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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保支办通〔2020〕12 号
省农民工工作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0 年根治欠薪 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市(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省农民工工作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尽快落实落地,加强欠薪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现决定从 2020 年 9 月起至 10 月止,在全省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根治欠薪工作目标,以全面推进《条例》贯彻落实为核心,聚焦工程建设领域欠薪突出问题,强化政府及部门监管职责,压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在建工程项目、新开工建设项目、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全面落实《条例》规定,强化欠薪源头治理,下大力确保在 2020 年底前实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有企业建设项目欠薪案件清零、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用工企业欠薪案件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实现 2021 年春节前基本无拖欠工作目标。
二、工作任务 本次专项行动以建设工程领域为重点,突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有企业建设项目,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全面推进《条例》贯彻落实。对建设工程领域用人单位全面落实《条例》规定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要求,落实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存储工资保证金、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等“8 个 100%”制度的相关情况,以及农民工对《条例》的知晓情况。
(二)强化欠薪监测预警。在本次专项行动中,各地各部门要聚焦建设工程领域重点项目、关键环节开展执法检查,将政府工程项目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用人单位纳入本次专项行动检查重点对象,适时进行监测预警。对发现的欠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分析研判,尽快制定应对措施,切实将欠薪问题遏止在萌芽状态。重大欠薪隐患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省领导小组
办公室及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严禁隐瞒不报。
(三)依法查处欠薪违法行为。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现的欠薪违法行为,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例》及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四)推进欠薪陈量化解。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通过本次专项行动,结合信访、网络舆情等渠道反映的欠薪线索,进一步对欠薪陈量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健全欠薪陈量化解台账,逐个制定化解方案,限期化解。
三、工作安排
本次行动从 2020 年 9 月 11 日起至 10 月 31 日结束,共分为全面检查、集中整治、总结上报三个阶段:
(一)全面检查阶段(9 9 月 月 1 11 日至 9 9 月 月 0 30 日)。各地各部门按照《条例》要求,在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对本辖区、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边查边改,全面摸清欠薪底数,建好欠薪台账(见附件 1),并逐级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0 10 月 月 1 1 日至 0 10 月 月 1 31 日)。对交办的欠薪陈量线索和排查发现的欠薪线索,要按照“一条线索、一个方案、一个专班、一抓到底”的要求逐个化解销账。对欠薪隐患较大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实施一对一盯防。加强行政司法联动,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法律震慑。加强舆论引导,加大恶意欠薪案件曝光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重
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所涉企业名单,按规定认定并推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强化失信联合惩戒,让不法企业“一处受罚、处处受限”。
(三)总结上报阶段(0 10 月 月 0 20 日至 0 10 月 月 1 31 日)。各地各部门要对工作中好的做法及成效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和难点提出对策及建议,形成书面报告,同时将《2020 年度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欠薪项目排查表》(附件 1)、《2020 年度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情况表》(附件 2)以及《条例》落实情况于 10 月 31 日前报送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专项行动期间,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暗访暗查方式,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履职不力、动作迟缓的市(州)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要高度重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强化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开展好本次专项行动,保障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本次专项行动顺利进行,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由省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发展改革、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扶贫开发、生态移民等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加强对本次专项行动的指挥调度,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
及时召开专题协调会,集中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本行业专项行动工作,加强对下级部门业务指导。各市(州)要由市级领导小组组长牵头成立市级工作专班,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有序开展专项行动。各市(州)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请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前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部门联动。各市(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压紧压实部门责任,确保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业务指导,定期研判调度,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对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及早发现欠薪问题及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处置和预防,确保本行业欠薪问题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四)严肃责任追究。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把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情况、欠薪问题排查情况、欠薪问题处置成效等纳入对市(州)2020 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力、行动迟缓、发生因欠薪问题进京或赴省上访、因网络欠薪舆情炒作影响恶劣的,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扣减年度考核相应分数。
附件:1.2020 年度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欠薪项目排查表
2.2020 年度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情况表
贵州省农民工工作暨保障农民工工资
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代章)
2020 年 9 月 9 日
(联系人:李万鑫;联系电话:0851-86755389)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0 年 9 月 9 日印发
共印 2 份
附件 1 2020 年度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欠薪项目排查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序号 市(州)
县(区)
项目名称 是否 政府性 是否 在建 项目负责人 及联系方式 欠薪情况 包保人信息 责任领导 人数 金额(万元)
姓名 职务 手机号码 姓名 职务 1
2
3
4
...
注:1.行业类别:住建、交通、能源、水务、教育、卫健、煤矿、电力、非煤矿山、环保、自然资源、生态移民等。
2.包保人: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
3.责任领导:行业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
4.政府平台公司实施的项目属于政府性工程。
5.对出现瞒报、漏报的— 7 —
现象,必将严肃问责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
附件 2 2020 年度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情况表
制表单位名称(盖章):
制表时间:
检查用人单位情况 拖欠工资情况 处理情况 涉嫌犯罪案件 用人 单位 户数 (户) 涉及 职工 人数 (万人)
用人 单位 户数 (户) 涉及职工人数 (万人) 涉及金额 (万元) 立案 (件) 通过协调等非立案方式解决 (件) 追发工资人数
(万人) 追发 工资及赔偿金
(万元) 移送 公安 机关 (件) 公安机关立案 (件) 其中: 农民工人数 (万人) 合计 其中: 农民工 合计 其中: 农民工 合计 其中: 农民工 合计 其中: 农民工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单位负责人:
(队)负责人:
制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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