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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关区政务服务中心对于开展政务服务工作自查整改通知(修改)(1)(完整文档)

时间:2022-07-04 08: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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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关区政务服务中心对于开展政务服务工作自查整改通知(修改)(1)(完整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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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星关区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开展政务服务工作 自查整改的通知

  各镇(乡、办):

 根据《<贵州省实体政务大厅建设与服务标准> <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与服务标准>》(黔府办发〔2017〕27 号)、《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 2018 年度市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考核指标和重点推进市县评估标准的通知》(黔政务通〔2018〕26 号)、《毕节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开展政务服务工作自查整改暨政务服务工作半年督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区政务服务工作,更好地提升政务服务水平,顺利通过即将开始的 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请各镇(乡、办)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做到立查立改。

 一、重点整改内容 (一)规范综合实体政务大厅及便民服务站

 乡镇(街道)设立的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名称应统一为“XX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政务大厅”;村(居)便民服务场所名称是否统一为“XX 村(居)便民服务站”。

 乡镇 (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政务服务中心)场地面积是否满足办公需要,是否设置一站式服务大厅,统一受理并集中

 2 办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农村社区服务站 (便民服务站) 场地面积是否满足办公需要,是否具备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其他服务三类功能;村 (居)便民服务站要按照 “八个有”标准(有办事场地、有工作人员、有工作制度、有经费保障、有事项清单、有信息化设备、有工作台账、有标识标牌)建设完善便民服务场所。

 (二)科学进驻部门及人员

 乡镇(街道)实体政务大厅及村(居)便民服务站应按 照“三级联动、便民服务、分级承办、全程代办”原则,参照县级及以上实体政务大厅窗口标准,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及窗口。乡镇 (街道)实体政务大厅及村 (居)便民服务场所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工作人员,可从乡镇 (街道)干部及驻村干部、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取有较强事 业心和责任感,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本地基本情况的人员担任。

 (三)规范事项进驻及办理

 1 1 、 集中进驻彻底。乡镇(街道)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及村(居)

 便民服务站要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生育服务、农用地审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涉农补贴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其中。

 2 2 、 事项办理流程。乡镇(街道)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要采取窗口“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村(居)便民服务站办理村级服务事项,要提供“即时办理”、“全程代办”、“上门办理”服务。

 (四)完善管理制度

 3 各乡镇街道要编制简单实用有效的大厅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包括人员坐班固定制度,离岗预留联系电话、离岗不超过 15分钟、不在岗要及时补充人员的到岗,确因无法调配人员到岗的务必预留电话,做好咨询服务工作,预约办事群众确定时间内进行业务办理、人员服装规范、佩戴证件、政务大厅环境卫生管理、权责清单流程图公示等务必上墙、工作人员对待办事群众语言规范,态度温和等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公示。

  二、有关要求 市政务服务中心已对各县区乡(镇、办)进行督查暗访,重点查找问题和不足,并拟出督查通报。各乡(镇、办)要高度重视,借助自查、整改之机,着力化解一批企业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问题,并将自查整改情况经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于 2019 年 8 月 13 日前报送至区政务中心。(邮箱:337221409@qq.com , 联 系 人 :

 张

 伟 , 联 系 电 话 :0857-7181601,15985128683)

  七星关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9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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