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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工作通知

时间:2022-07-05 09: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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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工作通知

 

  1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 温暖过冬、安全过冬工作的通知 ( 征求 意见 稿 )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为扎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全市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强化思想认识。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1 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充分认识做好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的重要性、紧迫性,各县(自治县、区)要立即组织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组织开展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三留守人员”(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低收入人口、重病重残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走访慰问和关心关爱,统筹做好救灾资金和物资调拨发放,解决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切实把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和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保障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严防民政服务机构发生安全事故,全力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二、 要立即开展 全排查。各县(区)要迅速组织力量,按照带 格 式 的: 字体: (默认) 楷体_GB2312, (中文) 楷体_GB2312, 三号带 格 式 的: 字体: (默认) 楷体_GB2312, (中文) 楷体_GB2312, 三号

  2 “ 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工作原则,采取乡镇领导包村、村组干部包户的责任体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层层压实属地责任、排查责任,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三留守人员”(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低收入人口、重病重残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农村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等重点民政服务机构和车站、广场、繁华地段、居民楼道、桥梁涵洞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切实做到“ 入户全访、街面全查、重点人员全见面”,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排查台帐,全面了解掌握困难群众的住房、口粮、衣被、取暖、医疗等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困难问题、冬季取暖问题、用火用电安全问题,特别要针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否存在心里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问题和隐患要立即上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冲击道德底线事件发生。要建立走访排查长效机制,对重点困难群体、民政服务机构定期不定期开展走访排查。各地务必在 1 月3125 日前全面完成第一轮排查工作,在 2 月 5 日前完成第二轮回头看、回头查工作,。要结合走访排查,广泛宣讲安全用火、用电、用煤常识,切实提升困难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救护能力,确保群众防范措施到位。

 三、 要 突出精准施策。各县(自治县、区)和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政策,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办理程序,

  3 及时将排查发现的需救助困难群众纳入救助保障范围。要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确保 2 月 108 日前将 2021 年 2 月的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要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及时解决好当前困难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要落实散居特困人员定期探访制度,强化对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的照料服务,切实保障特困人员生活照料服务需求。要加大对农村“三留守”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难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帮扶和关爱服务力度,落实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等救助保护机制,及时帮扶无人监护或监护不力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要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加强街面巡查和站内服务,及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要积极组织开展困难群众走访慰问活动,切实将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到困难群众的心坎上。

 四、 要强 化风险防范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责任制。要加强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严管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保障基本防控物资储备,强化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引导,认真做好机构管理人员、服务对象的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工作。要围绕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人身安全等重点事项,

  4 加大对农村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服务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完善应急预案和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要严格落实巡查和值班制度,妥善安排好服务对象的生活,强化机构环境卫生和服务对象个人卫生,积极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提升机构管理服务水平。

 五、 要 加强督导问责。市民政局要成立由局班子领导带队的督导组,对各县(自治县、区)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督促各地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迅速组建由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合工作组,对各乡(镇、街道)和民政服务机构的工作安排、责任落实、隐患排查、台帐建立、问题整治、救助保障等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严防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救助不力,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作风问题,确保各项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落实见效。对发现的问题,各督导组、工作组要现场指出、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建立问题台帐,逐一整改销帐,落实落细监督责任。重大问题要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反馈。对安排部署不扎实,救助保障落实不到位,应急处置工作开展不力,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舆情事件的,将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六、 要 加强 信息 报送。市、县民政部门要加强工作调度,认

  5 真执行“日调度、周小结、月通报”制度,及时准确掌握各地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推进情况,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要建立重大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切实增强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能力,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各县(自治县、区)要及时将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安全过冬工作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经县(区)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后,分别于 1月 3126 日、2 月 286 日前通过电子政务公文系统报市民政局(联系人:朱玉梅,联系电话:8221975),由市民政局收集汇总后上报市政府。

 附件:1.毕节市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安全过冬排查台帐

  2.毕节市社会散居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排查登记表

  3.毕节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排查整改台帐

  4.毕节市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安全温暖过冬排查情况调度表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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