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转发省禁毒办《对于启动开展2021年度禁毒工作群众满意度专项调查测评通知》通知(2022年),供大家参考。
七星关区禁毒委员会文件
七星禁毒委〔2021〕4 号
关于转发市禁毒办《关于转发省禁毒办<关于启动开展 2021 年度禁毒工作群众满意度专项调查测评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
现将市禁毒办《关于转发省禁毒办<关于启动开展 2021年度禁毒工作群众满意度专项调查测评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务必按照要求做好 2021 年度禁毒工作群众满意度专项调查测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务必高度重视
2021 年度禁毒工作群众满意度专项调查测评将于 10 月1 日启动,此项工作是全省组织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测评结果将作为对各县区进行禁毒重点整治的重要指标。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一把手”要亲自安排、认真部署,确保组织发动到位,措施落细落实,工作成效明显。
二、务必广泛宣传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户外 LED 显示屏、小区楼宇电子显示屏、广播、乡村小喇叭、户外标语、橱窗展板等加强对禁毒“大扫除”专项行动、涉毒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毒品危害等的宣传;要通过干部职工大会、“警民议事会”、院坝会等形式进行有效宣传。确保横到边、纵到底、无死角,营造浓厚氛围。
三、务必积极引导
各单位要及时将问卷和题库发放到群众,干部职工不仅要认真做好“贵州统计调查与发布”APP 调查,还要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做好“贵州统计调查与发布”APP 调查,确保正确率达 100%。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干部职工进村入户,积极引导人民群众认真接听“0851-12340”测评电话,对禁毒工作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正面评价。
四、务必抓住重点 今年省禁毒办将增设“您身边有没有守法公民被错误录入为吸毒人员的情况?”,“您身边有没有生病或残疾的吸毒人员收押收治不了的情况?”等问卷问题。请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务必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引导工作。同时,各单位要明确专人,做好辖区及本单位座机包保,确保“0851-12340”测评电话不漏接。
五、务必认真统计
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的同时,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于 10 月 25 日前将“贵州统计调查与发布”2021 年贵州省禁毒工作满意度专项测评 APP 调查问卷答题情况通过协同办公
系统报送区禁毒办。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务必第一时间将通知精神向单位“一把手”汇报,及时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如因重视不力、措施不到位影响测评成绩的,将严格追责。
七星关区禁毒委员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毕禁毒办通〔2021〕59 号
关于转发省禁毒办《关于启动开展 2021 年度禁毒工作群众满意度专项调查测评 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禁毒办,市禁毒委成员单位:
现将省禁毒办《关于启动开展 2021 年度禁毒工作群众满意度专项调查测评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领会通知精神,抓紧谋划部署好本年度禁毒工作满意度测评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通知后,立即向本地党委、政府作好汇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调查测评工作顺利开展。
二、深入学透掌握《关于对 2021 年度贵州省县(市、区、特区)禁毒工作群众满意度专项调查测评内容进行调整有关情况的说明》和《2021 年贵州省县(市、区)禁毒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案》,分析调查测评及调整修改内容,调查测评方式及分值测算方法,紧抓工作要点,强化宣传,大
力提升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今年省禁毒办将增设“您身边有没有守法公民被错误录入为吸毒人员的情况?”,“您身边有没有生病或残疾的吸毒人员收押收治不了的情况?”两个问卷问题,省禁毒办还将组织对反映情况当事人进行逐一登记回访、对反映内容进行逐个调查核实。请各县(市、区),特别是上述问题较为严重的县区,务必及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工作。
四、由于 APP 调查结果按参与调查对象回答禁毒知识的平均正确率计算得分,各县(市、区)务必在保证样本数达标的基础上,确保 APP 调查正确率。
