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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用人制度4篇

时间:2022-07-27 10:35:03

选人用人制度4篇

选人用人制度篇1

  按照区委组织部安排部署,我委党委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领导班子和组织人事部门学习《通报》精神,并对照《通报》精神开展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查的情况

  我委领导班子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切实做到了坚持原则,履行程序,遵守规定,严明纪律,确保了干部顺心、群众满意、组织满意。在职数和职务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未出现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和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的“三超两乱”问题;不存在说情打招呼问题;不存在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不存在干部档案造假问题;不存在领导干部违规兼职问题。在干部报告、预批、备案方面均按程序落实,做到了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标准和规定程序开展选拔任用工作。

  二、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

  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切实从完善各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入手,严格规范选拔任用工作。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另外,我们严格执行“三定”方案规定职数,无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自始至终风清气正。

  三、严格程序规范,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一是坚持原则,明确用人导向。我委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总体要求和选任干部的根本标准,坚持公道正派用人,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形成了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二是严格按照干部选拔条件选人用人。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做到提拔推荐的干部既要政治素质好、思想解放、文化程度高、懂业务,又要符合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根据各岗位职责和干部特长进行合理安排,做到人岗相适,使干部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三是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把好民主推荐关、考核考察关、任前公示关、讨论决定关、任命关五个“关口”,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少、履行程序一步不错、执行程序一步不让,通过切实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一步体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与民主。

  四、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

  我委在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中,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状况较好。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守则》等一系列干部选拔任用文件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自身实际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一是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的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公开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推进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二是要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三是要不断加强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推动我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迈上新台阶。

选人用人制度篇2

  为了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经信局党委把着力解决重业务、轻党建、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不清、组织生活质量不高、就党建抓党建“两张皮”等“灯下黑”问题,作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领导重视

  党组书记、局长唐清平就认真贯彻落实县委要求,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进行了安排部署。把全体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上来,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工作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要认真学、反复学,充分领会精神实质,并运用落实到工作实践中。

  二、制定方案狠抓落实

  采取“四抓四强”措施,解难题、补短板、促规范,有效夯实机关党建工作基础,彻底改变重经济、轻党建的“灯下黑”工作模式。要通过严肃机关党内政治生活,点亮支部、唤醒党员,使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党组织和党员成为聚拢在党中央灯塔周围的灿烂群灯,把党的理论政策之光放大传递到全党全社会。

  一是抓学习强信念。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把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和“两学一做”融入到“三会一课”之中,作为基本内容固定下来,坚持下去,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健全支部定期集中学习制度,建立学习型机关党组织,与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联合开展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旁听活动,并对学习记录、学习笔记等台帐资料进行核查,以此作为学习情况综合评价的主要内容。

  二是抓责任强担当。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立了县委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机关工委负责、部门党组指导、基层党组织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格局;完善了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组织协调推进、基层党支部具体落实、内设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按照标准化建设,机关党委书记和党总支(支部)书记由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负责人兼任。

  三是强化“一把手”抓机关党建的主责主业意识,切实解决主体责任不清问题。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管理,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

  四是全面开展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并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对评出后进的党支部。严重格按照“三分类三升级”的标准进行整改、完善落实。不断推进党的建设迈向新高度。

选人用人制度篇3

  按照《关于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问题专项检查和治理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专门进行了安排部署,对我局近几年来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选人用人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干部队伍基本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萍府办发〔20**〕21号),我局编制22人,现有21人(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7名,副科级2名),局内设办公室、环境影响评价科、法制与规划科、污染防治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5个职能科室和局机关党总支及监察室。目前,我局配备领导班子6名,正科级7名,副科级1名,领导干部配备均符合三定方案职数要求。

  二、选人用人工作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坚持任人为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为我市环保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证。

  (一)严格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我局严格按三定方案核定干部职数组织实施竞争上岗工作选拔配备干部(在实施竞争上岗前先由市委组织部复核空缺职数),2019年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5名(局机关正科级2名、市环境监察支队正科级1名、市环境监测站副科级2名),均符合干部职数配备要求。

  (二)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竞争上岗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在干部的使用上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制定的《xx市市直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科级职位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等制度,做到事前就有关工作安排、方法、程序等事项向市委组织部请示,并按要求制定方案,严格按照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参加竞争上岗人员资格须报市委组织部复核)、笔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组讨论决定等程序进行。在演讲答辩、民主测评两个重要阶段邀请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担任评委,并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确保全局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关重大决定事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不搞一言堂、少数人说了算。近年来,我局干部选拔任用上无破格提拔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干部“带病提拔、重用”,“买官卖官”行为,弄虚作假谋取职务职级行为,违规提拔任用领导干部近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违规提拔任用领导干部近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其他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问题。

  (四)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杜绝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我局领导班子认真贯彻组织人事纪律,带头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法规,深入学习和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20**年度,我局开展的竞争上岗任前公示没有收到任何投诉情况,从竞争上岗结果看,干部职工对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可度较高,体现了我局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贯彻条例规定和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人用人原则。

选人用人制度篇4

  按省、州治庸办通知和县整治办的要求,县司法局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对我局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两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司法局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坚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标准和程序推荐选拔干部和对干部评先评优,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大力选拔人品正、能干事、真爬坡、敢破难的干部,努力形成“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正确用人导向。

  一、做好干部职工竞争上岗工作

  根据我局今年制定的考核文件,县司法局全面实行了竞争上岗。岗位空缺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程序上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审批,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流程操作。上岗前公示、上岗前廉政谈话、对新上岗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没有破格和不够任职条件就评优评先或者推荐为后备干部的现象。

  二、做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各部门干部职工配置,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按照“加强业务部门”、“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干部轮岗锻炼”、“确保业务工作连续性”的原则,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实施干部职工轮岗交流,优化部门队伍结构。在深入交心谈心,充分了解本人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工作需要,在股室与股室之间,不同业务岗位之间进行轮岗交流。

  三、大力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

  一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实行工作谈话、廉政谈话、勤政谈话等制度。

  二是以政风行风建设为切入点促进廉政建设,制定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狠抓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作风建设,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队伍管理。

  三是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

  四是切实履行协管职能,加大了对县司法局领导班子配备人员的考察力度,保证进人严格按程序办,对县司法局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完善

  今年来,我局通过全省公开招录公务员考试,新进了政法专项编制司法助理员6人,招录局机关公务员1名、事业单位人员3人,每个乡配兼职司法助理员1名,县司法局机关、司法所整治逐步实现满编运行。积极向组织推荐成绩优异、德才兼备的干警,今年,通过民主推荐在县司法局机关推荐出了3名优秀后备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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