居)实现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

 六、创新社会组织管理 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发展,严格依法管理、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充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积极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以制度创新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确保社会组织始终在党的领导下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力度,积极参与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双招双引”、平安建设、社会治理等发展战略,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中发挥更大作用,体现社会组织核心价值。

 促进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大力发展社会工作、慈善事业、福利彩票和志愿服务,创新慈善募捐载体和方式,规范网络募捐,加强善款使用管理,促进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积极培育发展和规范慈善组织、社会捐赠、慈善信托, 构建组织化、专业化、多元化现代慈善事业发展格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志愿者、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在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坚持“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福利彩票发行宗旨,健全完善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体制,推动福彩平稳增长、安全运行,充分发挥福彩事业助力民生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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