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积案清零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积案清零百日攻坚”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控增量、减存量”为核心,以“息诉罢访”为目标,以“三到位一处理”为抓手,在全镇集中开展“积案清零百日攻坚”活动。通过全镇上下共同发力、克难攻坚,切实做到解难题、消存量、控增量,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好正常信访秩序,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市”。
二、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谁包联、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信访案件化解责任。通过“积案清零百日攻坚”活动,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的意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程序。确保我镇现存未化解的25 件信访案件息诉罢访率达到 100%;确保活动期间不发生“五访”(进京集体访、进京个体访、进京到非接待场所访、赴省集体访、到 XX 市集体访)。
三、方法步骤 积案清零百日攻坚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交办阶段(9 月底前) 案件范围:市联席办摸排梳理出的现存未化解 X 件信访
案件和 10 月份以后新发生的进京、赴省、到 XX 及到我市上访案件。9 月底前,镇群工办摸排梳理案件并建立台账,明确包案镇干部、村干部、责任单位,并向各责任单位进行交办。
(二)集中化解阶段(10 月 1 日至 12 月 15 日) 对纳入本次“积案清零百日攻坚”活动的信访案件,逐件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化解时限和措施,调动方方面面的资源和力量,集中化解。
1、一般问题,限时解决。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把“积案清零百日攻坚”活动当作本年度信访工作重中之重来抓,各村支部书记要挂帅抓、出征抓。一是要“一案一策”。对交办的案件,各村要组织召开案件分析研判会,根据案情和处理进展分类施策,要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的工作要求,逐案分析和制定化解时限。对于权责清晰、案情明了的一般问题要尽快了解案情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快速解决到位。二是要综合施策。要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优势,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教育、法律、行政等手段,拓宽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渠道,形成全社会化解信访积案的合力,发挥好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乡贤等群体的作用,用好协商、听证、评理、说事等手段,达成共识、定纷止争。三是要严格标准。处理过程要做到“五个不放过”,即调查事实不清楚不放过、证据不扎实不放过、调查结论不规范不
放过、处理意见不落实不放过、信访群众不满意或不签字不放过;案件化解效果要努力做到“三不欠”,不欠法律政策账、不欠经济账、不欠感情账,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确保 10 月底前实现全镇信访存量息诉罢访率达到 60%以上。
2、复杂问题,领导包联。各包案镇领导要牢固树立“一切信访问题都有解”的理念,对责任单位 1 个月内未化解的复杂案件,要坚持做到“三亲自”:亲自接待信访人,面对面倾听其诉求,掌握第一手情况;亲自主持召开案件会商会议,对案件的调查处理提出具体意见,协调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案件办理的重要环节进行盯办,保证所包案件在规定期限内依法按政策得到妥善处理;亲自回访信访人,讲清问题的处理意见和依据,争取信访人的理解和支持。对于已做到“三到位”(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信访人仍提出过高要求、以访牟利、以闹施压,恶意上访等行为,市级领导要协调组织责任单位及时搜集固定违法证据,结合公安机关逐案逐人依法处置到位,确保 11 月底前实现全镇信访存量息诉罢访率达到 90%以上。
3、疑难问题,合力攻坚。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疑难案件,由责任单位对前期化解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意见形成书面材料经包案市领导签字背书后,提交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由召集人牵头,统筹各方力量,进行研判;对联席会议解决不
了的,及时提请市委常委会或市政府常务会集体研究解决,确保实现全市信访存量息诉息访率达到 100%。
(三)总结阶段(12 月 15 日至 12 月底)。
从积案化解层面和工作层面进行“回头看”,巩固信访积案化解成果。对已经化解的信访积案,通过干部下访、入户回访等形式,了解上访人思想动态,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限时未化解和个别化解难度较大的积案,要调整办案思路,找准突破方向,推进积案彻底化解。抓好信访积案化解总结评比工作,奖优罚劣,总结提升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制度坚持下去;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积案清零百日攻坚”活动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XX 任组长,副科级以上干部、各包村干部和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群工部办,XX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积案清零百日攻坚”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督导检查。“积案清零百已攻坚”活动期间,镇纪委不定期开展联合督查、专项督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解决问题不认真,弄虚作假、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持续跟进、一督到底,倒逼工作落实,确保每件信访事项的办理结果都经得起考验。
(三)严格考核问责。“积案清零百日攻坚”活动期间,对交办的信访积案实行动态管理、审核销号制度,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不再重复信访”为结案标准。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干部予以表扬奖励;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列入“积案清零百日攻坚”活动范围的信访事项,年内再次发生赴省进京上访或极端恶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启动倒查问责,按照《XX市信访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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