五、今年《贵州省禁毒工作满意度专项测评 CTAI 调查问卷》和《贵州省禁毒工作满意度专项测评 APP 调查问卷》题目均有调整,请及时将问卷和题库发放到群众,加强宣传引导。
六、金海湖和百管委要积极宣传动员,配合好七星关区、大方县、黔西市做好相关工作,特别是针对吸毒人员错误信息修改等工作要认真履职,如因工作不落实,影响测评成绩的,将严格追责。
七、请禁毒委成员单位认真履行禁毒工作职责,抓好对职工及职工家属的宣传动员。
毕节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1 年 9 月 29 日 承办单位:市禁毒办
电话 0857-8295280
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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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禁毒办通〔2021〕11 号
关于启动开展 2021 年度禁毒工作 群众满意度专项调查测评的通知
各市、州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省禁毒委成员单位: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4〕22 号)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关安排,经报省禁毒委领导同志批准同意,决定提前启动开展 2021 年禁毒工作满意度年度专项调查测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测评时间 2021 年 10 月 1 日正式启动,2021 年 11 月 17 日前出调查测评结果并运用。
二、调查测评对象 本次调查访问对象为在调查地居住满半年以上,年龄在16 周岁以上能明确表达个人意思的城乡居民。
三、调查测评内容 党委、政府对禁毒工作的重视度;群众对当地禁毒工作整体满意度、对禁毒“大扫除”工作开展情况的评价;公安机关对贩毒、吸毒的管控度;禁毒宣传工作成效;对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满意率;禁毒知识知晓率等。
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禁毒部门 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在往年测评反映问题 的基础上,1 2021 年度在测评权重、测评内容、测评样本、测评问卷、P APP 答题等上均进行了一定调整、完善和修改补充。
四、调查测评方式 本次调查采取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和“贵州统计调查与发布”APP 调查。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是采用计算机自动随机抽样,通过电话进行访问调查。“贵州统计调查与发布”APP 调查是通过移动电话用户在手机下载安装 APP 客户端,自主参与答题调查。
五、调查测评分值计算 禁毒工作群众满意度分值由计算机辅助电话(CATI)调查结果和“贵州统计发布”调查结果合成。电话调查满分 60分,其中:固定电话调查结果占 20 分,移动电话调查结果占 40 分;APP 调查结果占 40 分。电话调查满意度按照指标体系及权重由二级指标、一级指标汇总而得,APP 调查结果按参与调查对象回答禁毒知识的平均正确率计算得分。
六、调查测评结果运用
调查测评结果将呈报省委、省政府和省禁毒委有关领导同志,通报各市(州)党委、政府,在全省通报,作为各市(州)、县(市、区)禁毒工作综合考评和挂牌开展禁毒重点整治的重要依据。
七、其他事项
(一)为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在禁毒工作和禁毒队伍中走深走实,见到成效,按省禁毒委领导指示要求,省禁毒办多次与省统计局专题会商研究,对 2021 年度专项调查测评方案内容进行了调整补充,修改完善,对统计后台数据模块进行了优化升级和针对性改造。各地接此通知后,请认真学习 《 关于对 1 2021 年度贵州省县(市、区、特区)禁毒工作群众满意度专项调查测评内容进行调整有关情况的说明》 》(附件 1)和《2021 年度贵州省县(市、区、特区)禁毒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案》(附件 2,重点是问卷和 APP新增调查问题)。迅速做好本地调查测评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二)请省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做好本部门、本系统调查测评相关统筹推动工作。
(三)国家禁毒办全国禁毒工作满意度调查工作启动时间和具体工作要求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对 2021 年度贵州省县(市、区、特区)禁毒工作群众满意度专项调查测评内容进行调整有关情况的说明》
2.《2021 年贵州省县(市、区)禁毒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案》
贵州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1 年 9 月 29 日
附注:(省禁毒办联系人:刘大茳,电话:13608533211;省统计局技术服务联系人:黄常松,电话:17785966652)
附件 1
关于对 2021 年度贵州省县(市、区、特区)禁毒工作群众满意度专项调查测评内容 进行调整有关情况的说明
