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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处非办对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完整)

时间:2022-07-05 08:55:03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区处非办对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完整),供大家参考。

区处非办对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完整)

 

 七星处非办发〔2019〕1 号

  毕节市七星关区处非办关于切实做好今冬 明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处非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按照省、市处非办的统一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乡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的重要性、严峻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控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198 号)等要求,把防控非法集资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充分利用好岁末年初“万家团聚、万众返乡”的时机,结合当前非法集资呈现出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方案,突出重点领域,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

 要求,集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营造今冬明春期间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让群众远离非法集资陷阱,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年。

 二、创新宣传、注重实效 (一)各乡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和推广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日常宣传中好的经验做法、宣传素材,结合今冬明春期间人员流动特点、民风民俗等,充分利用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金融夜校、广播电视、报刊网络、街道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和公益广告、新春佳节宣传品等载体,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

 (二)各乡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企业、学校、商场、车站、广场等资源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进一步下沉工作重心,突出“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充分发挥综治网格员、社区、村镇工作人员、驻村干部等群体的作用,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寨、进家庭,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格局,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

 (三)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农村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要分析总结农村非法集资形式、特点、传播途径等,切实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抢占宣传阵地,提高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做好非法集资风险的源头防控。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宣传教育。重点对投资理财、网络借贷平台、私募基金、农民资金互助社、房地产、民办教育等领域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实际,对以虚拟货币、商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老年人旅游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予以重点提示。

 三、及时总结、建章立制

 各乡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市、区决策部署上来,把防控非法集资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落实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组织好本次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构建“宣传有资料、宣传有声音、宣传有画面、宣传有短信、宣传有提醒、宣传有字幕”的宣传网络工作格局。各乡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要以本次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实现宣传教育资源有效整合,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日常宣传、持续宣传,推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请各乡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于 2019 年 3 月 1 日前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情况总结(重点归纳本地本部门针对性强、社会效果好的经验做法)、今冬明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影像资料、照片、报刊广告、新闻报道、图片等宣传材料报送至区处非办。联系人:贺俊, 联系电话:8285246, 邮 箱:qxgqjrb@163.com。

  附件:今冬明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

  七星关区处非办 2019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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