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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分享)【完整版】

时间:2022-06-18 18: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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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分享)【完整版】

 

  1 市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最新分享)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和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落细,切实增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主动权,根据市委和省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现就市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如下责任清单。

 一、落实党管意识形态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省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党组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两次,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领导和组织对全市检察机关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指导和督促检查基层院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基层院党组每半年向市院党组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督促市院各部门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落细做实《责任清单》各项要求。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

  责任部门:政治部宣传处牵头,办公室、政治部人事教育处、政治部组织处、机关党委、检务督察处配合

  二、强化理论武装

  2 1.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检察机关落地生根。

  责任领导:分管政治部工作的院领导

  责任部门:政治部组织处牵头,政治部宣传处、机关党委配合

  2.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习教育全过程。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分管政治工作的院领导

  责任部门:政治部组织处牵头,政治部宣传处、机关党委配合

  3.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落实检察官入职初任晋级宣誓制度。

  责任领导:分管政治部工作的院领导

  责任部门:政治部组织处、人事教育处、宣传处,机关党委

  4.加强检察理论和实务研究。发挥司法办案对社会价值的引领、指导、评价、规范作用,加强检察理论、实务研

  3 究中的意识形态工作,提升检察智库建设水平。

  责任领导:分管案管办工作的院领导

  责任部门:案管办牵头,政治部人事教育处、检察官学院**分院配合

  三、大力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1.做好意识形态教育引导。建立健全干警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制度,每季度向党组汇报干警思想状况。积极稳妥做好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健全组织生活、谈心谈话、心理疏导等制度,指导机关各党支部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

  责任领导:分管机关党委工作的院领导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牵头,各部门配合

  2.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根据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不同思想特点,合理确定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内容和具体方法,通过组织专题党课、政工沙龙、知识讲座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理论辅导、思想教育,提升思想政治教育效果。

  责任领导:分管政治部工作的院领导

 责任部门:政治部组织处牵头,各部门配合

  四、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

  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发现、培育、选树和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先进典型选

  4 树和先进集体、个人评选活动,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

  责任领导:分管政治部工作的院领导

  责任部门:政治部组织处牵头,政治部宣传处、机关党委配合

  五、加强机关党建工作

  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建立机关党建责任清单,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内组织生活。完善机关“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落实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主体责任,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督查指导。

  责任领导:分管机关党委工作的院领导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牵头,各部门配合

  六、加强检察宣传工作

  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突出宣传重点,加强宣传策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严肃宣传纪律,严格宣传管理,加强检察新媒体建设,努力提升检察宣传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责任领导:分管政治部工作的院领导

  责任部门:政治部宣传处牵头,各部门配合

  七、加强检察机关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1.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积极培养检

  5 察机关核心网评员和网评专家,积极借助社会网络大 V、意见领袖等网络新生力量,扩大检察网络正面声音。

 责任领导:分管技术信息工作的院领导、分管政治部工作的院领导

 责任部门:检察技术信息处、政治部宣传处

  2.加强涉检网络舆情应对处置。认真贯彻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加强涉检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做好重大涉检案(事)件的“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工作,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做好全市两级院落实“三同步”机制情况督导检查,严肃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纪律。

 责任领导:分管技术信息工作的院领导、分管政治部工作的院领导

  责任部门:政治部宣传处、检察技术信息处牵头,相关业务部门配合

  3.加强对干警自媒体的管理。严格落实国家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加强对各部门微信、QQ 工作群的管理。严格规范干警个人开设自媒体、公众号以及组建微信群、QQ群行为,群主对组建的网络工作群负有管理责任,要引导群内人员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发布错误言论和有害信息。

  责任领导:院领导班子成员

  责任部门:机关各部门

  6 八、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培训

  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纳入检察教育培训计划,在组织的各类培训中安排意识形态内容的课程。加强对全市检察业务、政治理论培训课程、培训教材、授课人员等政治审查。加强学院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严把教师聘用考核政治关。

 责任领导:分管学院工作的院领导

 责任部门:政治部人事教育处、检察官学院**分院

  九、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检察机关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1.规范检察宣传阵地管理。加强主办或合办的刊物、电视(电台)栏目、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和网络传播平台的管理,推进整合县区院新媒体平台,制定完善检察机关新媒体管理办法。规范新闻采访、稿件审核、信息发布等工作流程,确保检察宣传正确政治方向和正确舆论导向。

  责任领导:分管政治部工作的院领导

  责任部门:政治部宣传处

  2.规范检察文化阵地管理。加强对荣誉室、图书馆、

  7 阅览室等的管理。严格检察文艺、影视作品审读工作制度,加强对各类文化出版物和微视频、电影、专题片等作品的审查。

  责任领导:分管相关工作的院领导

 责任部门:办公室、政治部组织处、政治部宣传处、案管办、机关党委

  3.规范检察理论阵地管理。严格管理检察机关各类学术交流、学习沙龙、论坛,加强对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主题内容和导向审查。按照活动性质,实行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严格执行报批制度,坚持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加强内部信息刊物的管理,严格审签制度和编发流程。

  责任领导:分管案管办、检察官学院**分院的院领导

 责任部门:各承办部门、检察官学院**分院

  4.规范检察教育培训阵地管理。加强对检察培训教材、教学课堂、检察官学院**分院教育培训阵地的管理,严格教育培训师资队伍、教材等审查把关,确保教育培训内容正确政治方向。

  责任领导:分管政治部工作的院领导

  责任部门:政治部人事教育处、检察官学院**分院

  十、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

  8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暴恐、邪教等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犯罪,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出版物。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传播谣言、侮辱、诽谤、欺诈、散布色情材料、兜售非法物品等犯罪。发挥司法办案对社会价值的引领、指导、评价、规范作用,对构成犯罪的严重失德行为依法批捕、起诉,对侮辱、诋毁英烈形象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司法办案中的法治宣传教育。

  责任领导:分管各项业务工作的院领导

  责任部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

  十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检查

  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助市院党组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各部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定期向党组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责任领导:分管政治部工作的院领导

  责任部门:政治部宣传处牵头,组织处、机关党委配合 十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问责

  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

  9 施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对全市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监督检查。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纳入检察系统内巡察范畴,对存在问题或履行不力的提出处理意见。

  责任领导:分管检务督察工作的院领导

  责任部门:检务督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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