按照正在开展的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禁毒部门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有关安排,结合近年来禁毒工作群众满意度专项调查测评开展情况,经省禁毒办与省统计局多次会商研究并报省禁毒委领导批准同意,对《2021 年度贵州省县(市、区、特区)禁毒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案》进行了调整完善,以期全力推动教育整顿在禁毒工作和禁毒队伍中走深走实见成效,现就调整完善 2021年度专项调查测评内容等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调整调查测评启动开展时间 调整内容,将往年 11 月中下旬启动开展调查测评的时间调整为 2021 年 10 月 1 日启动。
调整理由,将专项调查测评工作融入第二批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及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等工作中,同部署、同落实、同见效,倾听群众呼声、收集群众意见、解决群众难题、获得群众肯定,以群众满意检验教育整顿成效。
二、调整调查测评部分一级指标 调整内容,将一级指标“禁毒宣传工作成效”权重由原
15%调整为 10%,调增“群众对当地禁毒工作整体满意度”权重从 5%至 10%。
调整理由,为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结合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 2020 年度调查测评反映出的禁毒宣传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问题,调减电话调查中“禁毒宣传工作成效”的权重从 15%至 10%,调增“群众对当地禁毒工作整体满意度”权重从 5%至 10%。
三、调整调查测评部分二级指标 , 调整内容,将原二级指标“群众满意度”调整为“群众对基层组织禁毒宣传工作满意度”和“群众对公安机关禁毒工作满意度”。
调整理由,从内容上看,主要是结合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调查测评的方式达到对公安禁毒工作和公安禁毒队伍开门评警,通过第三方客观权威调查,收集群众对公安禁毒工作和公安禁毒队伍的意见建议,使教育整顿更有针对性,做到教育整顿工作有的放矢,以实际行动践行将群众满意作为教育整顿是否取得成效的唯一标准。
四、调整增设与群众联系比较紧密的禁毒工作顽瘴痼疾问卷问题 调整内容,增设“您身边有没有守法公民被错误录入为吸毒人员的情况?”,“您身边有没有生病或残疾的吸毒人员收押收治不了的情况?”两个问卷问题,省禁毒办将组织对反映情况当事人进行逐一登记回访、对反映内容进行逐个调查核实。
调整理由,按照 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我为群众办实事” 实践活动和禁毒部门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要求,为确保公安禁毒工作在教育整顿中取得实效,客观收集人民群
众意见建议,有针对性解决人民群众“ 最烦、最恨、最怨”的问题。同时,也作为公安禁毒部门整治顽瘴痼疾的重要渠道措施之一。
五、调整调查测评个别问卷答案的设置 调整内容,将“您当地吸毒人员违法犯罪现象与去年相比有没有变化?”的答题选项设置由“有所减少、没有变化、比去年多”,调整为“没有此类现象、有所减少、没有变化、比去年多”。
调 整理由,从往年调查测评实际看,因问卷问题设置不够科学,导致群众接受调查测评时,不能比较客观贴切反映真实情况。
六、调整调查测评样本的样本量 调整内容,调增电话调查样本由 40558 个增加为 41095个,APP 问卷调查样本量由 413000 个增加为 419000 个。调 调整理由,根据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数据,2020 年末常住人口数变化情况,各县(市、区、特区)调查样本量按常住人口比例均有所增加。
七、调整增加调查测评 APP 问卷问题数量 调整内容,在 APP 调查问卷中增加“你身边有没有发生守法公民被错误录为吸毒人员而导致影响其正常工作生活的情况”、“你身边有没有涉毒患病、残疾等特殊群体收押收治不了的情况”、“你身边有没有涉毒案件有案不立、压案不查和降格处理的情况”“全省禁毒部门正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请问你对全省禁毒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四个问题。同时,待调查测评结束后,组织将测评反映情况建
立台账、逐一核实、逐个销号。
调整理由,结合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收集禁毒工作顽瘴痼疾具体反映,了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接受群众对禁毒工作所提的意见建议,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见成效。
八、调整调查测评结果运用 调整内容,将“年度禁毒工作满意度专项调查经第三方测评,综合排名全省后三位的县(市、区),予以重点关注。”调整为“在禁毒工作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排名全省后三位且分值在 90 分以下的,列为重点整治”。
调整理由,2021 年 1 月4 日印发的《关于对〈贵州省禁毒重点整治地区评定标准(试行)〉进行修改完善的通知》(黔禁毒委通〔2021〕1 号)已修改明确。
附件 2
2021 年度贵州省县(市、区、特区)
禁毒工作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