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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心组研讨发言】倾心尽力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通堵点、疏痛点、消盲点,全面解决好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教育、就业、社保、医疗、住房、环保、社会治安等问题,集中全力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用“六个显著提升”描绘了江苏现代化建设的美好前景,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出了明确要求。站在现代化建设的新起点上,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统筹民生保障政策,以人民为中心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保障兜底性民生,让困难群众生活无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虽然全省低保对象、孤寡老人、孤残儿童、残疾人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较好的保障,全省低保标准、
2 城乡特困供养标准和孤儿养育标准均处于全国较好水平,但还要下更大的功夫。精准实施兜底保障政策。构建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低保等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好低保边缘家庭重病重残人员“单人保”政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高效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强化救急救难功能,扫除救助“盲点”,不断提高救助时效性、有效性,在特殊紧急状态下,保障因为疫情或突发灾害遇到生活困难的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救助帮扶等机制,开展低保边缘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的认定和救助帮扶。根据低收入人口的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及时给予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或慈善力量帮扶,统筹整合救助资源,凝聚救助合力。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形成“物质+服务”的综合救助方式。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简化优化救助程序,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为困难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救助服务。完善主动发现机制。以巡访关爱为重点,坚持定期与随机相结合,登门调查了解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加强对农村老年人、儿童、“三留守”人员等群体的关心,保障流浪
3 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关心关爱精神障碍人员,严厉打击欺凌虐待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违法行为。排查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政策及工作盲点,补齐短板,杜绝冲击道德底线的恶性事件发生。
改善基础性民生,让特殊群体得到关怀。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婚姻、养老、殡葬等基本社会服务关系每个人和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特别是“一老一小”是全社会关心关注的群体,我们必须倾心尽力做好服务保障。让“老有所养”满足需求。全省各地大力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燃眉之急。接下来重在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衔接的养老服务体系,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兴办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机构,推进以失能老年人照护为重点的养老服务,优先将经济困难的空巢独居、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群体纳入基本养老服务范围。推进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鼓励养老机构开展辐射周边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面提升医养结合能力。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健康、金融等行业融合发展,培育养老服务新模式与新业态。让“幼有所护”更加坚实。全省持续加强孤儿等困境儿童
4 保障,向重病重残儿童发放生活补贴,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进一步健全儿童福利制度,提升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和社会工作服务水平,建立困境儿童主动发现和分类保障机制,落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措施。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提倡开门办院,实现社会化服务转型。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普法力度,引导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成长。让“残有所助”体现温暖。全省已全面建立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以及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稳定保障,重度残疾人得到较好照护,全社会关爱帮助残疾人的氛围日益浓厚。下一步要健全残疾人福利体系和帮扶体系,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水平稳步提升,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管理,推进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推动做好困难重度残疾人社会化照护工作。让“弱有所扶”落到实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绝对贫困已消除,但相对贫困仍将长期存在。对因病致贫、因灾致贫,因特发情况重又返贫的情况持续关注,特别是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解决农村相对贫困长效机制,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开展常态化帮扶,确保符合条件对象在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让“逝有所安”不再忧心。“身后事”是很多家庭和老人关心的
5 大事,经过规范整顿,高价墓穴和私建“住宅式墓地”等乱象得到了有效整治,全省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实现了乡镇全覆盖,方便了百姓需求。进一步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强化殡葬的基本公共服务属性,加强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开展清明网络祭扫等健康文明的殡葬服务。
发展普惠性民生,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内涵不断丰富,多层次多样化的民生需求不断增长,必须顺应这一趋势,统筹重大民生保障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相关民生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性民生着力点在城乡统筹。只有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民生权益,确保基本公共服务沿着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发展,实现权利公平、機会公平、规则公平。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促进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特别是注重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医疗、教育、养老、文化等民生事业,缩小城乡和地区差距。推进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创新,满足城乡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支持相关行业发展民生经济,使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有效衔接、相互促进。发展普惠性民生落脚点在社区服务。社区是社会的细胞,是人民群众的
6 工作场所和生活家园,社区服务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构建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共同体,激发基层治理活力,促进民生服务水平提升。完善政务服务、便民服务、文体活动等设施,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 30 平方米的标准提升建设水平。根据群众需求引导就业创业、卫生健康、养老育幼、安全防护等专业服务和商业、餐饮、家政、物流快递等便民服务进社区。改进社区服务模式,全面推行一站式、全科式服务,加强智慧社区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发展“互联网+社区服务”。发展普惠性民生增长点在社会参与。保障和改善民生,既要突出党委政府的主导责任,又要调动市场主体、社会力量、新社会阶层等多方面积极性,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生动局面。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托幼等民生事业,引导社会组织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参与乡村振兴与城市更新。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促进作用,汇集慈善资源、创新慈善参与方式,弘扬慈善文化,广泛调动慈善力量参与民生保障的热情。壮大社会工作者队伍,发挥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在基层的专业化作用,把为民服务落实到“最后一公里”。号召更多的志愿者围绕扶贫济困、环保公益、社区治理等民生领域,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